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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报送2014年常州市环境保护专业初级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840/2014-00035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环〔2014〕15号 发布机构:市环保局
生成日期:2014-03-19 公开日期:2014-03-2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报送2014年常州市环境保护专业初级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
关于报送2014年常州市环境保护专业初级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的通知
常环〔2014〕15号
各辖市、区环保局,局直属单位,市各有关单位:

    现将报送2014年常州市环境保护专业初级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2013年底在职在岗、符合市职称办有关规定和要求的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二)与用人单位订立聘用合同,现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条件与要求

    (一)初定职称条件与要求

    1.初定条件

    各级各类学校取得国民教育序列中专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环保类及相近专业工作满一定年限、考核合格的人员。

    (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可直接确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可确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在就读硕士研究生前已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或已有两年以上本专业技术工作经历的,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两年,可定为“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3)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一年,可确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4)大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可确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5)中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一年,可确定员级专业技术资格。

    2.申报材料

    (1)《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一式2份,可在常州环保网上下载,规格A4,除见习期工作小结可打印外其他一律用钢笔书写,“所在部门考核鉴定意见”栏要对申报人做较全面的鉴定,不能简单用“同意”二字;

    (2)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一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办理证书用);

    (4)《公共科目合格证》和《继续教育证书》

    (二)申报评审条件与要求

    1.助理工程师申报条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中专毕业后从事环保类及相近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2)中专毕业或取得市职称部门认可的本专业大专专业证书,受聘技术员4年以上;

    (3)参加市职称部门认可的专业水平考试,成绩合格;

    (4)大专毕业工作满3年,从事专业与毕业专业不一致的,可申报评审助理工程师。

    2.工程师申报条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非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6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

    (4)取得中专学历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同时符合《江苏省环境保护专业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办〔2003〕2号)其他所列条件。

    3.申报材料与要求

    (1)申报人填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2份(不需要装订,申报表可从常州环保网站下载)。

    (2)申报人填写“2014年常州市环境保护专业工程师(助理工程师)资格评审申报人员情况简介表”(表一)一式12份(不需要装订,用A3纸打印)。

    (3)申报人填写“2014年常州市环境保护专业工程师(助理工程师)资格评审申报人员情况登记表”(表二)一式2份(不需要装订)。

    (4)申报人近四年的年度考核表(事业单位,复印件)。

    (5)所在单位提供的申报人职业道德评价意见。

    (6)申报人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7)申报人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

    (8)申报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和《常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科目合格证》(原件)。

    (9)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必备,有关要求参考常州考试培训网)。

    (10)反映申报人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的相关材料(科研课题、编制专业技术报告、工程项目设计等)。

    (11)申报人科技成果证书、荣誉证书(复印件)。

    (12)申报人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后,已发表的专业著作和专业论文等(复印件)。

    (13)申报人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书或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原件)。

    (14)申报人近期免冠大一寸正面相片1张(背面用圆珠笔写上单位、姓名)。

    (15)申报材料由本人负责整理,单位负责审核和报送。

    (16)申报专业(环境科研、监测、工程、管理)力求准确,申报材料书写清晰工整。报送的材料除“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表一”、“表二”及有关原件外,其它材料均须分类排序装订成册,要使用统一的硬质档案材料盒,每盒封面贴好“申报材料登记表”(表四)。

    四、申报工作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的审核和报送工作。不符合资格条件和材料不全的不能上报。在审查各种复印件时,应认真审查核对原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审核公章及经办人姓名单位、审核日期,以防弄虚作假。

    (二)技术职务的职龄计算按有关规定执行,即今年申报者,其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时间从批准之日起计算到2013年12月底。

    (三)其他专业技术资格人才从事环保专业一年以上的人员,可以申报同级转评。

    (四)各辖市、区环保局和直属单位将申报材料审核后,将表二汇编成“2014年常州市环境保护专业工程师资格评审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表三)一式2份,并由主管局或单位盖章,再将“表三”(1份及U盘)和申报材料报送市环保局组织人事处。

    (五)市有关企事业单位将申报材料审核后,将表二编制成“2014年常州市环境保护专业工程师资格评审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表三)一式2份,报各自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审批盖章,再将“表三”(1份及U盘)和申报人材料报送市环保局组织人事处。

    (六)要确定专人统一报送申报材料和取回申报材料及通过人员的评审申报表和资格证书。报送和领取材料请按有关通知时间集中办理。

    五、申报材料的报送时间、地点及评审费等

    (一)申报时间

    初定申报时间:常年受理;

    申报评审材料报送时间:通知发布之日起至7月30日止。

    (二)申报地点和联系方式

    市环保局组织人事处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市行政中心2-B-508室),邮编:213022。联系人:刘庐桑;联系电话:0519-85682745、85682752;电子邮箱:571909144@qq.com

    (三)评审费用

    中级评审:350元/人,中级初定:200元/人,初级评审:100元/人,初级初定:80元/人。

    (四)本通知及《江苏省环保专业工程师资格评审资格条件(试行)》及有关表格可从常州环保网下载。


    附件:1. 2014年常州市环境保护专业工程师(助理工程师)资格评审申报人员情况简介表(表一)

          2. 2014年常州市环境保护专业工程师(助理工程师)资格评审申报人员情况登记表(表二)

          3. 2014年常州市环境保护专业工程师(助理工程师)资格评审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表三)

          4. 2014年常州市环境保护专业工程师(助理工程师)资格评审申报材料登记表(表四)

 

 

 

常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4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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