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统计局、市各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省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投资统计制度修订相关工作的通知》(苏统字〔2017〕67号)要求,为确保明年投资统计制度改革的顺利实施,现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2018年投资统计报表制度
2018年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制度主要修订内容为:500—5000万元项目改按财务支出法统计,报表表式和投资额填报依据发生变化;增加小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抽样调查(调查队系统负责);取消“非金融资产投资情况”(206—2表);年报“新增生产能力”指标精减;《投资项目申请表》中增加“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统一代码”指标等。另外,投资项目的行业分类也将执行新的标准。
因制度变化较大,特别是500—5000万元项目改按财务支出法统计,增加了明年投资统计工作的难度。各辖市(区)和 各部门(单位)要提前学习和领会变化内容,做好新制度相关准备工作,确保全市执行国家、省统一标准。市局投资处正在对5000万元以下项目维邦上报平台进行优化,同时将根据国家和省制度制订我市的报表制度,届时将及时下发。
二、做好500—5000万元项目财务支出调查试点工作
1、调查目的:开展500—5000万元项目财务支出调查,一方面可以更准确获取各地区的修订比例;另一方面可以为执行2018年新报表制度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2、调查报告期:为2017年11月。
3、调查范围:全部500—5000万元项目。
4、数据上报:各部门(单位)直接在维邦联网上报平台进行数据上报,上报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1日前;各辖市(区)可利用维邦联网上报平台进行数据采集,再统一导入和利时单机版(程序另发)审核后上报,上报时间2017年12月12日前。
5、其他要求:
(1)下半年非金融资产投资情况表(206—2)正常报送。
(2)2亿元以上投资项目财务支出统计,四季度起停止报送。
三、做好500—5000万元项目可比基数修订工作
按照制度规定,为计算2018年可比增速,需对2017年各月500—5000万元投资数据进行修订,以计算可比口径的投资增速。2018年1月15日前,各辖市(区)报送《2017年可比数据测算表》(见附件),市直属部门(单位)免报。
四、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关注变化。各辖市(区)和各部门(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制度修订内容,研究本地区和本部门投资数据可能的变化,有的放矢指导好镇、街道,全面梳理投资项目情况,尤其是500-5000万元区间范围内的项目,切实做好可比基数修订工作,确保2018年各月500—5000万元项目投资增速反映真实增长趋势,投资行业结构、控股结构等保持合理。
(二)认真调查、扎实推进。500—5000万元财务支出调查试点工作是取得2017年投资基数修订依据的关键,各辖市(区)和各部门(单位)一定要认真组织,尤其是各地区要及时做好汇总分析,取得符合本地区(部门)投资实际情况的比例。
(三)及早谋划、提高质量。各辖市(区)和各部门(单位)要按通知要求,及早谋划,把问题考虑周全,把工作做扎实,高质量完成相关工作,通过深化统计制度方法改革,不断提高投资统计数据质量。
附件: 2017年可比数据测算表
常州市统计局
(此件公开发布 ) 2017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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