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常州市公安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央、部省关于推进法治公安建设的部署要求和省厅“六六战略”目标,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532”发展战略及“党代会”会议精神,以打造“规范警务”和法治公安建设“全国样板”为目标,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全面提升新时代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推动常州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高质量发展。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法治引领,压实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强化组织推动,召开全市公安法治建设工作会议,统一思想、凝心聚力,确保法治公安建设持续深入推进。完善领导机制,发文调整常州市公安局执法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及办公室组成人员,修订《常州市公安局执法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法制牵头组织、警种分头指导、板块多头落地的“大法治”工作格局进一步强化。提升履职效能,明确县级公安机关主要负责人主管法治建设工作,基层教导员分管法制工作,切实加强对执法工作过程性管理,全面掌控执法运行质态。二是强化建设规划。坚持可持续发展理念,按照全面依法治国方略和中央、省部关于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十四五”规划要求,结合常州实际起草《常州公安法治建设规划(2021—2025年)》,聚焦“六个体系”细化工作措施,着力解决制约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全局性、基础性、保障性问题。坚持目标导向,确定2021年全市法治公安建设暨执法提升工程16项重点任务,纳入年度全局重点工作。注重强基导向,制定《常州市公安局加强派出所执法规范化建设十项措施》,为全面提升源头执法规范化水平提供制度保障。三是推进公安立法立规。大力推动地方立法,《常州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常州市养犬管理条例》已通过市人大立法。《常州市出租房安全管理条例》已完成立法调研。深入开展法治研究,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常州市道路交通运输领域违法犯罪案件办理规定》,解决道路交通领域违法犯罪案件管辖移送、定性处理方面的难点问题。围绕高空抛、坠物警情处置、吸毒人员收治收戒、涉网类行政违法案件办理、异地办案协作、虚假诉讼案件移送、规范为律师提供信息查询、出具证明等工作等基层工作难点,制定相应的执法指导意见,及时解决执法难点重点问题。
(二)服务大局,当好执法服务保障“大管家”。一是积极融入法治常州建设。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532”发展战略,努力为建设“强富美高”新常州创造最优的法治环境。牵头落实年度一流法治环境建设,会同相关警种积极做好法治建设责任落实、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规范立法制规、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积极服务企业发展,努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组织出入境、行政服务许可、内保等部门参加第三届常州法治环境说明会,重点介绍近年来全市公安机关在简化企业办事手续、打击涉企违法犯罪等方面工作举措及取得成效,充分展示了公安机关服务企业良好形象。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53名民警入选市八五普法讲师团,10名民警参入省八五普法讲师团评选。二是服务新时代派出所建设。积极服务市局加强新时代派出所工作,将法治建设与派出所改革有机结合。优化专业化打击,结合公安部、厅刑事案件管辖分工调整,推进专业警种为主办理刑事案件,年内专业警种办理率25.7%。推动所有刑事案件进办案中心办理,实行法制案审驻办案中心集中办案,实现人员审查、案件审核、监督管理、研判指导等“一站式”办理。规范派出所源头执法,研发派出所执法质态评估模块,动态评定派出所案管案等级,并将评定结果与公安部等级派出所、“枫桥式”派出所创建相挂钩,截至目前已命名五星级案管室6个、四星级案管室16个。主动为基层减负,大力采用网上巡查、无感考评等模式,减少执法监督对派出所正常工作的干扰。三是深化执法保障效能。构建“定点挂钩、提前介入、两级联动”法治保障指挥体系。对上级督办件、涉众案(事)件等第一时间掌握信息、专人跟进、把关指导,指导办理“4.11”重大责任事故案、“5.10”非法销售危险物品爆炸物品案、“6.16”普通货车夹带危化品等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案事件,全程参与中央政法委督办的“9.7”涉黑专案办理。
(三)强化监督,坚守执法质量“生命线”。一是实现执法质态全面掌控。落实执法管理委员会联动协调、约谈剖析和决议督办机制,年内召开全局会议1次、联席会议6次、专题会议3次,交办工作任务120件。推进积案清理工作,全市危害安全生产、交警“两类”案件、经济犯罪类积案清理率分别达到83.2%、81.7%、45.7%。提法办案效能进一步提升,刑拘释放、解除取保无后续处理率同比分别下降1.2%、5.8%,全市证据不足不捕、证据不足不诉占比分别同比下降20.8%、2.9%,未发生无犯罪事实不诉或被法院判决无罪案件。推进行政拘留未执行人员专项清理,执行率均位全省前列。二是深化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应用。充分应用省厅对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等级化评定的契机,通过召开推进会、现场指导等方式,推动全市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深度应用,督促各地对照省厅验收评定102项指标逐一整改完善,强化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管理、监督、保障职能。全市执法办案场所实现“零事故”,高新、天宁、钟楼、经开四家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已通过省厅的网上初评,年底有望命名为全省二级以上执法办案管理中心。
