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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体育局关于举办常州市“百城千村”健身气功交流比赛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55x/2014-00008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公告公示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体发〔2014〕24号 发布机构:市体育局
生成日期:2014-04-04 公开日期:2014-04-0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进一步打造“百城千村”健身气功交流展示品牌活动,更好地满足群众健身需求,决定于4月13日举办常州市“百城千村”健身气功交流比赛活动。
市体育局关于举办常州市“百城千村”健身气功交流比赛的通知

各辖市、区体育局(文广体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

为进一步打造“百城千村”健身气功交流展示品牌活动,更好地满足群众健身需求和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经研究,决定于4月13日举办常州市“百城千村”健身气功交流比赛活动。请各单位按照竞赛规程要求,认真做好组队参赛工作。

附件:1.常州市“百城千村”健身气功交流比赛竞赛规程

          2.报名表

常州市体育局

2014年4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常州市“百城千村”健身气功交流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中共常州市委610办公室

常州市体育局 

常州市反邪教协会  

常州市体育总会 

常州市健身气功协会

二、承办单位

常州市天宁区青龙街道

常州市天宁区反邪教协会

常州市天宁区体育总会   

常州市天宁区青龙街道体育总会  

常州市天宁区青龙健身气功协会

三、时间、地点

时间:2014年4月13日(周日)下午1:30

地点:天宁区青龙街道青竹苑社区健身广场

四、交流比赛项目

健身气功·八段锦

五、参加单位

各辖市、区

六、参加办法

(一)每单位报比赛交流队伍一支,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1人(可由运动员兼)、个人比赛队员4人、集体交流展示队员20人。

(二)运动员须身体健康,学生、在职、退休人员均可报名参加。

七、竞赛办法

(一)评判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制定的《健身气功竞赛规则》(试行)作为评、扣分标准。

(二)功法比赛以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编制的教材和监制的录像光盘中的动作为规范。

(三)先进行集体比赛,再分组进行个人比赛,分别计分。

(四)比赛伴奏音乐由大会统一播放,采用国家体育总局颁发的健身气功八段锦带口令词的音乐,时长为12分18秒。

(五)运动员须按照要求入场、退场,并在听到上场点名、完成比赛以及裁判长示分后入场、退场。

(六)参赛服装以太极服中式服装为主。每个队伍服装颜色须相对统一,鞋为健身运动类鞋,式样统一。

(七)评选奖项

1.集体赛评选优秀奖、优胜奖和组织奖,颁发奖牌。

2.个人赛评选一等奖4名、二等奖8名、三等奖12名、优秀奖若干名,颁发荣誉证书。

八、报名、报到

(一)报名

1.各单位按报名表要求打印好,加盖公章后,于4月10日前上报至常州市体育局群体处(联系人:丁树俊,电话:13775283907)、天宁区青龙街道文体科(联系人:李志燕,电话:81185930,13915078258),同时发电子稿。

2.报名后不得擅自更改、调整和无故退出。

(二)报到

各代表队自行于4月13日下午1:00前到青竹苑社区健身广场报到,如有变更则另行通知。

(三)乘车路线

火车站南广场乘218或208路公交车至龙锦路竹林路站下,沿竹林路向北500米即到。

九、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2

常州市“百城千村”健身气功交流比赛报名表

                                         单位: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工作单位        

  集体赛 

  个人赛 

  备注  



































































































注:上述个人信息由于工作需要经本人同意对外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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