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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对常州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提案第167号的答复
索 引 号:014109488/2024-00135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教办〔2024〕101号 发布机构:市教育局
生成日期:2024-05-23 公开日期:2024-05-2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常州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提案第167号
关于对常州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提案第167号的答复
万文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降低幼儿园规划配建指标以应对人口负增长》收悉,现答复如下:
  教育设施配置标准是教育专项规划的重要内容,根据国家、省、市法律法规、相关规划和政策来确定。2004年市教育局会同市规划院在全省率先完成了《常州市区2004—2020年教育设施布局规划》,并于2012年启动修编,于2013年编制完成《常州市主城区教育设施布局规划(2013—2020)》。从2009年起每年根据《常州市主城区控制详细规划》修编情况,积极会同市规划部门及时调整所涉及的相关教育设施,确保教育设施满足城市发展需要。教育资源的合理布局,为常州地方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的基础作用和强有力的支撑作用。
  一、合理调整配置标准
  在教育专项规划编制过程中,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和国家、省、市学前教育发展规划等要求,结合城市总体发展规划、分区域人口规模、学龄人口及生均占地面积等标准,合理确定并适时调整幼儿园的配置标准(包括千人指标、服务半径、办学规模及生均用地等),从而适应不同时期、不同区域对幼儿园配置的差异化要求,其中:千人指标由40‰调整至中心城区35‰、外围乡镇30‰,规模由12-24班调整至9-15班等。
  二、严格控规调整程序
  为保护教育设施用地,根据国家、省、市相关要求,我市将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纳入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并严格落实,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中凡是涉及住宅、教育用地的调整,市规划部门均征求教育部门意见,教育部门结合规划人口、配置标准及区域实际,优化教育设施布点,确保中小学、幼儿园规划建设与城市发展、人口变化相适应。
  三、精准把控建设时序
  启动教育资源前瞻性预警与可视化学位建设系统开发建设,以区域为单位,建立教育资源、学龄人口、住宅设施等数据库,构建各类学龄人口规模、分布和变化趋势模型,结合区域内住宅开发进程预测学龄人口的趋势,从而确定规划幼儿园的建设时序。
  下一步,市教育局将加快推进教育资源前瞻性预警与可视化学位建设系统的建设,通过预测分析学龄人口变化趋势,为教育布局调整提供重要参考。同时根据我市国土空间规划和控制线详细规划编制进度,适时启动新一轮教育专项规划修编,对照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规划纲要要求,会同规划部门进一步调优教育设施配置标准,确保教育设施布局在主动适应城市发展的同时,加强教育资金的有效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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