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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录安洲夹江大桥防撞设施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含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7-00207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行服〔2017〕198号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生成日期:2017-10-26 公开日期:2017-10-27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原则同意常州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实施录安洲夹江大桥防撞设施工程。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录安洲夹江大桥防撞设施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含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常发改行服〔2017〕198号

市交通运输局:

你局报来的《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报批录安洲夹江大桥防撞设施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常交港〔2017〕14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航道条件,保障进港船舶航行安全和夹江大桥运营安全,原则同意常州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实施录安洲夹江大桥防撞设施工程。

二、该工程在录安洲夹江大桥13#、14#主墩设置D200筒形自浮式复合材料防撞设施共2套,该设施采用纤维增强复合材料浮式结构,满足1000吨船舶的防撞要求,其制造工艺及标准满足国家相关要求。

三、该工程估算总投资79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638万元,其它费用107万元,基本预备费52万元。资金来源由常州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自筹解决。

四、请你局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严格控制工程建设标准和投资规模,加强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等管理。

五、该工程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应严格按核定的招投标方案组织项目招标工作。

(项目编码:2017-320411-78-01-354572)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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