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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加强全市农村小型水利工程长效管护工作的指导意见
索 引 号:014109867/2013-00001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水农[2013]4号 发布机构:市水利局
生成日期:2013-01-28 公开日期:2013-02-0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加强全市农村小型水利工程长效管护工作
关于加强全市农村小型水利工程长效管护工作的指导意见
 

 

常州市水利局文

 

 

常水农〔20134


关于加强全市农村小型水利工程

长效管护工作的指导意见

金坛市、溧阳市、武进区、新北区水利(水务)局: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推进水利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以及部、省深化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有关文件精神,为切实加强全市农村水利工程管理,促进小型水利工程长效运行,服务我市率先基本实现水利现代化,特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农村水利工程长效管护的重要意义

农村水利工程是农村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抵御和减轻自然灾害、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农村生态环境、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发展的重要设施。加强农村水利工程的长效管理、建立农村水利工程运行管护的长效机制,是确保农村水利工程正常运行、充分发挥效益的重要手段。我市农村水利工程众多,现有河道2240条、长4494公里,千亩以上圩堤1566公里,大小塘坝1.5万余座、固定排灌站3107座(10吋及以上),灌溉渠道1万余公里。这些由国家和集体投资、群众投劳修建的小型水利工程,担负着全市农田灌溉除涝任务,多年来为农业的增产增收、农村社会的稳定、农村经济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具有较强的基础性和公益性。但是,随着农村改革的逐步深入,部分小型水利工程建、管、用脱节,处于有人用、无人管的状况,工程老化失修和效益衰减问题十分突出,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当前,常州正处在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可持续发展水利、现代水利加快转变的关键阶段,水利职能逐步从提供水安全保证向水资源保障、水环境保护等全方位拓展,新型工业化、特色城市化、农业产业化以及城乡一体化,都对农村水利工程管理工作都提出更高更严格的要求。管理好小型水利工程,是充分发挥兴利除害功能和延长工程使用年限的关键,不仅关系到农业现代化目标的实现,而且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全市经济社会稳定发展。

因此,各级水利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明确工作思路,落实管理责任,创新管理办法,扎实有序推进小型水利工程管理,实现工程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服务保障新农村建设与现代农业发展。

二、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目标。根据当前农村水利工程管理现状,全市农村水利工程管理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实现工程良性运行、充分发挥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的综合效益为目标,以明确管理主体、落实管理责任、提高管理效益为重点,坚持依法管理、科学管理,按照统一管理和分级分类管理相结合、专业管理和群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通过2-3年时间的努力,全面落实县、乡、村各级小型水利工程管理责任,建立健全辖市(区)、镇、村三级小型水利工程管理网络,基本建立符合本地实际的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确保农村水利工程正常运行,保障灌溉引水、防洪排涝安全,确保2015年全面建成“功能齐备、长效管护的农村水利工程体系”。具体目标为:2013年,全面落实农村河道管护与考核机制;积极推进圩堤、排灌泵站管护机制,初步落实管护主体,明确安全管理和运行管理责任;2014年泵站、圩堤管护率达50%,启动灌溉渠系、塘坝等其他工程的长效管理;2015年,基本实现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全覆盖。

(二)基本原则。一是整体规划,分年实施。要根据农村水利改革发展现状,制订和落实总体实施计划,落实分年实施计划和推进重点,增强工作的计划性、指导性、目的性,确保有序推进。二是典型引导、示范推广。重点突出集镇、公路沿线、现代园区等重点区域、重要河段,通过加强上述带动力强、示范作用显著项目的管理,引导推动面上工作开展。三是上下联动、紧密协作。建立市及辖市()联动机制,争取省以上对我市农村长效管理工作的支持,共同推进管理工作上水平。四是整合资源,统筹布局。要强化管理资源整合,对受益范围相同、功能相近的区域河道、圩堤、闸站,鼓励经招投标、议标后交付同一中标人,实施河道、闸站、圩堤的统一管理,提高质量,提高效益。五是广泛发动、社会参与。大力营造齐心协力抓管理的氛围,激发社会参与积极性和主动性,创新管理机制,全面形成点、线、面,政府、集体、个人三位一体齐抓共管的局面。

