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通用自来水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紫金山路(延河西路—京沪高铁北)DN800自来水管建设工程核准的请示》(常水司〔2022〕10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新北区不断增长的工业用水和居民用水需求,保证该区域供水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同意实施紫金山路(延河西路—京沪高铁北)DN800自来水管建设工程。
项目单位为常州通用自来水有限公司。
二、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常州市新北区罗溪镇,紫金山路(延河西路-京沪高铁北)段。
三、项目拟随本段规划新建道路配套建设DN800自来水管道约1100米,其他附属配套设施若干。
四、项目总投资787.95万元,资金由你公司自筹解决。
五、请认真落实安全、环保、资源利用等各项措施,严格做好相关工作。
六、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项目的勘察、设计、建安、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当依法进行。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有紫金山路(延河西路—京沪高铁北)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变更)。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需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在2年期限内未开工建设也未向项目核准机关申请延期的,该核准批复自动失效。
(项目代码:2210-320400-04-01-706891)
常州市行政审批局
2022年11月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