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核查,常州辖区常州市祥和喷塑厂等一批道路运输(含辅助业等类别)经营业户(详见附件),相关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相关规定,拟注销上述业户《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含辅助业许可证等类别,有车辆的同时注销所属经营车辆《道路运输证》),公示时间自2021年7月22日至2021年8月4日。
相关经营业户或利害关系人存在正当理由或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提出;公示期满未提出异议及未提出有效异议的,依法执行注销,原证件即时作废失效,相关经营者依法应缴还原证件,拒不缴还的,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联系部门:常州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服务处。
联系电话:0519-86907202。
特此公告。
常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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