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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常州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常州市城市绿化条例》立法起草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517/2019-00031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城管〔2019〕111号 发布机构:市城管局
生成日期:2019-11-18 公开日期:2019-11-1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常州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常州市城市绿化条例》立法起草工作方案的通知
常州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常州市城市绿化条例》立法起草工作方案的通知
常城管〔2019〕111号

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常州市城市绿化条例》立法起草工作方案已经局研究确定,现印发给你们,请各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常州市城市管理局

2019年11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常州市城市绿化条例》立法起草工作方案

《常州市城市绿化条例》已被列为常州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度立法计划的正式项目。为确保高质量完成此次立法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局城市绿化条例立法起草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吴建荣 

副组长:何沛东  吴  捷  司洪庆  史小平  

成 员:曹  波  骆志宏  赵夕荣  戚维平  谢星安

周  娟  徐红兵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司洪庆兼任办公室主任,下设法制审核组、规划工程组、绿化管理组、园林管理组、绿化统筹组5个专项组,由相应处室主要负责同志任专项组组长。立法工作总联络员:莫秋芳。

(二)各专项组工作职责

1.法制审核组。负责整个立法起草阶段的组织协调,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构建条例框架,进行法制审核,牵头组织征求意见,撰写起草说明,报送条例草案等。负责提请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和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

2.规划工程组。负责城市绿化规划、建设、许可等方面内容的起草,负责组织征集相关部门和施工企业意见。

3.绿化管理组。负责城市绿化管理、养护、应急、绿化垃圾处理等方面内容的起草,负责组织征集相关部门和养护企业意见。

4.园林管理组。负责城市绿化条例中对于公园绿地建设、管理、养护等内容的起草,负责组织征集公园绿地管理的意见。

5.绿化统筹组。负责城市绿化条例中符合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等各类绿化创建要求内容的起草。

二、工作步骤

(一)调研阶段(2019年11月18日至12月15日)

1.与立法起草有关的资料的收集、整理和汇总,形成立法资料汇编;

2.梳理现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列出在工作实践中需要解决的几个问题,作为立法调研提纲;

3.初步确定《条例》草案的框架性结构;

4.完成《条例》草案初稿;

5.赴外地进行调研。

(二)起草阶段(2019年12月16日至12月20日)

根据前期调研情况,综合分析地方立法政策,提出《条例》草案第一稿。

(三)征求意见、修改完善阶段(2019年12月21日至2020年1月23日)

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梳理后对《条例》草案第

一稿进行修改,形成《条例》草案审议稿,并完成立法起草的说明和相关材料的准备。

(四)提请市人民政府审议(2019年2月)

1.提请局党组审议《条例》草案审议稿;

2.按程序将《条例》审议稿报请市人民政府审议。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市城市绿化条例起草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调配合,确保相关工作有序开展。

2.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借鉴先进地区的好经验好做法,精确掌握我市城市绿化立法工作情况,全面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3.严格立法程序。依法依规开展调研起草工作,严格按照地方性立法工作要求和时间节点完成《常州市城市绿化条例(草案)》的编制和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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