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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第三中学易地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5-00003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2015〕2号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生成日期:2015-01-05 公开日期:2015-01-0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推进高中教育多样特色发展,加强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满足广大群众需要,原则同意你局实施常州市第三中学易地新建工程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第三中学易地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常发改〔2015〕2号

市教育局:

    你局常教计〔2014〕42号文及相关资料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推进高中教育多样特色发展,加强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满足广大群众需要,原则同意你局实施常州市第三中学易地新建工程。

    二、该项目位于新堂路13号(现在的常州市外国语学校),总建筑面积658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教学楼、办公楼、外语楼、图文信息楼、艺体中心、科学探究楼、生活用房、体育场、辅助用房等,同步实施校区道路、给排水、电气、暖通、监控、消防、绿化等配套设施。

    三、该项目匡算总投资32545万元,资金来源由你局和常州市第三中学共同筹集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规划、用地、环保等各项前期手续,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项目的勘察、设计、建安、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当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报前,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行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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