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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常州市水利局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867/2014-00002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水资〔2014〕3号 发布机构:市水利局
生成日期:2014-02-17 公开日期:2014-02-2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常州市水利局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的通知
常州市水利局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辖市、区水利(水务)局,局属各单位:
    今年3月22日是第二十二届“世界水日”,3月22-28日是第二十七届“中国水周”。联合国确定今年“世界水日”的主题是“水与能源”(Water and Energy),水利部确定今年我国纪念“世界水日”和开展“中国水周”活动的宣传主题为“加强河湖管理,建设水生态文明”。为切实做好今年的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指导思想
    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市水利工作会议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大力宣传省情市情和水情,大力宣传水生态文明建设,大力宣传水利法治建设,为全面推动水利改革发展和水利现代化建设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和良好的法治环境,不断提高水利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
    二、围绕主题,创新形式,注重实效
    各地各单位要围绕“加强河湖管理,建设水生态文明”宣传主题,结合当前水利工作实际,向社会宣传党和国家的治水方针政策以及市委、市政府有关水利重大决策部署,宣传推动水利现代化建设的各项政策和重要举措,宣传加强河湖管理,建设水生态文明的重要意义。3月22—28日宣传周期间,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和宣传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力求创新宣传形式,注重实际效果,切实增强全社会水忧患意识、水生态安全意识和水法治意识。通过大力宣传,全面提升我市水利行业的新形象。
    三、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统一部署。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整个宣传活动要有专人负责,并制定详细的宣传工作计划,确保宣传活动不流于形式。同时要落实宣传活动经费,保障宣传活动顺利开展,确保宣传取得实效。
    各单位在宣传周活动中要注意宣传资料和图片的收集、存档。并及时将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情况报市局水政水资源处,力求材料上报的时效性,以便择优在《江苏水利网》世界水日宣传专栏中使用,宣传活动的总结请于3月底前报送市局水政水资源处。

    附件:2014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口号

    常州市水利局
2014年2月17日

2014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口号

 

1. 纪念第二十二届“世界水日”第二十七届“中国水周”
2. 加强河湖管理,建设水生态文明
3.加强水土资源保护与修复,推进城乡水生态文明建设
4. 推进依法行政,促进依法治水
5.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
6. 合力兴水,广惠民生
7. 以水定需、量力而行、因水制宜、人水和谐
8. 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
9.切实落实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
10.建设节水型社会,保障城乡用水安全
11.珍惜水、节约水、保护水
12.保障饮水安全,维护生命健康
13. 山清水秀、河湖畅美、人水和谐
14.保护水资源,改善水环境
15.加强河道管理,维护河湖健康
16.科学防御水旱灾害,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17.加强农村水利工作,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18. 加强科技创新,推进科技兴水
19. 加强国际合作,互利共赢,和谐发展
20.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2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22.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23.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24. 贯彻执行《江苏省水资源管理条例》
25.贯彻执行《江苏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
26.贯彻执行《江苏省湖泊保护条例》
27. 贯彻执行《江苏省水土保持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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