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江苏省医疗保险“暖流行动”的通知》(苏人社发〔2012〕54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月5日
附件://www.www9599116.com/upfiles/842134318206710/20130105/20130105085831_188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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