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2016年中秋、国庆将至,为持续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十项规定和市委三十条实施意见,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确保全局党员干部职工遵规守纪廉洁过节,营造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加强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和监督执纪问责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要求
近日,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长黄树贤强调要求,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要紧盯中秋、国庆节点,持续发力加压,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四风”问题,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为此,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政策规定,针对“四风”突出问题,现重申“十个严禁”:1.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或接受)月饼等各种节礼、商业预付卡、购物卡、消费券和电子礼品卡;2.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利用职务之便和影响力向下属和管理单位借用车辆进行私人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3.严禁公款旅游和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4.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搞奢侈享受、大吃大喝等;5.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6.严禁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7.严禁以任何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奖金及其它各种形式的福利;8.严禁借节日之机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9.严禁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以及上级单位向下级单位、党政机关向企事业单位摊派费用;10.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二、严格监督检查
两节期间,省、市纪委将开展作风建设专项督查,对不收敛、不收手的顶风违纪者,将严肃处理。市局纪检监察部门也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紧盯公款购买和收送节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滥发津贴福利、婚丧事大操大办等节假日期间易发多发的违纪违规突出问题进行持续不断地监督检查;特别要盯住隐性变异“四风”问题,对由面上转入地下、由公开转入隐秘,化整为零、变身隐形等新动向、新表现、新问题进行重点检查,始终保持执纪监督的高压态势;要畅通群众监督渠道,认真受理、核实、处置问题线索,充分发挥社会和媒体监督作用,持续释放查纠“四风”的强烈信号,坚决防治“节日腐败”。对顶风违纪或被媒体曝光的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并将点名道姓予以通报曝光。
三、严肃执纪问责
市局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严格按照《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要求,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加强对本部门党员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敢抓敢管。纪检监察部门要运用好执纪监督“四种形态”,抓早抓小抓预防,动辄则咎。对检查发现的各类违规违纪问题线索,要紧盯不放,深挖细查,严肃处理,公开曝光典型问题,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对节日期间履责不力,发生严重“四风”问题的部门,在处理直接责任人的同时,还要根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严肃追责问责。
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6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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