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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委员提案第0283号的答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20-00189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复〔2020〕第87号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生成日期:2020-08-25 公开日期:2020-08-2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委员提案第0283号的答复
关于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委员提案第0283号的答复
常发改复〔2020〕第87号

(B)

(公开)

彭伟中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统筹推进我市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守“谋人民之需”的施政导向,坚持民生领域“建体系”与“优质量”同步推进,“强投入”与“创特色”同时发力,既拉高平均线,又抬高地平线,民生支出占财政支出比例连续多年超过75%,在全省率先实施了民生实事票决制并实现市县乡三级全覆盖,构建了城乡一体、较为完善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一、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立

1.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和标准已经明确。2016年,我市出台了《常州市“十三五”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规划》,规划主要涵盖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医疗卫生、就业与社会保险、基本社会服务、人口与家庭服务、基本住房保障、基本公共文化体育、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基本公共交通服务、环境保护的公共服务等10项基本公共服务。并且提出了涵盖10方面125项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到2020年,基本构建起了与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位居全省前列,实现学有所教、劳有所业、病有所医、老有所养、难有所助、住有所居,人民更加幸福安康,社会更加和谐稳定。

2.四级政务服务体系已经建成。2018年,我市各辖市(区)62个街道、1007个村在江苏政务服务网全面开通镇村两级服务频道,6个辖市(区)入网认领公共服务事项并维护服务指南共计39936项,我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市、区、镇、村四级政务服务体系已经建成。2019年,按照“统一门头、统一大厅、统一标识、统一服务、统一指南、统一网络”的大厅标准化建设要求,实现“六统一”,全市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已基本完成。同时不断推进“全科”窗口受理模式,初步完成基层服务中心设置“综合一窗”的业务整合培训工作,窗口工作人员由单科转向全科服务。在省内率先公布了市级《涉企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涉及23部门,100个公共服务事项,并逐步开展市、区事项名称、服务指南统一工作。在江苏政务服务网镇(街道)服务频道上开设统一申报入口,并以基层群众需求为导向,稳步推进线上异地办理模式,首批182个民生服务事项正在系统组织流程梳理和入网定制,做到数据跑路代替群众跑腿。

3.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印发《关于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促进优质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市政府关于深化学前教育综合改革的若干意见》,深入推进集团化办学、“新优质学校”建设,全市学前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9%以上,义务教育巩固率达100%,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为100%。推进“健康常州”建设,均衡医疗资源布局,加快二、三级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建设,形成了15分钟健康服务圈和城市东南西北中均有三级医院布局;建设多种模式医联体,其中区域型10个,紧密型12个,共建专科型85个;在全省率先出台《深入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实施意见》,签约服务覆盖30%人群,重点人群签约率达75%;深化医疗卫生领域改革,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实施医药价格综合改革,探索智慧医疗建设。提升住房保障水平,创新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方式,推进共有产权改革试点,有序实施棚改工程。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出台《常州市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实施办法》,形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融合发展的养老服务体系,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实现城乡全覆盖,社会力量举办或经营床位数占比66%。优化文体服务供给,推进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体系建设,加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农家书屋”提档升级工程,举办“文化100”大型文化惠民、农村文化“三送”活动,建设五级公共体育设施网络,创建全民健身活动品牌。

二、下一步工作

我市将认真落实省委“民生保障走在前列”的工作要求,紧紧围绕推进“强富美高”新常州建设和建设“五大明星城”的工作部署,“聚焦八个更”,不断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1.不断健全公共服务体系。按照国家、省即将出台的基本公共服务标准认真贯彻落实,推动建立包含不同标准层次、兼顾长远发展需求的行业标准。强化落实和持续完善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配置标准,压实各级配置主体责任,着力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公共服务机构加强标准管理和应用,推行服务指南、行为规范、质量承诺、服务记录追溯,严格按照标准规范提供基本公共服务。

2.继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事项“进一门”。推进依申请六类行政权力事项、依申请公共服务事项和其他政务服务事项、关联服务事项,进驻各级实体政务服务大厅。强化“多点通办”机制,提供均等化服务。运用网上流转、代办帮办、快递寄送等方式,推动受理、办理权限下沉,实现就近能办、少跑快办,多点可办。深化“一窗制”改革,提供专窗式服务。深化“全科窗口”,建立由“单一窗口”向“全科窗口”的转变,实行AB岗制度,确保服务“不断档”。强化标准保障功能,提供精准化服务。落实办事指南标准化,进驻事项清单化,大厅管理规范化的总要求,推进各级政务服务大厅标准化建设。

3.进一步明确事权和财权责任划分。在中央与地方基本公共服务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总体框架下,科学界定市与区事权,制定地方保障标准,规范支出责任及分担方式,促进市、区两级政府更好履职尽责,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逐步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市与区财政关系。结合目前中央、省方案部署和改革推进情况,按照基本公共服务属性和受益范围,对体现国民待遇和公民权利、涉及全市统一市场和要素自由流动的财政事权,如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义务教育等,参照国家、省研究制定的统一标准及市以下承担比例,由市规定市与区按比例共同承担市以下支出责任;对受益范围较广、信息相对复杂的财政事权,如跨区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环境保护与治理、公共文化等,根据财政事权外溢程度,由市和区按比例或市给予适当补助方式承担支出责任;对市和区有各自机构承担相应职责的财政事权,如科技研发等,市和区各自承担相应支出责任;对市承担监督管理、出台规划、制定标准等职责,区承担具体执行等职责的财政事权,市与区各自承担相应支出责任。

签发人:严永志

经办人:戴 锐

联系电话:85681103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8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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