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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科技局关于开展2020年常州市重点研发计划(工业、农业、社会发展)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96/2021-00017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权责清单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市科技局
生成日期:2021-02-19 公开日期:2021-02-1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开展2020年常州市重点研发计划(工业、农业、社会发展)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市科技局关于开展2020年常州市重点研发计划(工业、农业、社会发展)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辖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常州市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和验收管理办法》(常科规〔2015〕1号)的相关要求,现将2020年常州市重点研发计划(工业、农业、社会发展)中期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本次中期检查的对象为:2020年立项的常州市重点研发计划(工业、农业、社会发展)项目中的分年度拨款项目。

二、检查内容

1.项目资金落实及使用情况。检查项目自筹经费、市拨款经费到位情况,项目经费支出情况,项目经费是否专款专用并按要求进行单独核算等。

2.项目按合同计划进度执行情况。根据项目定位,对照项目合同,了解项目是否正常有序开展,经济、技术等考核指标是否达到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

3.取得成效及存在问题。了解和分析项目建设进展与实施成效、下一步工作及存在主要问题等。

三、检查方式

1.承担单位自查。项目承担单位填报《常州市重点研发计划分年度拨款项目中期检查表》(附件1,以下简称“中期检查表”),并将项目负责人签字、承担单位盖章的检查表以纸质形式报送至各主管部门。

2.主管部门检查。各项目主管部门须对照项目合同认真审查项目执行情况,重点检查项目实施进展及资金使用情况,并对中期检查表进行审核报送。

四、工作要求

1.各项目承担单位应本着客观负责的态度对照项目合同进行认真自查,如实填写中期检查表,于3月1日前完成填报并报送主管部门。

2.各项目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中期检查工作,结合以往项目实施情况,进一步加强中期检查的工作力度,严格把关,切实履行管理职责,督促项目承担单位如实填报,加强对项目实施情况审核,重点是项目进展情况、项目经费收支情况、项目成果等。中期检查表加盖公章后于3月2日报送,并通过邮箱提交word版中期检查表。

报送地址及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高新处  陈 亮 85681525,78034021@qq.com

市科技局农社处 汤夕勤 85681539,578167078@qq.com

附件:1.常州市重点研发计划分年度拨款项目中期检查表

2. 中期检查项目清单

常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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