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你局《关于成立常州市市级机关财务结算中心的请示》(常机管〔2017〕7号)收悉。经市编委会研究,同意设立常州市市级机关财务结算中心,隶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机构类别为公益一类,经费渠道为全额拨款,核定编制8名,其中领导职数主任1名(由局财务管理处处长兼任)、副主任2名,社会化用工指标8名。同时,撤销市发改委所属的常州新龙大厦管理所和市科技局所属的常州市科技统计研究中心,原常州新龙大厦管理所在编在职和退休人员全部划入市级机关财务结算中心;原常州市科技统计研究中心在编在职人员划入市级机关财务结算中心,退休人员由市科技局分流至本部门所属其他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两家单位资产和债权债务按照市有关政策规定进行处理。
常州市市级机关财务结算中心主要职责为;协助局机关做好市级机关及部分事业单位、民主党派机关等单位行政经费和各专项资金的财务结算具体工作。
接此批复后,请在规定时间内到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办理设立和注销登记。
特此批复。
常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
2018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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