三、管理标准和管理内容

各辖市区水利(水务)局、乡镇水利(务)站要按照有关质量与技术标准,做好小型水利工程的管护工作,保证农村河道、蓄水塘坝、农村排灌泵站安全运行、设备完好,保证渠道畅通,满足灌溉和排涝需要。应达到以下基本标准:

1、农村河道要达到河面清洁、无有害水生植物、无漂浮物,无污水超标集中排放;岸坡整洁、无垃圾,无乱建乱堆乱挖,无乱种乱垦;河道畅通,无行水障碍物,无阻水高秆植物,无挡水圩堰、坝埂。有条件的地方要做到河坡植树绿化或草皮护坡。

2、排灌涵闸泵站要达到建筑物外观、周围整洁,站房干净,围墙完好(如有围墙),绿化养护正常无杂草;机房内部环境整洁明亮,无与闸站运行管理无关的物品,制度上墙,机电工作区和生活区分开;建筑物完好无损坏、不漏雨,无影响安全的裂缝;所有机电设备完好、运行正常,有维护、运行记录。

3、圩堤要达到每周巡查、无乱垦乱种、无违法占用、无垃圾(有乱垦乱种、违法占用、乱倒垃圾等行为应及时制止并书面报乡镇水利站);绿化正常养护(每半年至少修剪一次,杂草率≤15%)、穿堤涵闸运行正常、无损坏,建筑物周围无侧渗、圩堤无管涌。有巡查、维修,绿化养护记录。

4、丘陵山区蓄水塘坝管护做到坝顶平整、坝坡整齐、无缺损、无乔灌木和高杆杂草。塘坝灌溉涵洞、溢洪道无损坏,运行可靠,保证塘坝安全。塘坝溢洪沟(河)做到沟坡平整、沟内无堆积物,断面保持泄洪标准要求。

5、各级灌溉渠道应达到过水断面无坍坡、无淤积、无障碍物、无农作物种植,渠道保持畅通;配套建筑物和闸门启闭设施完好无损,运行正常。

四、进一步强化落实小型水利工程管理措施

    ()完善分级管理体制,落实各级管理责任。要对辖区内小型水利工程统一管理,按照“谁受益、谁管理”的原则,划分事权,落实管理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建立起权责明晰的小型水利工程管理责任制。对县(区)域经济、安全影响较大的和跨乡镇(街道)小型水利工程由县(区)负责管理;跨村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由乡镇负责管护;村级小型水利工程由受益行政村负责落实管理,可民主选聘管护人员负责工程管护,乡镇水利站负责检查和指导。新建小型水利工程坚持一建就管,认真落实长效管护。所有纳入管护计划的河道、重要的村庄河塘、圩堤、灌排泵站工程都要建立管理台账。及时收集汇总长效管护有关的政策法规、宣传资料、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合同协议、经费使用、检查考核等资料,并装订成册。所管工程均须在醒目处设立统一规格公示牌,公示管护责任人、管护内容、管护标准以及监督电话,以利社会监督。

()强化专业管理,积极推进群众管理。力探索水利部门专业管理、受益村组群众社会管理相结合的管理路子。一要加强小型水利工程管理队伍建设,加强乡镇水利站建设,充分发挥其指导、协调、咨询、规划、服务等职能,做好区域内水利工程管理工作。有条件的乡镇,可根据自身情况按照“管养分开”的原则,组建小型水利工程养护队伍,负责境内小型水利工程的养护。二要充分发挥受益区群众参与管理的积极性。近期可选择积极性高、基础条件较好的村组,广泛宣传发动,引导农民自愿组建农民用水者协会。可由村民委员会牵头,通过村民代表会的形式,推荐有一定的组织和管理能力、办事公道、热心公益事业、农民信得过的村民组成农民用水者协会。建立用水者协会章程、工程维护、水费收缴、财务管理等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完善自我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要充分尊重村民意愿,制定村内小型水利工程管理办法,包括管理方式的确定、管护人员的聘用、职责等,以合同形式约定管护人员工资待遇、职责及监督措施。三要积极探索借助和依托农村基层成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民主管理的平台,落实小型水利工程管理。

