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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常州市交通运输局开展“平安水域”创建工程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71X/2014-00009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交安〔2014〕5号 发布机构:市交通运输局
生成日期:2014-02-13 公开日期:2014-02-1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全国、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市综治委“进一步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提升平安常州建设水平”的要求和省交通运输厅2014年安全工作部署,结合我市水上交通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系统开展 “平安水域”创建工程,特制定方案并予以印发。
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常州市交通运输局开展“平安水域”创建工程方案》的通知
常交安〔2014〕5号

各辖市(区)交通运输局,市地方海事局、市航道管理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全国、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市综治委“进一步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提升平安常州建设水平”的要求和省交通运输厅2014年安全工作部署,结合我市水上交通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系统开展“平安水域”创建工程,特制定方案并予以印发。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常州市交通运输局开展“平安水域”创建工程方案

常州市交通运输局

2014年2月13日

附件

常州市交通运输局开展“平安水域”创建工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文件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以“平安交通、人人有责”为主题,从夯实安全基层基础工作入手,以强化和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为核心,以事故预防为主攻方向,以科学进步为支撑,以深入扎实开展各项专项整治活动、“三化建设”活动等为载体,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确保我市水上交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推进我市水运事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进一步完善与“110”和水警联动,加强船民社会管理,做好治安防范工作。

    二、活动目标

    水上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沉船数、经济损失四项指标全面下降;不发生管理责任的重、特大水上交通事故;不发生管理责任的重大水域污染事故;不发生因管理不善引发的群体性事件;舆情、案情发现率明显提升,船民犯罪率明显下降;航道畅通率达98%以上;社会综合满意度达到95%以上。

    三、组织机构

    根据上级交通主管部门的要求部署,我局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地方海事局、航道、安监处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局各相关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平安水域”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平安水域”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安监处。地方海事局和航道处要相应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具体负责本辖区的创建活动,督促辖区内客船、水运企业等做好“平安水域”创建活动和相关措施的贯彻落实。

    四、创建内容

    1.安全、畅通、文明

    安全:着力建设水上交通安全综合保障体系,形成安全管理的合力并积极创造有利于水上运输健康发展的软环境,积极引导港航企业、船舶和广大船员加强安全管理,改善船舶技术状况,提高船员素质,形成联动效应,共铸坚实的水上安全链,切实做到不发生因监管不到位而造成的重特大事故,努力使各项安全指标逐渐向好的方向发展,安全管理效能明显提高,保障人命财产安全、船舶航行安全、港口生产安全和水域环境安全。

    畅通:从实际出发,集中解决航段内影响安全畅通的难点、热点问题,通航环境和航行秩序有明显改善,船舶通过能力和营运效率明显提高,船舶交通顺畅、有序,使航段真正成为“船畅其运、货畅其流、人畅其心”的精品航段,促进航运经济和区域经济发展。

    文明:进一步提高文明水平,加强协调沟通,形成遵纪守法、明礼诚信、安全有序、信息通畅、相互理解、相互支持、相互尊重的文明氛围,构筑和谐的水上交通环境。

    2.“五降低、三提高”

    “五降低、三提高”:降低船舶事故率,降低航道堵塞率,降低操作性污染事故率,降低行政相对人的投诉率;降低船民犯罪率;提高舆情、案情发现率,提高船舶安全通过率,提高文明服务满意率。

    (1)船舶事故率:船舶水上交通事故率是评价“京杭运河常州段”平安航段创建活动成效的最主要指标。要通过进行创建活动使船舶事故率逐年降低。

    (2)航道堵塞率:通过加大执法力度,切实减少因船舶事故、航道通航保障等原因而影响船舶在航道内航行安全的情况。

    (3)操作性污染事故率:通过共同努力,即业主单位加强科学管理和主管机关强化监管,使因操作失误所导致的操作性污染事故率逐步下降,保护内河水域环境。

    (4)行政相对人的投诉率:不断完善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让企业和群众明明白白办事,更有效地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5)船民犯罪率:进一步完善与“110”和水警联动,有针对性地开展船民身份背景审查,做好治安防范工作。

    (6)舆情、案情发现率:加强对网络等信息监控,实施重要情况通报制度,完善应急预案,严防群体性事件发生。

    (7)船舶安全通过率:通过科学制定措施和组织指挥,使船舶更便捷、更安全、更高效通过常州段。

    (8)文明服务满意率:通过开展“文明服务、规范服务和高效服务”,将群众对文明服务满意度作为创建活动的重要价值。

    四、创建措施

    1.局安监处要发挥综合协调作用,提高综合监管水平。做到监管重心下移,监管关口前移,注重源头管理和过程监控,采取切实有效的监管措施,督促相关部门在创建“平安水域”过程中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提高事故综合防范能力。要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消除安全生产管理中的死角和盲区,建立健全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同时,要进一步细化考核目标,完善考核办法,落实创建“平安水域”的牵头、督查、考核和奖罚等各项措施。

