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正文
浏览次数:
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轨道交通文化宫站综合配套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4-00251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2014〕280号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生成日期:2014-11-03 公开日期:2014-11-0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原则同意你公司申报的《常州市轨道交通文化宫站综合配套工程项目建议书》的主要内容和方案,并由你公司组织实施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轨道交通文化宫站综合配套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常发改〔2014〕280号

常州市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常州市轨道交通文化宫站综合配套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常轨道司〔2014〕72号文)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配合我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充分发挥轨道交通文化宫站交通一体化衔接功能,原则同意你公司申报的《常州市轨道交通文化宫站综合配套工程项目建议书》的主要内容和方案,并由你公司组织实施。

    二、该项目地上用地面积1.83公顷,主要建设广场、水池水景、绿化等;地下用地面积2.1公顷,建筑面积4.36万平方米,主要建设车库、设备用房、配套用房等。

    三、该项目匡算总投资4.68亿元,资金来源由你公司筹措解决。

    四、请你公司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理用地、规划、环保等各项前期手续,认真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可研报告中须进一步明确项目的具体范围、建设内容和方案,按规范编制投资估算,并对资金筹措方案作进一步落实。

    五、该项目建议书批复仅作为投资主体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的依据,未经本委批复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且履行完各项法定前期审核程序,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特此批复。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11月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