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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依法办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613/2021-00144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依法办〔2021〕14号 发布机构:市司法局
生成日期:2021-11-08 公开日期:2021-11-1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市依法办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
市依法办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
常依法办〔2021〕14号

市各行政执法机关:

    为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实施,提高行政执法案卷、文书规范化水平,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尊重和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精神和有关规定要求,按照年初统一工作部署,现将我市今年开展全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查范围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0月31日期间,市级各行政执法机关及其下级条线执法机关已经办结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案卷。

    二、评查方式

    本次全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采取市级各行政执法机关全面自查,自行报送,市司法局统一评查,发现问题,组织整改,提请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从中选优进行通报表扬的方式进行。

    三、评查标准

    本次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按照《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常州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2021版)〉的通知》(常司发〔2021〕83号)执行。常州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2021版)也可至“常州法制在线”QQ群(72665538)文件栏中自行下载。

    四、评查步骤

    (一)自查自评。市各行政执法机关对照我市有关案卷评查标准,对本机关评查范围的所有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自查自评,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加以整改,并形成本机关执法案卷自查报告或者自查通报,于11月30日前报送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本机关自查报告或者自查通报电子版请发送至1364886690@qq.com。

    (二)选优报送。市各行政执法机关根据本机关及下级条线行政执法机关行政执法案卷数量,结合自查情况,自行选择本机关及下级条线行政执法机关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案1至3卷于11月30日前报送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参加全市行政执法案卷统一评查。

    (三)统一评查。市司法局按照规定开展全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统一集中评查,对于初步筛选出来了的规范案卷和案情复杂的案卷将邀请有关专家进行再次统一评查。评查工作完成后,提请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发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通报,对优秀案卷和优秀机关予以通报表扬,并纳入法治政府建设综合考评。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行政执法案卷直接反映行政执法机关行政执法活动的全过程。通过对案卷的评查,可以发现行政执法机关执法过程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各行政执法机关一定要从法治政府建设高度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要求,精心组织,确保评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领导,全面推进。各行政执法机关要加强组织领导,把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作为提高本机关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的契机,把案卷评查工作和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裁量权、柔性和文明执法开展等工作结合起来,把评优选优和案卷规范及执法规范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案卷制作水平。

    (三)总结经验,提升水平。各行政执法机关要及时总结本机关行政执法和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中的好的经验、好的做法,按时报送相关材料和行政执法案卷。全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结束后,要根据全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情况通报,查找本机关行政执法方面和案卷制作规范方面的不足,以此推动全市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和案卷制作规范化建设,进一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常州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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