    2.地方海事部门要以旅游客船、危险品运输船舶为重点,严把准入关和技术关,强化船舶检验检查和维护保养,严格执行船舶航行安全管理规定和相关安全生产制度,确保各类船舶(艇)保持良好的适航状态,规范船舶驾驶员安全文明驾驶行为,强化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确保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及培训教育率达100%,进一步提升安全意识和安全应急操作技能,严禁违章操作。严格救生、消防、应急设施装备的配置使用,确保100%配置到位,严禁超载运输和冒险航行,做好突发事件应急抢险救援,让广大群众及旅客坐平安船(艇)、运平安货物。

    要进一步加大水域的安全巡查力度,持续深入开展客渡船专项检查活动,强化对客渡船、危险品运输船和普货运输船的安全监管;建立水域定期巡查制度,加强重点时段、重大节假日和民间重要活动的安全巡查监管;加强对水工作业水域的安全巡查力度,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要求施工单位要严格落实各项安全责任制度,及时消除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

    3.航道部门要在创建“平安水域”活动中,结合航道部门特点和省厅条线要求,组织开展并制订“平安航段”创建方案,加强航道养护,确保管养航道畅通,航标设施完善,碍航隐患治理彻底,临跨河建筑物审批规范;重要水域和危险水域设置警示标志和提供性标志;辖区水上交通秩序良好,安全监管全覆盖,船舶航行更安全、水域更清洁;水上交通事故指标控制在上级下达的范围,无重大以上事故发生。做好水上应急队伍建设和装备建设,确保应急救援快速高效。

    五、实施步骤

    “平安水域”创建活动已列入我局的重点工程,也是省厅平安创建的内容之一,更是我局申报的全市三十项社会管理创新工程的重点项目之一,市综治委每年都将对创建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给予以奖代补的物质奖励。

    1.宣传发动组织实施阶段(1月至3月)。全市各级地方海事、航道部门要按照“平安水域”创建活动具体情况进行科学部署,结合实际,制订“平安水域”具体的分类实施方案,成立“平安水域”建设活动领导小组,明确创建内容、创建目标,认真组织安排。要采取多种形式,深入细致地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做到相关单位人人都能熟知“平安水域”建设活动的内容和要求,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

    2.重点突破全面推进阶段(4月至10月)。一是各单位要按照工作目标及“平安水域”创建活动内容要求,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加大人力、物力投入,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监管,保证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操作规程贯彻、执行到位。二是市局每年将组织创建活动督导检查,结合年度安全考核,对各级地方海事、航道部门创建活动进行全方面的督查;各级地方海事、航道部门要组织人员,经常深入一线进行安全督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不走形式、不走过场。三是要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沟通合作,加强内部各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动,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

    3.总结经验巩固提升阶段(11月至12月)。各级地方海事、航道部门要及时总结“平安水域”创建活动年度经验,查找不足,整改完善。市地方海事局、市航道管理处于12月中旬将总结上报我局安监处。年底,我局将组织人员对全市海事、航道系统“平安水域”创建活动进行检查考核,并对符合评先评优的集体及个人及时上报上级相关部门。

    六、工作要求

    1.健全领导保障机制。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平安水域”创建活动的重要性,切实把创建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并把要创建活动与“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综合治理”相结合,不断深化“平安水域”创建工作责任制,完善考评奖惩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要将“平安水域”创建活动的责任落实到每一具体岗位、具体人员,要利用各类安全生产工作督查,切实督促水路运输企业抓好落实。      

    2.健全宣传工作机制。要认真按照上级有关精神,根据不同季节、不同安全工作重点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电台、海事短信等各种平台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宣传教育,并通过召开动员大会,开辟宣传专栏、悬挂宣传横幅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平安水域”宣传教育活动,重点是宣传“平安水域”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和目标任务,坚持开展对重点人员的帮教活动,定期组织运输企业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的更新培训,有力促进广大水路运输从业人员特别是水路运输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意识的进一步提升、安全防范能力的进一步增强、安全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高、事故发生率的进一步下降。

    3.落实平安责任机制。“平安水域”创建活动是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交通示范点创建各项措施进一步落实到各单位的有效载体。要把“平安水域”创建活动纳入本单位平安交通建设的总体规划,纳入行业管理和发展的总体规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提供强有力的人力、物力和经费保障。各牵头单位、配合单位要明确职能科室承担日常工作,具体负责各项创建工作的整体推进,组织督查、指导和考核,及时发现创建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提出对策和建议,要建立健全牵头会办、联席会议、检查考核等各项制度,把“平安水域”创建活动不断引向深入。

    4.健全激励制约机制。各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和落实责任查究制度,建立和完善考核奖惩办法,做到目标明确,奖罚分明。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部门和个人要予以表彰;对因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事故和引发影响稳定的重大问题,实行责任倒查和“一票否决”,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市局将严格按照“平安水域”创建活动的内容,采取定期检查与突击抽查、明查与暗相结合的方式,对各级地方海事、航道部门的创建工作进行督促、检查、考核,并将考核的结果纳入年度安全目标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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