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坛市住建局,溧阳市住建委,各区建设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春节长假已经结束,工程项目即将陆续复工建设。为认真贯彻省住建厅《关于做好当前和春节期间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苏建传〔2013〕1号)要求,切实做好工程复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消除冬季气候和春节停工等原因给施工现场带来的不良影响及安全隐患,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经研究决定,继续在全市建筑领域开展第六个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2013春风行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国务院、住建部、省、市当前一段时期安全生产工作要求,以“教育为先,安全发展”为主题,以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宣传教育、安全专项检查,面向基层企业,面向施工现场,面向广大作业人员,普及安全法律法规,提高安全意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现场安全生产措施,消除安全隐患,保障节后建设工程复工的施工安全,实现我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良好开局,确保2013年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平稳运行。
二、活动主题:教育为先,安全生产
三、活动时间:2013年2月25日至3月30日
四、活动内容
作为全年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的第一项工作,重点围绕“全员教育、全面检查”组织开展专项活动。
1.全员教育。为有效提高建筑企业管理人员和现场操作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各建筑企业要将3月份作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月”,认真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加强对复工后新进场的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培训,提高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和水平。总承包企业要加强对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持证上岗率必须要达到100%。劳务企业要负责对所属劳务人员进行必要安全教育培训,培训教育率必须达到100%。各施工企业要及时了解返岗工人的思想状况,对新进工人或转岗工人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未经安全教育培训的工人严禁上岗作业。
2.全面检查。节后复工的工程项目,必须严格按照项目部自查、建设(监理单位)复查、安监部门监督抽查的程序进行。各施工项目部要成立项目部节后复工检查小组,由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组成,监理人员参与,负责对本项目的节后安全自检;各施工企业要成立企业节后复工安全检查小组,对企业下属所有要求复工的项目部进行详细的安全复查;各辖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及安监机构组成专项督查组,对工程项目再进行一次有重点安全督查,消除隐患。
五、活动要求
1.认真做好复(开)工前的准备工作。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根据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和部署节后复(开)工工作,精心部署,精心组织,制定具体的活动方案,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保障必要的安全设施投入,扎实做好节后复工的各类安全工作。
2.积极做好复工前的安全教育工作。所有作业人员进入复工现场或者新的岗位前,必须全部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禁止将未经安全教育的人员直接安排进入施工现场上岗作业。施工、建设、监理单位要各负其责,在复工前组织工地全部人员开展节后安全教育,提高工地从业人员的自我防护意识和遵章作业的自觉性,对未组织开展安全教育的一律不得复工。
3.加强对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的复工检查。各施工单位、项目部、监理要在复工前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检查。检查的重点为:深基坑、模板支撑系统、脚手架、卸料平台、临时用电、起重机械设备、施工现场消防、从业人员居住、饮食卫生和临时设施的安全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标准。对检查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必须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并及时复查,确保施工现场各类安全设施无缺损且灵敏、可靠、牢固。
4.严格执行复工报告制,确保每个工地安全复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分管领导要亲自带队对各工地节后复工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建设、监理单位要共同参加复工前的施工安全检查工作,检查合格并经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签署同意复工的意见后方能开工。严格实行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带班制度。对节后复工的项目,建设、监理和施工等单位的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必须到岗到位,及时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凡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不到岗的,一律不得复工。
5.加大监管,严格执法。各辖市(区)建设安监部门要强化监管,履行职责,切实做好春节后建筑工地复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专门力量,对在建项目在复工前组织开展一次专项安全生产检查。
各地区、各单位要及时、认真总结“2013春风行动”活动中好的做法和取得的成效,形成书面总结材料,于2013年4月3日前报送常州建筑业安全监督站。
二〇一三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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