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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常州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馆和中医阁建设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760/2018-00079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卫生信息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卫中医〔2018〕287号 发布机构:市卫计委
生成日期:2018-10-08 公开日期:2018-10-2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馆和中医阁建设
常州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馆和中医阁建设的通知
常卫中医〔2018〕287号

各辖市(区)卫生计生局:

根据江苏省中医药局《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馆和中医阁建设的通知》(苏中医医政〔2018〕28号)精神,为大力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进一步完善基层中医药服务体系,方便人民群众就近享有中医药服务,巩固基层中医药服务提升工程实施效果,现就加强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馆和中医阁建设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到2019年,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建成中医馆中医综合服务区,到2020年达到国家或省定标准;到2020年,力争35%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设立中医阁(中医药综合服务区); 到2020年,全市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100%的村卫生室具备稳定、持续的中医药服务能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诊疗量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总量比例力争达到30%;完成《常州市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既定目标。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中医馆标准化建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是基层中医药服务体系的枢纽,是落实分级诊疗制度的关键环节。各地各单位要对照《江苏省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馆)建设标准与评价细则(2017版)》要求,合理设置中医药科室和中药房,科学规划中医药综合服务区使用面积,规范开展中药药事服务,强化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中医药基本医疗服务功能,拓展包括治未病、康复在内的中医药健康服务,加快中医馆标准化建设进程。除中央、省级财政支持的中医馆建设项目以外,各辖市(区)要结合本地中医药事业发展实际,采取新建、改建、扩建等多种措施,积极支持中医馆标准化建设。要将中医馆建设与紧密型医联体建设、对口支援等工作相结合,将中医馆条件改善与基层名中医工作室、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色科室创建、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培训等项目有机结合,统筹考虑,统一安排,切实提高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

(二)加强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中医阁(中医综合服务区)建设。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是基层中医药服务体系的网底,是实现人人享有基本中医药服务的基础环节的“最后一公里”。各辖市(区)要积极在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开展中医阁建设,并按照《常州市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阁)建设标准与评价细则(试行)》要求,结合当地实际自行制定具体建设标准。单独设立的中医阁(中医综合服务区)使用面积不应少于12平方米,有条件的可以设置中药房、中药煎药室。区域内中医阁应当统一规划、统一装饰风格、统一标准。要加强县乡村一体化管理,配置配备必要的中医药诊疗设备和器具,规范应用中医药诊疗技术和开展中药药事服务,强化医务人员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培训,开展家庭医生签约中医药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健康管理项目。

(三)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馆信息化建设。信息化建设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发展的助推器。各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综合服务区应接入并使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馆)健康信息平台,并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现有信息系统实现互联互通和应用协同,功能涵盖中医电子病历、辨证论治、知识库、远程会诊、远程教育、治未病、业务监管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从业医生100%在中医馆健康信息平台注册,并通过平台开展诊疗业务、上传数据。鼓励使用移动互联网、智能客户端、即时通讯等现代信息技术提供在线预约诊疗、候诊提醒、划价收费、诊疗报告查询、药品配送等服务,探索互联网延伸医嘱、电子处方等网络中医医疗服务应用,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辖市(区)要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和健康扶贫工作有关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中医馆、中医阁建设作为重要任务纳入本部门工作总体安排;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加强对建设工作的宏观指导,研究解决建设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落实部门职责,分工协作,形成合力,不断提高中医馆建设的质量,提升中医阁建设的覆盖率,扩大基层中医药服务供给,构建完善的基层中医药服务体系。

(二)强化宣传引导。各辖市(区)要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馆、中医阁建设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以及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推动城乡居民充分认识、了解中医药健康知识,主动接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中医药服务。各辖市(区)可探索评选“星级中医馆、星级中医阁”“最美中医馆、最美中医阁”等措施,展示和巩固中医馆、中医阁建设成果,将其打造成为基层中医药工作的支撑平台和优质载体,不断提高中医药事业发展的社会影响力。

(三)强化考核督导。各辖市(区)要加强指导、协调和监督,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评审评价和绩效考核中,将中医馆、中医阁建设列为重要指标,增加相关考核内容;要明确序时进度,持续动态督导检查,发现和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要建立通报机制,掌握任务落实情况,总结工作经验,打造工作特色亮点;要落实各类医疗法律法规,规范中医馆、中医阁中医药健康服务,加强中药饮片管理促进合理应用,切实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利益。

附件:1.常州市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阁)建设标准与评价细则(试行)

      2.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馆和中医阁建设计划

常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10月8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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