(三)坚持分类管理,合理确定管理模式。小型排灌泵站、蓄水塘坝和灌排渠道等小型水利工程各有特点,宜分类指导,选择不同的管理模式。对于排灌泵站要聘请专人负责管护,重点落实乡镇级排灌泵站以及村内重点排灌泵站管护人员,明确管理标准,落实管护经费。地处偏僻的村级小型泵站闲时可将水泵电机设备拆回集中管理;对于丘陵山区蓄水塘坝,有较大水面、具备养殖条件的,可采取承包、租赁等市场化经营手段,发包确定经营人,签订协议,一并落实塘坝管护责任。其它蓄水塘坝也要明确管护责任人;对于灌排渠道,灌区干渠等骨干工程由灌区管理单位负责,也可委托所在乡镇、街道分解落实管理责任。支渠以下渠道宜由村组落实管理,或由农民用水者协会自我管理,通过“一事一议”,组织和发动群众进行清理维护。

(四)开展日常巡查管护,加强农业用水管理。乡镇水利(务)站和村委会,要加强对所管辖的泵站、塘坝、河渠等小型水利工程的日常巡查。每年汛前、汛后分别集中检查一次,在高水位、水位突变等特殊情况下须增加次数,并认真做好巡查管护记录。各县(区)应积极推行计划用水,加强用水管理,节约用水,制定农业灌溉节水水费价格和政策,推进节水高效农业发展。乡镇水利(务)站、村委会应当建立健全灌溉、供水管理制度,制定蓄水灌溉、供水计划,合理调度,保证库塘蓄水,满足生产、生活用水需要。同时,积极推广水、旱作物节水灌溉技术,逐步推广按灌溉制度定量用水技术。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辖市区、乡镇要充分认识加强小型水利工程管理的重要性,切实按照省、市水利工程管理办法的要求,强化依法管理,全力以赴抓好工作推进。要加强调查研究,多向政府汇报,争取各级政府重视和支持,力争以政府文件出台本地小型水利工程管理办法。要做好与相关部门沟通,争取落实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专项经费、考核奖励经费,引导、鼓励、促进落实工程管理。同时,要加强科学管理,有条件的地方要开展管理技术自动化、现代化的研究,推进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不断提高小型水利工程管理的科技含量和现代化管理水平。

(二)建立考核机制。小型水利工程工作纳入对县(区)、乡镇水利工作的考核目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进行管理考核。市水利局按照制定下发的意见,对县(区)小型水利工程管理开展定期检查,县级也要加强对乡镇小型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工作,确保每年要组织不少于4次的检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定期报送市水利局。市级每年组织不少于2次的抽查和检查,考核以听取汇报、查阅台账(含镇级)、抽查现场等方式进行,并对情况进行打分(考核评分表附后),考核结果纳入对县(区)水利工作考核的计分中,在检查考核打分的基础上,综合考虑管护工程量、管护效果等情况对各地进行以奖代补。

    (三)狠抓典型示范。小型水利工程面广量大且分布分散,真正落实管理的任务十分繁重,需要较长时期坚持不懈的努力,近期要着力抓好典型示范。要认真挖掘、培育小型水利工程管理的典型,抓出一批农村河道、圩堤、农村泵站、农村蓄水塘坝管护和小灌区用水管理典型;抓出一批农民自我民主管理典型,特别是抓好农民用水者协会的试点工作。在此基础上,总结适合本地实际的小型水利工程管理的路子,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小型水利工程管理工作的整体推进。

六、其他要求

当前,各地要结合水利普查成果的汇总情况,组织开展水利工程管理现状调查,重点排查前一轮未列入管护的河道范围数量,进一步修正2013年各地河道长效管护数据。对计划列入本年度长效管护计划闸站、圩堤,也要抓紧登记造册,并以乡镇为单位在五千分之一的地形图上进行标示。相关表格内容请于2013310日前报市水利局农村水利处。

附表1:常州市2013年农村水利工程长效管护基本情况表

附表2:常州市2013年闸站、圩堤长效管护明细表

附表3:常州市农村水利工程长效管护考核评分表

常水农[2013]4号附件

                             常州市水利局

2013128

常州市水利局办公室                     20131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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