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关于“运用信息公示、信息共享和信用约束等手段,营造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社会信用环境,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守合同、重信用”的要求,根据《常州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办法》,市局决定向社会公示2014-2015年度常州市“守合同重信用”(以下简称“守重”)企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条件和程序
申报常州市“守重”企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成立满三个会计年度,处于持续经营状态,近三年均有主营业务收入;
(二)建立信用管理制度,在机构、人员、职责上都落实到位;
(三)按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规定以及工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完成年度报告和信息公示工作;
(四)近两年无不良信用记录。
2014-2015年度常州市“守重”企业采取企业自愿申报、各辖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荐、市工商局公示的方式,以市工商局网站实时公示的名单为准。市工商局将向被公示企业颁发公示证明。
二、工作部署
1.初审推荐:2016年3月11日前,各辖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辖区申报企业名单的初审、推荐,并上报《公示2014-2015年度常州市“守重”企业推荐名单表》。《公示2014-2015年度常州市“守重”企业推荐名单表》中涉及栏目内容要填写完整并在“备注”栏中注明是“国家级”、“省级”、“原AAA级”、“原A级”还是“新推荐”。
2.信用征询:2016年3月21日至4月20日,市工商局就全市申报企业向相关政府部门进行信用征询。
3.申报培训:2016年5月31日前,分批次完成对全市通过信用征询的申报企业的申报培训。
4.申报实施:2016年6月17日前,各辖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导辖区申报企业完成网上申报的录入和书式申报材料的提交工作。
5.信用评审:2016年6月30日前,市工商局牵头召开常州市“守重”企业公示评审委员会会议,完成对全市申报企业的信用综合评审。
6.征求意见:2016年7月上旬,市工商局对最终确定的常州市“守重”企业名单向社会公示征求意见。
7.发文公示:2016年7月30日前,市工商局发文公示2014-2015年度常州市“守重”企业。
三、工作要求
今年是我市开展市级“守重”企业公示工作的第一年,涉及全市近2000多家企业,时间紧,要求高,工作量大,希望各辖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集中人力和时间认真做好本次“守重”公示企业的推荐上报工作,确保推荐企业的高质量、高信用度。
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常州市企业信用管理协会
2016年元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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