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厅:
根据常州广播电视台提交的《江苏常州中波发射台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经初审,同意江苏常州中波发射台迁建,同时,提出预审意见(详见附件)呈报省厅审批。
附件:江苏常州中波发射台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预审意见
常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2月1日
附件
江苏常州中波发射台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预审意见
根据江苏常州中波发射台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结论和建议,提出初审意见如下:
1.拟同意建设单位将现址中波发射塔迁建至常州市钟楼区邹区镇琵琶墩村境内,工程内容:新建4副中波发射天线,其中120m高发射天线2副、100m高发射天线2副,安装全固态中波发射机14部(7用7备),工作频率603kHz~1521kHz,发射总功率29kW。
2.应确保中波发射塔周边环境保护目标处综合场强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对公众曝露控制限值40V/m的要求。
3.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中波发射塔主要技术参数发生变化时,应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4.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应主动与周边群众协商沟通,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消除公众对中波发射塔电磁辐射存在的疑虑。
5.项目建成投运后,建设单位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要求,及时向环保部门申请“三同时”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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