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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进一步加强局属单位党外优秀青年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
索 引 号:014109488/2020-00055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参与渠道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教统群〔2020〕4号 发布机构:市教育局
生成日期:2020-04-22 公开日期:2020-04-2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进一步加强局属单位党外优秀青年人才队伍建设
关于进一步加强局属单位党外优秀青年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
常教统群〔2020〕4号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贯彻落实《民主党派代表人士队伍建设规划(2018—2027年)常州实施方案》(简称《常州实施方案》)和《市委组织部 统战部关于印发<优秀党外干部人才培养选拔三年计划(2019—2021)>的通知》(常委统〔2019〕48号)精神,结合教育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重要论述,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以大力发现培养为基础,以加强教育培训为支撑,以强化实践锻炼为重点,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素质优良、代表性强、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局属单位党外优秀青年人才队伍,为推动常州教育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建设“强富美高”新常州提供坚实的党外优秀青年人才支撑。
  二、标准条件
  党外优秀青年人才队伍包括民主党派优秀教师代表和未加入任何党派的优秀教师代表。具体标准条件为:
  1.政治坚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保持一致。
  2.代表性强。在民主党派和党外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影响力,积极参与民主党派工作和党外工作,能够发挥引领带动作用。教育教学专业水平较高,业务能力突出,敢于担当作为,作风深入务实,群众基础好。
  3.品行良好。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爱国奉献精神和报国情怀,社会责任感强,为人正派,作风民主,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4.热爱多党合作事业。拥护中国共产党,对多党合作事业充满感情,与中国共产党真诚合作,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有较强的参政议政意愿和能力,善于做思想引导工作。
  三、目标任务
  把局属单位党外优秀青年人才队伍纳入干部、教师队伍培养计划中通盘考虑,分层分类建立党外优秀青年人才库,采取教育培训、实践锻炼、跟踪管理等多种方式,通过几年努力,为局属单位、教育局机关配备党外干部以及为各民主党派、各统战团体提供高素质党外后备干部人才人选。
  四、主要措施
  1.开展推荐调研。在局属各单位开展党外优秀青年人才推荐调研,各单位党组织根据实际情况,就党外优秀青年人才进行推荐。市教育局统战与群工处汇总推荐名单,会同组织处、人事与教师工作处等有关处室就相关人选,采取走访了解、面谈评估等方式进行调研推荐考察。
  2.建立人才库。结合推荐调研情况,建立党外优秀青年人才库。党外优秀青年人才队伍一般不超过45周岁,其中,35岁以下要占50%,40岁以下要占80%,形成合理的年龄梯次和专业结构。具有教育教学管理经验的中层干部、专业水平较高的优秀教师要占适当比例,要有一定数量的女同志。定期对人选进行调整,实现中共党组织推荐与民主党派推荐、组织推荐与个人推荐、定期推荐与日常推荐相结合,按照组织掌握、动态管理、优胜劣汰、有进有出的要求,掌握一批党外优秀青年人才,始终保持合理规模。
  3.统筹人才资源配置。贯彻落实“有意识地把一部分优秀人才留在党外”的政策,结合各单位干部教师队伍总体情况,有计划地把一些有代表性、适合在党外发挥作用的优秀青年人才留在党外,为培养党外代表人士涵养水源。统筹党内外人才资源配置,定期分析人才状况,有计划地向民主党派和组织部门推荐人才。对于一些条件比较成熟、积极要求加入中国共产党,但更适合留在党外和民主党派发挥作用的同志,做好劝说留在党外的工作,党组织应在其申请入党资料上注明情况和意见,存入本人档案。
  4.加强教育培训。把党外优秀青年人才队伍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干部教师培训总体规划,发挥市委教育工委党校在培训中的重要作用,统筹考虑、统一部署,努力构建以政治引导为核心、以能力培养为重点、以成长需要为导向的党外优秀青年人才培养教育体系。着力全面提高党外优秀青年人才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合作共事能力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
  5.做好实践锻炼和选拔使用。定期与组织人事部门沟通协调,对党外优秀青年人才,在青年后备干部和五级阶梯优秀教师培养中予以关注,做到早发现、早培养、早压担子,既要坚持标准和条件,又要充分考虑多党合作事业实际需要,把党外优秀青年骨干人才放到重要岗位磨炼,并按程序推荐选拔到领导岗位,坚持备用结合、择优使用、用当其时。
  五、组织保障
  1.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各单位党组织要加强领导,把党外优秀青年人才队伍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人才和干部队伍建设总体设想和规划。
  2.发挥民主党派积极作用。各单位党组织要协助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支持他们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发展和培养党派成员,优化队伍结构。支持民主党派依照本党派章程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监督,促进民主党派成员健康成长。

  3.营造良好环境。各单位党组织要从加强民主政治建设的高度,宣传党外优秀青年人才队伍培养的重要性,让干部教师了解、关心、支持党外优秀青年人才培养工作。同时,注重发现党外优秀青年人才典型,深入挖掘他们的先进事迹,开展广泛宣传报道,提高党外优秀青年人才的社会认知度,扩大社会影响力。

常州市教育局

2020年4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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