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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加强2016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产业前瞻与共性关键技术)项目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96/2016-00004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科发(2016)8号 发布机构:市科技局
生成日期:2016-02-02 公开日期:2016-02-0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加强2016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产业前瞻与共性关键技术)项目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加强2016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产业前瞻与共性关键技术)项目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辖市、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6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苏科计发〔2016〕36号)已于日前转发给你们。为做好我市2016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产业前瞻与共性关键技术)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组织方式
    本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产业前瞻与共性关键技术)项目继续按照重点项目、竞争项目、开发应用项目三类组织实施。重点项目采取“项目+课题”的形式组织,开发应用项目采取“事前立项事后补助”的支持方式。
本年度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各辖市、区要按照省厅限额要求和本地区科技产业园建设等实际情况,合理分配申报名额,加强初评筛选,提高立项率。列入省科技型上市后备企业库企业申报的项目及获得第三届江苏科技创业大赛决赛一、二、三等奖获奖企业(2015年度销售收入超过2000万元) 的参赛项目不受限额指标限制。
    二、申报要求
    1、项目法人及所在辖市、区科技局在申报项目时应出具信用承诺。项目法人单位对项目材料真实性负责。各辖市、区科技局要严格按照省厅要求,强化风险意识、责任意识,严格把关,认真对照申报佐证材料原件进行审核,对申报项目单位的经营状况、资信风险、承担能力等方面进行全面查实。要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加强统筹协调,做好项目组织申报的指导和服务工作,保证项目组织质量和项目水平。
    2、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封面、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纸质封面,平装订)。项目申报单位不需将附件材料装订上报,也不需要在网上提交,但应按照《项目主管部门审查备案附件清单》中所列内容,提交各辖市、区科技局审查,各辖市、区科技局根据审查情况,将真实有效的附件清单填入《项目附件审查表》并经审核签字盖章后,与纸质项目申报材料一并提交。
    3、各辖市、区科技局请于2月17日(周三)前将拟申报重点项目汇总表及项目简表报送市科技局高新处,市科技局组织审查后将统一分配重点项目申报名额。
    4、各辖市、区科技局请组织各申报单位于3月4日(周五)前完成网上填报工作,待市科技局审核通过后再打印正式申报材料。项目正式申报材料及汇总表电子版由各辖市、区科技局于3月10日(周四)前统一报送至常州市科技局高新处。
    三、联系方式
    常州市科技局高新处
    联系人:  杨杰
    联系电话:85681525

    

常州市科学技术局
2016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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