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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组织开展“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88/2019-00161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义务教育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教法〔2019〕4号 发布机构:市教育局
生成日期:2019-08-19 公开日期:2019-08-1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组织开展“学宪法讲宪法”活动
关于组织开展“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的通知

各辖市、区教育局,局属各学校,有关民办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四届全省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的通知》(苏教办法函〔2019〕4号)要求,现将我市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自通知印发之日起启动,至12月底结束。
  二、活动安排
  (一)深入推进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宣传教育。各地各校要深入推进宪法学习宣传,广泛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推动宪法教育全覆盖见实效。一要集中开展宪法原文诵读活动。将宪法教育有机融入开学典礼、升旗仪式、主题班会等,组织引导青少年学生认真诵读和学习宪法原文,加强宪法知识普及。二要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要综合采用情景模拟、角色扮演、案例研讨等多种教学方法,大力加强体验式实践式教学,推进宪法教育进校园进课堂进头脑。三要创新学习宣传形式。组织开展青少年学生宪法与法治知识网络学习,加强教师宪法与法治教育培训,推动宪法教育与研学实践教育、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紧密结合。四要大力开展主题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国家安全、未成年人保护、知识产权、环保、税法等相关法治专题教育,与法治教育内容相整合,一体化设计教学方案。五要注重宣传教育实效。坚持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线上教育和线下教育相结合,探索建立宪法与法治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要组织学生登陆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以下简称普法网,普法网活动统筹:010—88819626;用户支持与新闻报送:010—88819614)网上“学宪法”专栏,学习各类宪法教育教学资源。各地各校要贯彻落实普法网《“宪法小卫士”2019年行动计划》,推动形成青少年学生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二)征集“宪法公开课”优秀教案、精品微课。面向全市中小学教师、普法志愿者等征集“宪法公开课”优秀教案、微课。教案、微课应做到主题鲜明、重点突出、形式新颖,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启发性、可操作性。征集活动有关具体事宜详见《关于开展“宪法公开课”优秀教案、精品微课征集活动的通知》(常法宣办〔2019〕22号)。
  (三)办好 “学宪法讲宪法”比赛
  一是组织开展青少年学生法治知识竞赛。在广泛组织宪法学习的基础上,各地各校根据自身实际,围绕宪法,结合诚信规则意识、交通安全、校园欺凌、社会文明、网瘾危害、毒品犯罪、自我保护等内容,自行组织开展知识竞赛。
  1.市级选拔赛。分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含中等职业学校)3个组别统一组织市级比赛,每组遴选出1名学生参加省级决赛。
  2.省级决赛。分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高校组4个组别,其中高校组遴选出4人,其他组各遴选出1人,参加全国总决赛。
  二是组织开展青少年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各地各校在深入推进宪法学习宣传的基础上,根据实际组织开展“学宪法讲宪法”演讲比赛。
  1.市级选拔赛。分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含中等职业学校)3个组别统一组织市级比赛,遴选出小学或初中组优秀学生1名、高中组优秀学生1名,共2人参加省级决赛。
  2.省级决赛。分小学(初中)组、高中组、高校组3个组别,参加全国总决赛。
  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总决赛定于今年11月底举行。省级青少年学生法治知识竞赛和“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决赛拟于10月中下旬举行,市级选拔赛于9月30日前完成。有关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组织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2019年12月上旬,结合第六个国家宪法日暨教育系统宪法学习周活动,教育部将继续组织开展全国中小学生“宪法晨读”活动,现场和通过网络直播同步参与千万师生共同诵读。各地各校应积极组织通过网络同步参与活动。
  三、工作要求
  (一)把握正确方向。各地各校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切实把宪法学习宣传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组织引导广大师生深入学习领会我国宪法的重大意义、基本内容和主要精神,特别是准确领会把握宪法修正案的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将宪法学习宣传活动引向深入。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本次活动,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方案,尽快部署实施,使广大师生及时了解并广泛参与活动。
  (三)注重活动实效。各地各校要创新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形式和途径,切实扩大活动参与面,重在普及、重在参与,组织青少年学生有效开展宪法学习,确保宪法教育全覆盖。要加强宣传引导,及时总结和报道宪法学习教育的优秀成果、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营造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良好氛围。活动期间,普法网将开通专门新闻通道,各地各校可自行上传新闻,进行全面动态展示,展现学校风采。
  市教育局政策法规处联系人:史尔娜,电话:85681361,邮箱:625677718@ qq.com。

常州市教育局
2019年8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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