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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体育局关于印发《2016年局系统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55x/2016-00016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体发〔2016〕45号 发布机构:市体育局
生成日期:2016-05-26 公开日期:2016-05-2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切实加强体育系统夏季火灾防控工作,进一步提升防火和灭火救援能力,把握消防工作主动权,确保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决定从即日起至9月20日在局系统集中开展夏季消防检查。
市体育局关于印发《2016年局系统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常体发〔2016〕45号

各直属单位、机关各处室:

    根据市消安委最新工作部署及《常州市体育局直属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规定》(常体发〔2015〕3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现将《2016年局系统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常州市体育局

    2016年5月26日

2016年局系统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体育系统夏季火灾防控工作,进一步提升防火和灭火救援能力,把握消防工作主动权,确保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我局实际,决定从即日起至9月20日在局系统集中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国家、省、市近期有关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结合局系统实际,集中开展以夏季火灾隐患整治、消防安全宣传为主要内容的夏季消防检查,坚持将消防检查与提升人员消防安全意识相结合,进一步落实各单位部门的监管职责,增强局系统火灾防控能力,全力维护夏季火灾形势平稳,确保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

    二、工作内容及措施

    (一)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1.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各直属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各单位要成立由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夏季消防安全专项工作小组,确定相关分管负责人,进一步明确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确定专职或者兼职的消防工作人员,使其在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领导下开展夏季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加强消防安全规范化管理。各单位要根据相关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将消防安全规范化管理纳入日常管理内容,组织开展集中培训、自查自纠。各单位要认真落实消防法律法规和行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建立消防安全“明白人”队伍,实行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不断提高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火灾防控能力。

    (二)开展夏季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1.结合市消安委集中整治要求,做好火灾隐患排查工作

    近期,市消安委将对7大类重点单位部门进行集中整治,其中涉及我局的有3大类,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做好检查整治准备工作:

    (1)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市军体校等涉枪涉爆单位要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省政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有关整治要求,认真履行消防安全工作职责,组织落实队伍建设、防火安全技术措施、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消防设施运行、灭火药剂储备、灭火应急预案和演练、火灾爆炸事故的应急处置等方面内容,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及时督促消除火灾隐患。

    (2)电气火灾防范。各单位要切实抓好电气操作人员业务培训工作,做到持证上岗、履职履责,组织开展本单位电气防火自查自检,对老化、破损电气线路和电器产品及时进行更换,进一步加强电气防火管理,有效降低电气火灾风险。

    (3)居民住宅小区。产业集团要会同本公司所开发的居民住宅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或管理单位,及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确保消防设施、消防车道、疏散通道、宣传教育符合各项规范要求,同时对我市居民住宅火灾暴露出的电动车、管道井、电缆桥架封堵、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安全等突出问题进行排查整治,建立提升小区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的长效机制。

    2.按照其他有关管理要求,做好本单位重点建筑、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检查整治工作各单位要按照《消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常州市体育局直属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规定》文件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对以下重点建筑、重点部位开展夏季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工作:

    (1)体育场(馆)、训练馆(楼)、学生宿舍、食堂(餐厅)、教学楼、会议室、超市(市场)、宾馆(招待所)、幼儿园以及其他文体活动、公共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

    (2)化学药品等危险物品的储存部位;

    (3)图书室(馆)、展览室、档案室、文物古建筑;

    (4)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系统;

    (5)实验室、计算机房、电化教学中心、网络中心和监控中心、消防控制中心;

    (6)保密要害部门及部位;

    (7)车库、高层建筑及地下室、半地下室;

    (8)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以及有人员居住的临时性建筑;

    (9)其他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部位。

    (三)做好重大活动消防安保工作

    G20峰会等国家重大活动及端午、中秋等重要节日期间,各单位要切实加强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局系统主办或承办的各大赛事活动、群众性体育活动,要加强安全保障工作,强化单位内部消防安全管理,确保局系统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四)打牢基础,提升火灾应对能力

    1.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完善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主要包括: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巡查、检查;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火灾隐患整改;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包括防雷、防静电);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其他必要的消防安全内容。2.确保消防设备设施安全完好。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3.加强人员队伍建设。配备人员队伍及相应的消防装备、器材,并定期组织开展消防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提高预防和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

    4.注重日常工作巡查。对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其他部位可以根据需要组织防火巡查。

    (五)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1.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学校师生、训练队伍及单位职工安全教育内容;

    2.定期对单位人员普遍开展专题消防安全教育;

    3.6月25日前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消防应急疏散演练;

    4.学校对住宿学生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用火、用电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

    5.利用“消防宣传日”等时机,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消防宣传主题教育活动。

    三、工作步骤及要求

    局系统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分以下几个阶段进行:6月10日前为动员部署阶段,各单位召开专门会议部署,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专项工作方案,落实具体负责人员,明确各阶段工作任务;6月30日前开展自查自纠工作;7月局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择期对各单位开展工作检查;9月10日迎接市消安委全面检查;9月20日前为总结考核阶段,各单位对夏季消防检查工作进行检查考核,总结经验做法,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的重要意义,务必高度重视,将其作为加强消防现实斗争、夯实火灾防控基础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各项火灾防控措施落到实处。市体育局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系统夏季消防安全工作,各处室及其分管领导按照《常州市体育局直属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规定》有关要求,开展好各自条线的夏季消防安全督导工作。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及时成立夏季消防安全检查专项工作小组,切实抓好自查自纠各项工作。

    (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各单位要将夏季消防检查纳入重要工作安排,既要整治隐患,防好当前,也要夯实基础,管好长远。落实好消防安全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部门、各岗位间互联互通的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合力。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广泛宣传夏季消防检查部署开展情况以及重点工作成效,营造浓厚氛围。要针对夏季火灾特点,开展提示性消防宣传,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常识以及自防自救知识,提高人员消防安全意识。

    (四)落实责任,严格督导。各单位要建立工作责任制,层层分解任务,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岗位和具体人员。局各处室及其分管领导要按照职责分工,深入基层督导检查,推进工作落实。强化问责,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通报批评,并约谈相关负责人。加大火灾事故责任追究力度,市体育局实行消防安全“一票否决”制度,对凡属发生人员死亡或损失重大消防安全事故的单位和有关党政责任人,除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法律责任外,对事故责任单位和党政责任人当年各类综合性和单项工作奖励资格、当年先进(优秀)个人奖励和晋升资格分别予以否决。

    局各直属单位于6月10日前将工作方案报分管局领导审核同意后,交至局办公室;各单位每月20日前上报当月工作情况,9月10日前报送工作总结。联系人:樊晨阳,联系电话:67883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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