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文广体(文广新、教育文体、社会事业)局、市文化馆及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群众音乐舞蹈创作水平,丰富群众业余文化生活,积极备战今年的第十二届江苏省“五星工程奖”评比。经研究,决定举办常州市第九届音乐舞蹈新作品大赛,现开展歌曲作品和舞蹈文学本征稿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稿范围
1. 2015年以来创作的音乐、舞蹈(含广场舞)等作品。作品应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主旋律,充分体现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注重思想性和艺术性的统一,注重时代特征和地域特色。鼓励运用“非遗”保护项目中的民间音乐、舞蹈及其他民间文艺元素创作改编节目。
2. 2015年以前创作未参加过市级以上文化系统比赛评奖,或已参赛但经过重大修改具备相当艺术水平的作品。
二、征稿时间
即日起至4月30日截止。
三、征稿方式
征稿工作由各市、区文化馆(文化艺术中心)组织推荐统一报送市文化馆,报送数量不限。作品由专家审阅后进行评选,部分作品将参加市文广新局组织的改稿会。改稿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为便于专家审阅,不接受电子稿件。来稿请用A4纸打印,一式九份。来稿不退,请自留底稿。
四、联系方式
歌曲作品及舞蹈文学本报(寄)送市文化馆文艺部吴帆收。邮寄地址:常州双桂坊45号(常州市文化馆)。 邮编:213003,联系电话:86629984 15861155118
常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6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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