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洪庄电镀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环保部《关于深入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的通知》(环发〔2010〕54号)和省环保厅《关于增补江苏省第八批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的通知》(苏环办〔2012〕295号)要求,2013年10月24日,我局会同武进区环保局组成验收组,对你公司的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进行了现场检查验收。验收组听取了审核单位情况介绍和咨询方审核汇报,经审阅相关资料并查看部分清洁生产方案的实施情况,形成了验收意见。现将验收意见印发给你公司:
一、常州市洪庄电镀有限公司(常州市武进遥观第二电镀有限公司)成立于1984年,位于常州市武进区遥观镇洪庄村,占地面积2万平方米,现有职工400余人。主要从事金属表面处理加工。2011年镀锌13.5万平方米、镀装饰铬10.3万平方米、塑料电镀3.1万平方米、铝氧化1.6万平方米、镀硬铬5.7万平方米、镀铜锡4.5万平方米、镀银0.52万平方米,年产值3577万元。公司建有污水处理装置,废水经处理达到排放标准后排入武进港。审核前年新鲜用水量11万吨、用电量554.92万度、作用蒸汽1.1万吨。
二、公司领导重视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能够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培训,成立了审核工作小组,具有较完善的清洁生产审核计划,可持续性清洁生产方案明确。
三、公司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咨询机构——常州现代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开展了清洁生产审核咨询,将镀锌车间、镀装饰铬车间、镀镍银车间、镀锡车间作为清洁生产审核重点,提出了降低单位产品水耗、物耗和污染物减排的清洁生产目标,编制了清洁生产实施方案,并对其中的中高费方案进行了技术、环境、经济可行性分析,共提出清洁生产方案20个,其中无低费方案15个、中高费方案5个,实施率为100%。审核报告编制质量良好。
四、根据审核报告,本轮清洁生产共投入资金3069.95万元,主要实施了改造镀锌生产线、改造镀装饰铬生产线、改造镀镍生产线、改造镀银生产线、改造镀锡生产线等工程,预计年产生综合经济效益1373.74万元,单位电耗、水耗、物耗均有下降,节电8.53万度/年、节水1.62万吨/年、节约氰化钠40吨/年,减少废水排放1.4万吨/年、减少化学需氧量排放0.41吨/年、减少废渣产生0.69吨/年、减少锌排放0.005吨/年、减少铬排放0.4公斤/年、减少镍排放0.45公斤/年(具体污染物削减量由我局依据总量有关考核办法进行核算),达到了预期清洁生产目标,取得一定的环境和经济效益。
五、根据专家意见和现场评审考核,评分等级为良好,验收组认为,本轮清洁生产审核效果明显,达到市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的验收要求,同意通过验收。希望公司通过本轮清洁生产审核,进一步加强环境管理,建立持续性清洁生产审核机制,走清洁发展、节约发展之路。
常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4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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