(四)改革驱动,追求执法效果“三统一”。一是落实司法体制改革。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与检法司联合制定《关于适用刑事案件速裁程序的实施意见》,会同市检察院制定《关于在派驻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察室工作中加强衔接配合的办法(试行)》,进一步优化配置刑事司法资源,强化法律监督,提升刑事诉讼效率。根据中央政法委部署,全面评估十八大以来司法体制改革进展成效,积极配合开展人大执法调研,建立执法突出问题清单和“久挂未结”案件清理督办、挂账销号制度,实行挂牌整治。全力配合做好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各项工作,主动做好工作交接及宣传,并相应市政府号召积极向市司法局输送两名行政复议专业人才。二是加强智慧法制建设。全面部署应用执法办案智能辅助系统,完成电子签名捺印设备和智能电子笔录系统的安装使用,共配置电子签名捺印设备626台,今年全市公安机关通过电子笔录系统共生成电子笔录48112份,生成捺印笔录5911份。升级完善电子卷宗系统,推进政法协同系统深度应用,电子卷宗组卷率、推送率均达99.8%,处于全省领先。研发远程取证系统,实现民警在本单位即可通过系统对异地甚至境外的证人、受害人进行询问,制作笔录材料,极大提高办案效率。加快推进“警银通”、可视化涉案财物管理系统建设,分别在溧阳、高新区、天宁、经开等地部署应用。三是完善执法办案责任机制。建立执法责任清单,优化执法办案积分制,以执法办案数量、质量、效率为主要指标评选全市“最佳执法民警”,40名主办民警获评和提名“最佳执法民警”。完善法治公安建设考核评价体系,坚持执法问题实行警种、板块“一案双考”,推动警种条线执法考核项目纳入县级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核评议,进一步强化警种执法主体责任,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危害生产安全案件实行集中办理模式,组织警种部门开展涉娼涉赌警情案件专项检查,撤销案件专项排查检查,未处结行政案件专项检查,外部监督投诉重点警情、案件专项检查,内保刑事案件、出入境行政案件专项检查。
(五)勇争一流,打造公安法制“火车头”。一是注重法治理念提升。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推动市局党委专题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执法培训课程,在全警开展全覆盖培训,推动全体民警自觉把法治思想作为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全面实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完善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季度集中学法活动。推动建立派出所执法质量考评与主要负责人绩效考核、评优评先挂钩制度,推行所队长直接接处警和办案制度,切实提升公安机关领导干部法治素养、法治意识和执法管理能力。二是注重专业能力提优。加强法制队伍统一管理,保持法制民警、法制员的相对固定。开展法制员跟班轮训,先后组织16名基层所队法制员到支队跟班轮训。加强公职律师队伍管理,推进公职律师轮值模式,全局26名公职律师全面参与日常信访接待、涉法涉诉案件处置等法律事务。制定2021年法制教育训练计划,先后组织第12期法考培训班、主办民警能力提升班、法制员培训班,285名民警参加培训;组织刑事技能抗辩竞赛,全市8家队伍,32名队员参加比赛。研发执法微课程,《公安民警在出警过程中的语言技巧》等3个微课程入选省厅重点课程。三是注重全警素养提高。制定2021年度学法计划,推进网上法律考场应用,全局参学率99.5%、达标率98.5%以上。实行法律知识定期抽考和逢训必考,8批750余人次参加法律考试。组织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高级考试专项辅导,全局300余名民警参考。常态化开展执法能力提升“周周练”活动,对主办民警(侦查员)、法制(案审)民警、法制员、辅警开展“教科书式”执法培训。落实激励民警学法考法暂行规定,发文表彰季度“学法之星”15人。
二、存在问题
一是执法理念不端正。随着执法规范化建设的不断深化,全警规范执法的意识逐步形成,但仍有部分领导干部法治意识不强,执法管理粗放,存在重结果、轻过程,重数量、轻质量的情况。个别民警工作责任意识缺失,履行职责意识不强。
二是执法能力待提升。一线执法办案队伍呈现年龄轻、新手多、骨干缺的特点,基层一线接处警、巡防等工作主要以刚出警院校门的新警为主体,由于现场执法标准不熟、办案经验不足、新法新规学习不够,一些执法突出问题常见多发。
三是执法创新不积极。创新是规范执法的动力,近年来我局在全省执法质量考评实现“五连冠”,但是缺乏有特色的亮点做法,特别是围绕“三个中心”一体化建设,涉案财物集中管理等方面,部分县级公安机关缺乏创新,亮点不足,竞争力不强。
三、下一步打算
一是进一步推进重大决策依法审查。全面落实重大执法决策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法律风险评估机制,把听取法律意见作为必经程序,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基层和群众意见。建立健全重大执法决策、规范性文件执行评价制度,及时跟踪执行效果。做好《常州市养犬管理条例》实施配套工作以及《常州市出租房安全管理条例》调研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宣传,让执法一线民警真正知法用法,有效发挥执法效果。
二是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督管理。针对教育整顿、扫黑除恶斗争、“利剑”巡查以及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开展重点性检查和回头看评查,坚决将问题扼杀在萌芽状态。进一步健全完善常态化执法巡查机制,推进警种联合联动检查模式,落实警种部门执法主体责任,突出监督重点,扩展监督覆盖面,切实形成执法监督合力。进一步完善个案监督工作标准,细化监督流程,以复议体制改革为契机,落实整改措施,提高执法办案水平。进一步提升执法办案和监督管理的智慧智能,全面应用警综平台、电子卷宗平台、执法监督平台实现网上监督一体化流程。
三是进一步提升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案管室应用成效。全力推进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全面深度规范应用,全面推行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案管室等级化动态管理,力争全市各案管中心均通过省厅验收。严格执行执法全流程记录工作制度,实现执法视音频从接处警、现场执法、调查取证、讯问询问到羁押监管全流程、可回溯。全面建成受案室,执行群众上门报案“五个当场”制度。严格落实首接责任制,下大力气解决有案不受、受案不立、立而不查等突出问题。完善涉案财物智能化精细化管理,完善涉案财物处置程序,建立跨部门会商协调机制,依法高效处置涉案财物。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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