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农林(业)局,委相关处室(单位):
现将《全市惠农物资资金管理使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常州市农业委员会
2014年9月5日
全市惠农物资资金管理使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根据《中共常州市委印发<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八大专项治理行动”的总体方案>的通知》(常发[2014]21号)的要求,为加强惠农物资资金管理,提高物资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健全惠农物资资金安全有效使用的长效机制,按照市财政局总体部署,结合我委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决查处惠农物资资金违规行为,重点摸清2012年以来国家、省及市级农业政策性补贴和防灾减灾补贴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坚决查处截留、挤占、挪用、骗取惠农物资资金等问题,健全和规范涉农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制度,确保各项惠农政策落实到位。
二、范围和内容
(一)范围
此次专项治理范围包括2012-2014年市农委、市财政局下达的农业政策性补贴、防灾减灾补助资金,必要时可以追溯到2012年之前年度。其中:农业政策性补贴包括水稻直补、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能繁母猪和后备奶牛补贴、无害化处理补助、农机购置补贴、渔业油价补助等;农业防灾减灾补助包括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农业灾后恢复生产补助等。
(二)内容
此次专项治理中特别要注意检查和纠正惠农物资资金管理使用制度是否完善,程序是否规范,对农民的各项补贴资金是否及时足额拨付到户,是否存在虚报冒领、骗取资金的问题,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的问题,是否存在滞留、资金使用效率较低的问题,以及违反制度规定的其他问题。其中:水稻直补、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重点检查承包租赁合同等手续是否齐全规范、申报农户的姓名与身份证是否一致、农户实际种植面积与上报材料数据是否一致、补贴资金是否通过“一折通”及时足额发放到位。能繁母猪和后备奶牛补贴重点检查补贴资金核定情况,资金发放是否规范,资金拨付是否及时,配套资金是否到位等。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重点检查台账建立情况,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拨付是否及时,配套资金是否到位等。农机购置补贴重点检查补贴受益对象确定情况、补贴信息公开情况、“全价购机、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情况、补贴资金使用情况等。渔业油价补助重点检查渔业油价补贴补助对象、补助条件是否符合规定,用油量测算是否准确,申请、审核、公示制度是否认真落实到位,基础管理工作情况否规范到位等。农业减灾防灾补助重点检查补助对象确定情况,补助方式和操作办法是否规范,资金管理使用是否规范到位等。
三、方法步骤
1.动员部署。市农委成立惠农物资资金管理使用专项治理工作协调小组,分管领导任组长,纪检监察、计财、农技推广、畜牧兽医、农机、渔政等处室(单位)参加。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计财处,负责日常工作。召开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制定下发工作通知,部署专项治理工作。
各辖市区按照统一部署,成立本级专项治理工作协调小组,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方案,组织实施专项治理工作。各辖市区协调小组成立情况和具体实施方案于9月10日前报市农委计财处备案。
2.自查自纠。按照专项治理的内容和要求,组织安排各辖市区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市农委各相关处室(单位)分级清理专项资金安排情况,并在清理资金的基础上,以辖市区为单位开展自查自纠。主要工作包括:一是梳理惠农物资资金项目,列出项目检查清单,紧扣重点检查内容,抽调纪检监察、项目管理、财务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检查组,对辖区内承担的项目开展核查。二是积极开展“回头看”。对以前监督检查和审计发现的问题分类梳理,并逐项检查后续整改落实情况。对未及时纠正整改的问题,应采取切实行之有效的手段予以坚决纠正。三是认真排查解决新问题。要从制度政策落实、项目资金下达、拨付和使用等环节,对各项惠农物资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能立即纠正的要立即纠正;对当前立即纠正有困难的问题要落实整改责任,制定详细整改计划,限期整改。四是健全完善制度。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深入分析原因,着眼于惠农政策的有效落实和资金效益的最大发挥,着力健全监管机制,完善监管制度。
各辖市区农林(业)局和市农委相关处室(单位)要在9月20日前将本地区和本行业正式的专项治理自查自纠报告加盖印章报市农委计财处。
3.督促抽查。市农委会同市有关部门组成督查组,赴各辖市区开展明查暗访,实地走访农民群众,直接听取农民群众的意见和呼声,及时了解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并抽取部分项目进行重点检查,确保专项治理不搞形式,不走过场。
4.整改落实。各辖市区和市农委各相关处室(单位)根据自查自纠情况和市重点检查反馈意见,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各辖市区于9月30日前将整改情况报市农委计财处。
5.总结提高。市农委在汇总各辖市区情况、重点检查结果和整改措施的基础上,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全面、客观评价当前惠农物资资金管理现状,总结专项治理工作做法和成效,提出改进和加强惠农物资资金管理的意见和建议,报市财政局。
四、保障措施
1.明确工作责任。惠农物资资金管理使用专项治理工作由市农委牵头负责,会同市有关部门联合开展。各辖市区农业部门与有关部门加强协调配合,细化工作方案,严格落实工作责任,明确时间节点,抓好专项治理各项工作。对领导重视、整治力度大、成效显著的予以通报表扬;对整治不力、敷衍了事、走过场的予以通报批评,并要求限期整改。
2.坚持群众参与。坚持敞开大门,将专项治理工作全过程置于群众监督之下。通过常州农业信息网等媒体将专项治理的内容、目标、时限、责任和进展情况向社会公开,设立投诉热线,让农民群众监督治理过程,让农民群众评判治理效果。
3.强化日常监督。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活动,巩固和扩大专项治理效果,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把查处截留、挤占、挪用、骗取惠农物资资金等问题纳入日常工作,让农民群众感受到干部作风的改进,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
惠农物资资金管理使用专项治理工作协调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阎晓东 市农委副主任
成 员:陈文龙 市农委监察室主任
周 涌 市农委计财处处长
赖清云 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
余海峰 市农委畜牧兽医处处长
李 亦 市农委农机处处长
吴建敏 市渔政监督支队支队长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