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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印发我市实施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试点示范项目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315/2018-00080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稳岗就业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人社发(2018)76号 发布机构:市人社局
生成日期:2018-04-17 公开日期:2018-04-1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印发我市实施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试点示范项目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
关于印发我市实施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试点示范项目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常人社发(2018)76号

各辖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相关处室、事业单位:

现将《我市实施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试点示范项目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我市实施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试点示范项目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有力推进就业创业先行区、社保一体样板区、劳动关系和谐区建设,奋力推动常州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特制定我市实施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试点示范项目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

一、总体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聚焦富民惠民,持续增加民生福祉,千方百计促进就业创业,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优化公共服务体系。到2020年底,实现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完善统筹城乡、覆盖全民、托底有力的社会保障体系;劳动者权益保障机制、劳动关系协调和矛盾调处机制更加健全;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更加到位;以“互联网+”服务矩阵为重点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

二、重点任务

1.实施积极就业政策。出台我市《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创业培训、一次性开业补贴、带动就业补贴、创业基地服务补贴等政策。探索支持新兴业态就业扶持政策。全面评估现行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实施效果,制定新一轮“龙城青年大学生创业”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全面梳理现行各类技能培训补贴政策,制定我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办法。加强就业援助新政宣传,扩大政策知晓度,方便企业和劳动者享受政策。

2.促进重点群体就业。继续实施大学生就业促进计划,面向所有常州籍高校毕业生开展实名登记服务,确保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率和就业服务率(有就业需求的)均达100%。加大就业岗位开发力度,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中小企业就业和灵活就业、自主创业,促进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加强就业指导和就业见习,拓展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加大就业援助力度,健全就业困难人员申报、认定、退出机制。完善公益性岗位扶持机制,优先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和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开展就业精准扶贫,多措施帮扶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村劳动力实现就业。

3.推动创业带动就业。抢抓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机遇,进一步推进全民创业工程,实施“培植常州幸福树创业就业富民行动方案(2017—2020年)”。坚持创业教育、创业培训、创业政策、创业载体、创业服务“五轮驱动”,切实提升创业成功率,带动更多的人就业。加强在常高校大学生创业教育,依托常州市大学生创新创业学院,不断完善创新创业课程体系,并将创业教育融入专业教学并纳入学分管理,使在常高校大学生都能接受基础创业教育。拓展SIYB创业培训项目,推广“互联网+”创业培训,探索“1+X”培训模式,大力开展模拟实训、创业训练营等创业实训活动,提高创业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开展创业培训“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活动。加强创业培训师资队伍建设,充实创业指导培训师资库。探索政府购买公共创业培训服务,努力扩大创业培训供给。深入推进省级创业型街道(镇)、社区(村)、园区创建工作。加强创业载体建设,争创一批省级创业示范基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创业大赛、创业论坛等活动,鼓励和吸引优秀创业项目和团队来常发展。

4.强化职业技能培训。组织实施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农村劳动力、登记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免费接受职业培训行动,有效提升劳动者的就业能力。落实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技能补贴政策,推进补贴申领网上办理。开展“就业技能培训进街道(镇)、社区(村)专项服务月”活动,方便城乡失业人员就近参加就业技能培训,提升就业竞争力。大力实施“技能龙城”建设行动计划,重点推进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技能就业促进、技能竞赛选才、技能人才企业自主评价等八大工程,着力培养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技艺精湛”的技能人才队伍。积极响应“江苏省百万职工技能竞赛岗位练兵活动”,大力开展全市企业职工职业技能竞赛,以赛促训、以赛促学。继续开展“培训、鉴定、竞赛”三位一体专项培训,着力推进企业技能人才培训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为有培训意愿的劳动者和需求技能型劳动者的企业提供对接服务。

5.完善创业就业服务。完善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不断健全人力资源市场体系,推行线上线下互动的“互联网+人力资源服务”模式,探索政府购买社会职介服务成果。加强 “金保二期”信息系统建设,建立覆盖城乡、互联互通的市级就业信息数据库,打造“互联网+”创业就业平台。优化服务方式,积极再造流程,简化办理手续,持续提升人社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至2020年底,全市标准化街道(镇)、社区(村)平台建成率均达100%。

6.加强失业预防和调控。发挥失业保险促就业、防失业、保生活的重要作用,逐步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全面落实调整失业保险费率和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稳岗政策。完善失业监测预警机制,根据就业失业重点指标、人力资源市场供求、宏观经济运行等变化,及早发现异常情况和潜在风险,制定应对规模性失业风险预案,对可能出现的大规模失业风险及时采取预防、调节和稳岗措施,保持就业局势稳定。严格落实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安置政策,促进其就业创业,避免局部性失业风险发生。

7.完善新就业形态领域用工和社保制度。支持劳动者通过新兴业态实现多元化就业,从业者与新兴业态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企业依法为其参加职工社会保险,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企业吸纳就业扶持政策。其他从业者可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养老、医疗保险。加快建设“网上社保”,为新就业形态从业者参保及转移接续提供便利。

