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发改(经发)委(局)、财政局:
为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全市农业现代化建设,进一步加强政府对农资市场的宏观调控,推动农资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联合编制2023年农资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现将指南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组织做好项目申报管理工作。
一、项目补助原则
(一)体现重点导向。切实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重要农时季节全市农资市场稳定,促进新型优质专用肥料的推广,促进优良种源的生产和推广,切实保障全市粮食安全。
(二)突出诚信导向。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申报指南和项目计划在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上公开,杜绝弄虚作假、多头申报、重复申报。
二、项目申报要求
(一)项目补助范围
农资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补贴农资稳价保供及体系建设、新型优质专用肥料推广、农业种植规程制定及推广等方面所发生的相关费用。重点优先扶持有较强示范引领作用的农业企业。
(二)项目申报主体
应为常州市域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农资单位、农业经营单位、合作经营组织。
(三)项目申报时间
项目建设期从去年5月到今年4月,相关准备工作须在4月份前完成,项目申报时间为5月1日- 5月31日,逾期终止项目申报。
(四)项目补助标准
符合以上补助范围的涉农企业可以申请补助,原则上每个项目市财政补助不超过10万元。
三、项目申报程序
1.市发改和财政部门在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上发布申报指南。申报主体使用360浏览器的极速模式,登陆“常州市‘三农’项目管理平台”进行信息注册及项目申报,其他申报方式一律不予受理。各类项目均需填报《项目申报书》(附件),并在申报系统中上传实施方案、合同文本、决算材料等资料电子格式。
2.各辖市区发改部门负责组织和指导本地区项目的申报和审核工作,在项目申报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申报项目的现场查看和网上审核,行文上报市发改委,并附两份项目申报材料。
3.市发改委收到辖市区审核通过的项目后,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上报项目的核查和评审。对通过市级评审的项目在市发改委网站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提出项目计划和资金补助方案,报市财政局审查,由市财政局下达农资专项资金。
(五)监督检查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将通过抽查等方式,组织实施项目回头看,发现项目弄虚作假、违规违纪操作的,追究有关方面和人员的责任,取消项目补助资格,同时列入项目申报不诚信名录,两年内不得进行申报。农资专项资金的使用和项目实施过程须接受审计、纪检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联系方式:市发改委农经处,联系电话:85681085;
市财政局农业处,联系电话:85681859。
附件:常州市农资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常州市财政局
2023年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常州市农资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全称):
单位地址:
单位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产业类别(勾选):(农资稳价保供、大田作物专用肥推广、农业种植规程制定及推广)
辖市区项目管理部门:
一、项目建设地点
二、项目实施方案
1.项目单位基本情况及项目实施可行性、必要性分析
2.项目实施内容
三、项目建设内容与投资明细
(填写项目建设内容如稳价保供农作物面积、专业肥推广面积、优良种业推广面积等)
实施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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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或达到)数量或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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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完成的投资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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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补助资金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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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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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建设时间
本项目于 年 月开始建设, 年 月竣工完成。
五、项目绩效
(填写项目建成后对稳价保供的农作物面积、优良种业推广面积、带动农户数量等的绩效内容)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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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名称(例:稳价保供的农作物面积、优良种业推广面积、带动农户数量、农民增收收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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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目标实现值
(亩、吨、元、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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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信用承诺
项目申报单位承诺:
1.本单位合法经营,合规建设,近三年信用状况良好,无严重失信行为。
2.本单位承诺近三年无违法违纪行为。
3.申报的所有材料均依据相关项目申报要求,据实提供。
4.如违背以上承诺,愿意承担相关责任,同意有关主管部门将相关失信信息记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严重失信的,同意在相关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项目申报责任人(签名):
项目申报单位负责人(签名): (公章)
七、辖市区项目管理部门审核意见
辖市、区发改部门:
经审核,该项目的建设内容符合项目指南规定,同意上报。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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