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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环保局关于印发常州市洪庄电镀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意见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840/2014-00050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环科〔2014〕34号 发布机构:市环保局
生成日期:2014-04-02 公开日期:2014-04-0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常州市洪庄电镀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意见
市环保局关于印发常州市洪庄电镀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意见的通知
常环科〔2014〕34号

常州市洪庄电镀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环保部《关于深入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的通知》(环发〔2010〕54号)和省环保厅《关于增补江苏省第八批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的通知》(苏环办〔2012〕295号)要求,2013年10月24日,我局会同武进区环保局组成验收组,对你公司的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进行了现场检查验收。验收组听取了审核单位情况介绍和咨询方审核汇报,经审阅相关资料并查看部分清洁生产方案的实施情况,形成了验收意见。现将验收意见印发给你公司:

    一、常州市洪庄电镀有限公司(常州市武进遥观第二电镀有限公司)成立于1984年,位于常州市武进区遥观镇洪庄村,占地面积2万平方米,现有职工400余人。主要从事金属表面处理加工。2011年镀锌13.5万平方米、镀装饰铬10.3万平方米、塑料电镀3.1万平方米、铝氧化1.6万平方米、镀硬铬5.7万平方米、镀铜锡4.5万平方米、镀银0.52万平方米,年产值3577万元。公司建有污水处理装置,废水经处理达到排放标准后排入武进港。审核前年新鲜用水量11万吨、用电量554.92万度、作用蒸汽1.1万吨。

    二、公司领导重视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能够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培训,成立了审核工作小组,具有较完善的清洁生产审核计划,可持续性清洁生产方案明确。

    三、公司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咨询机构——常州现代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开展了清洁生产审核咨询,将镀锌车间、镀装饰铬车间、镀镍银车间、镀锡车间作为清洁生产审核重点,提出了降低单位产品水耗、物耗和污染物减排的清洁生产目标,编制了清洁生产实施方案,并对其中的中高费方案进行了技术、环境、经济可行性分析,共提出清洁生产方案20个,其中无低费方案15个、中高费方案5个,实施率为100%。审核报告编制质量良好。

    四、根据审核报告,本轮清洁生产共投入资金3069.95万元,主要实施了改造镀锌生产线、改造镀装饰铬生产线、改造镀镍生产线、改造镀银生产线、改造镀锡生产线等工程,预计年产生综合经济效益1373.74万元,单位电耗、水耗、物耗均有下降,节电8.53万度/年、节水1.62万吨/年、节约氰化钠40吨/年,减少废水排放1.4万吨/年、减少化学需氧量排放0.41吨/年、减少废渣产生0.69吨/年、减少锌排放0.005吨/年、减少铬排放0.4公斤/年、减少镍排放0.45公斤/年(具体污染物削减量由我局依据总量有关考核办法进行核算),达到了预期清洁生产目标,取得一定的环境和经济效益。

    五、根据专家意见和现场评审考核,评分等级为良好,验收组认为,本轮清洁生产审核效果明显,达到市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的验收要求,同意通过验收。希望公司通过本轮清洁生产审核,进一步加强环境管理,建立持续性清洁生产审核机制,走清洁发展、节约发展之路。

常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4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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