8.提升社会保险制度建设水平。加强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统筹协调,注重强化制度的综合效应,促进城乡居民更加公平享有社会保障权益。继续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实现平稳过渡。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持续推进医保付费方式改革,逐步建成与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发展相适应、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复合式医疗保险支付制度。全面推行运用医疗服务监控系统,继续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深化医保医师管理平台的运用,落实谈判药品的医保支付标准。继续提升医疗、生育保险市级统筹运行质量。继续完善工伤预防、工伤补偿和工伤康复“三位一体”的制度体系,创新工伤预防培训模式。根据上级部署做好生育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工作,统筹城乡育龄妇女生育保障政策。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落实适时适度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政策。全力推进主城区社会保障一体化。

9.深入推进全民参保计划“三年行动”。通过政府主导部门联动、资源共享摸清底数、分类施策精准目标、全市一体同步推进等方式,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建立参保登记长效机制。大力推进互联网业、快递业等新型业态群体、以农民工为主体的中小企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将与企业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全部纳入职工社会保险,鼓励引导灵活就业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继续推进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交通运输、铁路、水利等建设项目施工的所有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对难以按缴费工资参保缴费的建设项目使用的建筑工人特别是农民工,继续推行以工程项目为单元优先参加工伤保险。推进新增被征地农民刚性进保,着力解决历史遗留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进一步完善参保政策,促进和引导各类单位和符合条件的人员长期持续参保。

10.加强社保基金监管。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制度建设巩固年”活动。完善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评估指标体系,建立健全风险预警机制。完善医保监控平台建设,深化“智慧医保”事前事中事后审核系统应用,推进远程视频监控和进销存管理工作。加大欺诈冒领社保基金查处打击力度,探索实施社会保险诚信管理。

11.优化社保经办服务。深入实施社保业务综合柜员制。加快构建规范统一的社会保险基层和网上公共服务平台,完善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体系。调整优化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模式。稳步拓展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工作,推动异地就医无障碍备案。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障社会化管理服务,创新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模式,不断提高社会化管理服务水平。

12.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注重源头治理,完善“劳资两利”的政策制度,开展企业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大培训”和劳动关系诊断工作。积极推进省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示范区)建设。出台我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完善治欠保支工作调度制度。构建人社领域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推进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和保障机制建设,在武进区首创示范区的基础上扩大创建成效。

13.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机制。推进街道(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规范化建设全覆盖,实现争议调解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劳动维权阳光服务”平台,就近及时便捷高效处理劳动人事争议。做实劳动人事争议裁审衔接,维护仲裁和司法公信力。首推裁决书网上公开,实现“阳光仲裁”透明化。与总工会联合举办全市调解员、仲裁员岗位业务技能大赛,为我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可持续发展积蓄后备力量。

14.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加强劳动关系运行监测平台建设,充分运用平台加强执法指挥调度、任务分配、跟踪监督、现场处置,创建省级首批劳动保障维权调度指挥中心。健全企业劳动保障信用管理机制,落实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依法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和黑名单。

15.深化“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加快落实局“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实施方案,加强人社系统涉“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的行政权力事项一致性,推进公共(便民)服务事项清单再梳理和办事指南编制工作。以网上服务大厅、自助一体机、手机APP、微信服务号、12333电话咨询服务平台建设为抓手,推进“不见面审批(服务)”事项在线办理。

16.全面推进“智慧人社”建设。金保二期按期上线并做好运维工作。构建双活数据中心、市级统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础信息库和大数据应用系统,实现“一制七化”(综合柜员制、一体化、智能化、便民化、规范化、无纸化、透明化、可视化)目标。探索电子社保卡在人社领域全应用,建设电子社保卡、实名认证平台,实现统一的电子认证、电子支付和电子证照管理,支持人社各项业务线上线下业务一体化办理。推进“智慧医保”移动支付项目全面落地,实现参保人员利用移动互联网便捷就医、配药。持续推进12333品牌建设和服务效能建设,12333综合服务满意率95%以上。加强“互联网+”服务矩阵建设。全力打造“两厅多微”常州智慧人社“互联网+”服务矩阵品牌,构建以常州人社网上自助服务大厅和掌上自助服务大厅(常州人社APP)的两厅,以常州人社、常州社保、常州人力资源市场、常州家政云服务等系列功能性微信服务号,打造全方位的“互联网+”人社服务新模式,为市民提供全天候、全方位、个性化的服务。

17.扎实做好军转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进一步加强市级、区级、街道、社区四级“网格化”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完善管理服务项目清单,明确工作职责分工。定期会同本区域相关职能部门召开工作协调会,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工作,全面开展困难企业军转干部入户走访慰问活动,确保企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工作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全面加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机构自身建设,建立完善市、区两级能力素质提升培训体系;主动搭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常态化沟通交流平台,及时掌握人员动态,充分利用部门和职能优势,畅通服务渠道,切实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就业创业提供优质服务。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局“两大体系”试点示范项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项目的推进、督查和考核工作。相关单位和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责任制,加强系统内部协调配合和系统外部联系沟通,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年度推进计划,确保领导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

2.抓好试点示范。充分发挥项目的典型示范引领作用,鼓励先行先试,树立体系建设的标杆和榜样,为面上工作开展提供示范、积累经验。各试点示范地区要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试点示范建设快见成效、早见成效,形成分级试点、分层试点、以点带面的良好工作格局。

3.强化督查推进。加大督查指导力度,定期调研工作进展情况,每半年组织一次专项检查,确保按序时进度推进。建立通报交流制度,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完善绩效评价制度,对工作任务重、完成效果好、创新举措多的地区给予重点支持,推动“两大体系”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实现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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