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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对常州市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提案第0088号提案的答复
索 引 号:014109859/2023-00063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农复〔2023〕42号 发布机构:市农业农村局
生成日期:2023-05-06 公开日期:2023-05-1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对常州市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提案第0088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对常州市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提案第0088号提案的答复
常农复〔2023〕42号

吴君民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改革促进三农发展的建议》提案收悉,市农业农村局作为主办单位,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专题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根据中央、省委、市委1号文件部署,我市紧紧围绕处理好农民和土地关系这一主线,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充分利用农村现有土地资源和条件,吸引各种要素向乡村流动,持续促进城乡融合发展,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

(一)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一是深化“三权分置”改革实践。正确处理农村集体、承包农户、经营主体之间关系,切实做好落实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搞活经营权,通过经营权流转、股份合作、土地托管等方式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2022年,按照“应进必进”要求,累计进场交易的承包土地经营权6.06万亩、成交金额1.87亿元;全市土地经营权流转总面积为99.1万亩,占家庭承包经营耕地总面积的63.14%。溧阳市、武进区共计办理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79笔,贷款金额6671.7万元。二是加快对接全省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平台。按照全省统一部署,2022年省、市、辖市(区)、镇(街道)、村(社区)五级土地承包数据纳入平台一体化管理,农村土地承包信息化管理迈上新台阶。三是探索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试点。2020年,我市成为自然资源部选取的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成果资料接收工作的四个工作联系点之一。我市印发《常州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实施方案》,指导各地以辖市(区)为单位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成果资料备份后整体交接,2020年12月22日新北区奔牛镇新市村顺利颁发全国第一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动产证书。

(二)深化农村宅基地管理与改革。一是完善管理制度。印发《关于加强和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常政办发﹝2021﹞107号),各辖市(区)因地制宜细化政策措施,出台农村宅基地管理文件。二是健全农村宅基地联审联办机制。2022年,印发《关于探索开展农村宅基地建房联审联办工作的通知》,目前全市已有22个镇启动开展联审联办工作,钟楼区邹区镇也已经启动联审联办工作。三是搭建数字化信息平台。搭建全市统一的农村宅基地和现代化宜居农房管理系统,已经完成36.45万户、116.08万人的资格权认定和数据入库管理,并建立宅基地基础信息数据库与村庄规划、不动产登记、宅基地使用权转让,以及流转、交易数据等联动共享机制,实现了信息集成化管理。全市已累计完成农村宅基地线上审批200多宗。四是要素保障有力有序。2021年和2022年我市分别向省自然资源厅申请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计划2940亩和2778亩;2021年和2022年实际上报农村村民建房批次为5个和8个,实际使用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计划272亩和434亩,实现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应保尽保。五是盘活宅基地使用权。通过出租、入股、转让等方式流转宅基地使用权,唤醒沉睡的资源,促进农民和集体增收。武进区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农房1.31万宗,年租金达9430余万元。新北区创新村级组织统一经营闲置宅基地和农房的盘活利用机制,打造创意乡村创生集群。薛家镇任葛村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农房24宗、8147㎡,撬动社会资本约2000万元,每户村民每年增收3万元。

(三)巩固农村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改革成果。一是持续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初步建立村镇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和乡村振兴用地管理制度,完成常州镇村布局规划编制,明确村庄分类和布局。出台《关于保障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促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和《关于强化农村土地资源统筹配置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的政策文件,重点保障农村产业发展规划用地需求,为促进乡村产业发展,促进城乡融合奠定坚实基础。二是推进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全市应登总量38.95万宗,至2021年底,完成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38.35万宗(包括“不变不换”15.48万宗),其中2021年新发21.2万宗,房地一体登记率达98.46%,实现“应登尽登、应发进发”。三是积极开展集体土地所有权更新。启动全市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更新工作,基于已有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对象主要包括因土地征收导致集体土地所有权界线发生变化,因行政区划调整、撤村并居、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等原因导致集体土地所有权范围或权利主体发生变化的情况。2022年10月,顺利完成全市集体土地所有权更新并向省级汇交数据,作为率先实现全域通过省级汇交报部的4个城市之一。四是积极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积极谋划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各试点地区完成编制《集体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实施方案》,出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办法、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和净收益管理办法等相关配套文件。全市共有入市地块208宗,面积9466亩,成交金额31亿元。

