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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天宁区环卫业务基地迁建二期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3-00233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行服〔2013〕188号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生成日期:2013-09-06 公开日期:2013-09-07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原则同意常州市天宁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的《常州市天宁区环卫业务用房迁建二期工程扩初设计》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天宁区环卫业务基地迁建二期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常州市天宁区环卫业务基地迁建二期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方案的请示》(常天发改〔2013〕51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常州市天宁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的《常州市天宁区环卫业务用房迁建二期工程扩初设计》。

    二、该工程位于横塘河东路15号,核定用地面积832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706平方米,其中:专用设备车间建筑面积1460平方米,通用机械设备车间建筑面积1078平方米,内部加油站建筑面积60平方米,加油站罩棚建筑面积108平方米。同步实施道路、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绿化等配套设施。

    三、原则同意工程初步设计中总平面布局、主要建(构)筑物、出入口等设计。专用设备车间、通用机械设备车间为框架2层,内部加油站为框架1层。道路、出入口、绿化等配套设施按专业设计要求规范实施。  

    四、建筑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抗震设防类别为乙类,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结构安全和耐火等级均为二级。

    五、原则同意电气、给排水、暖通、消防、抗震、节能、防雷、环保、职业卫生等设计。

    六、核定工程概算总投资121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638万元,其它费用516万元,基本预备费58万元。

    七、请你局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在各项法定手续办结后方可开工建设。同时,督促建设单位加强工程质量、投资、工期和施工安全等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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