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杭州将举办第19届亚运会(第4届亚残运会),为保障亚运会期间意识形态安全,有力防范和制止借亚运会从事违法违规商业广告宣传行为,根据《特殊标志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法规,对商业广告中涉及杭州亚运会(亚残运会)标志元素的使用作如下审查提示:
一、未经杭州亚运会(亚残运会)组委会、亚奥理事会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在商业广告中使用亚运会(亚残运会)标志。经许可的合法使用人,应当严格按照许可授权范围规范使用亚运会标志。
二、不得擅自使用亚奥理事会的名称、会徽、会旗等开展商业广告宣传。
三、不得擅自使用杭州亚组委、杭州亚运会(亚残运会)的名称、会徽、口号、吉祥物等开展商业广告宣传。
四、不得擅自以杭州亚运会(亚残运会)赞助企业、特许企业、捐赠者的名义或者称谓等开展商业广告宣传。
五、不得擅自将国家队及其运动员、教练员等名义、形象与亚运会(亚残运会)关联开展商业广告宣传。
六、不得设计、制作、发布伪造亚运会(亚残运会)“纪念币”“纪念钞”“纪念邮票”等纪念品的商业广告。
七、广告主委托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涉及亚运会(亚残运会)标志元素的广告时,应当提供权利人的许可合同或者其他相关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应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公告的杭州亚运会特殊标志和杭州第19届亚运会官网栏目公布的杭州第19届亚运会(亚残运会)赞助企业许可授权信息进行及时了解和核对亚运会(亚残运会)标志种类、被许可人、许可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项目、时限、地域范围等信息。各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在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含有亚运会(亚残运会)标志元素的广告时,应当严格把关,认真审查并备存相关证明文件。
八、全市各广告发布单位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严格规范各类商业广告宣传行为,在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含有杭州亚运会(亚残运会)标志内容的广告时,应当严格把关,全面落实广告审核责任,及时清理不规范商业广告宣传内容。
亚运会标志及亚残运会的有关标志,主要包括:
(一)亚奥理事会的名称(包括全称、简称、译名和缩写,下同)、会徽、会旗、会歌、口号;
(二)杭州亚组委的名称、徽记、域名;
(三)杭州亚运会的名称、会徽、吉祥物、会旗、会歌、口号;
(四)杭州亚运会火炬、运动员奖牌、纪念章,杭州亚组委自行或者委托他人设计的服装、纪念品,杭州亚运会特许商品等的外观设计或者其他专利;
(五)亚残运会的有关标志,保护对象和保护标准与亚运会标志相同。
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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