(四)持续推进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体系建设。一是严格落实“应进必进”。充分发挥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在农村要素资源配置和集体资产保值增值中的主体平台作用,贯彻落实《江苏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中农村集体资产流转交易应当进入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的要求,在全国率先实现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平台与产权交易平台的数据对接,实现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和交易全流程监管。2022年成交项目7260个、成交金额12.2亿元,同比分别增加31.8%、40.6%,两项增幅位居全省前列。二是线上交易扩面增量。引导符合要求的项目采取线上交易,实现招标公告发布、会员报名缴费、招标文件提交、竞价参与、保证金缴退等全流程线上操作,最大程度杜绝暗箱操作可能,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带来更大增值空间。2022年线上交易项目1181个,同比增加100.9%。三是不断提升交易服务水平。服务农村改革,不断提升服务标准。武进区在全省率先探索农村宅基地择位竞价,有效增加集体经济收入,解决了农村公建设施建设资金平衡问题,凸显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改革内涵。溧阳市《农村产权交易农村集体“四荒”使用权交易服务规范》获市地方标准立项,以标准化建设引领农村产权交易市场高质量发展。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不仅要加大政府对农业和农村的支持力度,而且要从乡村内部出发,发挥农村资源优势,激发广大农民振兴乡村的内在动力。下一步,继续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扎实搞好确权,稳步推进赋权,有序实现活权,让农民更多分享改革红利。

(一)深化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按照部省统一部署,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做好试点经验的总结与推广。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管理,依托全省农村承包土地管理信息系统,健全土地承包合同变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变更等管理制度。根据新修订的《江苏省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加强土地流转规范管理和服务,引导土地经营权规模流转全部进场交易;引导土地经营权入股、抵押融资、履约保证保险等改革试点。

(二)深化农村宅基地管理与改革。加快推广运用全市统一的农村宅基地和现代化宜居农房管理系统,全面摸清“人、地、房”基础数据,并建立宅基地一体化管理互联互通大数据库,实现大数据之间的精准匹配,为农村宅基地精准管理提供硬件技术支撑。深化“放管服”改革重心下移,加快推进镇级农村宅基地用地建房联审联办窗口建设,2023年实现联审联办窗口全覆盖,做好宅基地审批和日常监管工作,不断提升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水平。贯彻落实《关于支持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的若干政策》中明确的八条政策措施,在宅基地有偿使用、有偿退出与盘活闲置住房方面,持续探索创新工作机制。

(三)提升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成效。在协调推进乡村规划编制过程中,加大改革力度,在挖掘存量空间、优化乡村布局、促进产业发展等方面强化探索研究,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加强数据挂接、入库和归档管理,强化工作流程和业务规范的研究和衔接,确保常州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3.0平台)日常登记顺畅。结合土地征收、承包地流转、永久基本农田调整补划等工作,加强信息共享,探索联动开展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日常更新和登记业务,形成可复制的模板,为全市乃至全省树立标杆、当好样板。

(四)加强农村产权交易监管。全面明晰农村集体产权权属,定期开展集体资产资源年度清查工作,建立健全集体资产登记、保管、使用、处置等制度,实行动态管理,做到资产明晰、账实相符。继续提升信息化监管水平,全面启用全省农村集体资产智慧监管服务平台。充分发挥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在规范流转交易、盘活存量资源、促进增值溢价等方面的作用,提高线上交易比重,推动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签 发 人:李昙云

经 办 人:冯科伟

联系电话:85680710

常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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