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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做好2018年省级畜牧生态健康养殖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859/2018-00048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农发〔2018〕71号 发布机构:市农委
生成日期:2018-07-06 公开日期:2018-07-1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做好2018年省级畜牧生态健康养殖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要求各辖市区农林(业)局执行。
关于做好2018年省级畜牧生态健康养殖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
常农发〔2018〕71号

各辖市、区农林(业)局:

为切实提高畜禽生态健康标准化养殖水平,推动绿色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我委《关于做好生态健康养殖技术推广和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常农发〔2018〕48号)以及省农委《关于做好2018年省级畜牧生态健康养殖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苏农牧〔2018〕38号)的最新要求,现就做好2018年省级畜牧生态健康养殖示范创建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1、参与示范创建的规模养殖场应具备基本条件:(1)场址位于畜禽养殖非禁养区内,符合当地畜牧业发展规划布局要求;(2)通过辖市(区)农业、环保等部门对畜禽规模养殖场按照《江苏省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技术要求》进行的检查认定。新建、改建、扩建畜禽养殖场小区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获得环评审批手续;(3)已在辖市(区)畜牧部门进行养殖备案取得畜禽养殖代码,或在农业部规模养殖场直联直报平台(“云平台”)登记取得畜牧业生产经营单位代码;(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并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5)两年内无环境污染、重大动物疫情、不按规定处置死亡动物以及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发生。

2、创建畜种包括生猪、肉禽、蛋禽、奶牛、肉羊、肉鸽、鹌鹑、肉兔等8类。

3、参与示范创建的规模养殖场应达到一定饲养规模。具体要求是:生猪年出栏1000头以上,肉鸡和肉鸭年出栏4万只以上,蛋鸡和蛋鸭存栏1万只以上,奶牛存栏100头以上,肉羊出栏300只以上,肉鸽年出栏5万只以上,肉用鹌鹑出栏10万只以上,蛋用鹌鹑存栏5万只以上,肉兔年出栏2万只以上。

二、目标任务

依据省农委规定,自今年开始,创建示范场验收和到期示范场复检均采用新的评分标准(见附件1),各地按2018年到期复检示范场数量(见附件2)的80%核定创建目标任务数(含到期复检)。因禁养区关闭搬迁、治理不达标等原因而被撤销示范场称号数量较多的地区,应鼓励非禁养区符合条件的养殖场积极创建,以稳定和提高生态健康养殖比重。

三、申报验收程序

省级畜牧生态健康养殖示范场的遴选程序采取企业自愿申请、辖市(区)初审、省辖市验收、省级认定的方式进行。符合省级畜牧生态健康养殖示范场遴选标准的养殖场根据自愿原则向辖市(区)农林(业)局提出申请,经辖市(区)初审合格后报市农委,由市农委组织现场考核验收,并将验收结果和相关数据汇总上报省农委畜牧处。经省级抽查、审核、公示后,统一认定并公布创建合格名单。省级畜牧生态健康养殖示范场称号有效期四年。有效期届满后按照创建的要求和程序申请、初审,由省辖市畜牧主管部门组织开展复检工作。

四、时序进度要求

7月-9月中旬:各地开展畜牧生态健康养殖技术推广应用和示范创建培训活动,组织技术骨干深入实地开展技术指导和帮扶创建服务。

9月下旬-10月上旬,辖市(区)组织开展示范创建的申报、初审。

10月中旬-11月:市农委组织对新创建示范场验收、当年到期的示范场复检,11月30日前上报通过市级验收的省级生态健康养殖示范场名单。

12月:省农委经抽查、审核、公示后,统一公布创建合格名单。

五、工作推进措施

1、广泛宣传发动。各地要结合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和推动畜牧业高质量发展,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充分激发规模养殖场自愿创建的热情,营造踊跃创建的氛围,充分调动规模养殖场的创建积极性。

2、加强指导服务。各地组织技术骨干深入实地开展技术指导和帮扶创建服务。采取分片包干等方式,明确技术指导专家,强化对参与创建的规模养殖场的指导服务;对照《江苏省畜牧生态健康养殖技术指南》和新的验收评分标准,加快技术改造,完善设施设备,健全管理制度,提升创建水平。

3、严格创建标准。创建验收和到期复检要充分体现高标准、严要求,确保示范场称号名至实归。

4、加强政策扶持。省级提出现代农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要与生态健康养殖示范创建任务清单挂钩,市级将对年内新创建认定的省级以上畜牧生态健康养殖示范场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各地也要创造条件、争取支持,对生态健康养殖示范创建实行奖补,提高创建实效。

联系人:市农委畜牧兽医处洪雅琴,电话:0519-81668016;邮箱:9969221@qq.com。

附件:1.江苏省畜牧生态健康养殖示范场验收评分标准

      2.全市2018年到期复检省级畜牧生态健康养殖示范场名单

      3.江苏省畜牧生态健康养殖示范场验收申请表

      4. 2018年省级畜牧生态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考核合格单位汇总表

      5. 2018年省级畜牧生态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复检合格单位汇总表

常州市农业委员会

2018年7月6日

附件1

江苏省畜牧生态健康养殖示范场验收评分标准

申请单位名称:                               验收时间:  年   月   日

一、基本条件具备              (任一项不符合要求不得验收)

1、已在当地畜牧部门进行养殖备案取得畜禽养殖代码,或在农业部规模养殖场直联直报平台(“云平台”)登记取得畜牧业生产经营单位代码。

可以验收□

                                                                                                              不予验收□

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并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3、通过当地农业、环保等部门对畜禽规模养殖场按照《江苏省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技术要求》进行的检查认定。新建、改建、扩建畜禽养殖场小区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4、场址位于畜禽养殖非禁养区内,或符合当地畜牧业发展规划布局要求。

5、两年内无环境污染、重大动物疫情、不按规定处置死亡动物以及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发生。

6、养殖规模达到要求:生猪年出栏1000头以上,肉鸡和肉鸭年出栏4万只以上,蛋鸡和蛋鸭存栏1万只以上,奶牛存栏100头以上,肉羊出栏300只以上,肉鸽年出栏5万只以上,肉用鹌鹑出栏10万只以上,蛋用鹌鹑存栏5万只以上,肉兔年出栏2万只以上。

验收项目    (总分100分)

验收考核具体内容

满分

得分

扣分原因

二、选址布局

科学

1、养殖用地符合设施农业用地要求。

2





2、场区相对独立,与集中居住区、主要交通干线、其他畜禽养殖场及畜禽屠宰加工、交易场所保持合理的防疫距离。交通便利,有道路直通到场区。

2





3、地势平坦干燥、背风向阳、空气流通良好、排废排水方便、远离噪音;丘陵地区宜选择阳坡。

2





4、养殖场区在总体布局上做到生活区、生产区分开,生产区内种畜禽区、保育区与商品畜禽区分开。

2





5、生产区分设清洁道和污染道,互不交叉。

2





验收项目    (总分100分)

验收考核具体内容

满分

得分

扣分原因

二、选址布局

科学

6、圈舍间应保持合理的间距。一般相邻两栋纵墙距离6米以上,端墙之间不少于8米,距围墙不少于3米。

2





7、养殖场区环境清洁卫生,整体整齐美观。场区保持合理的绿化覆盖率。有条件的场区四周及道路两侧有绿化带;畜禽舍间有不影响通风、采光的植物;办公区、生活区域按园林化要求绿化,并与场区景观相协调。家禽养殖场绿化以灌木为主,避免野鸟栖息。

3





三、养殖设施

配套

1、畜禽圈舍面积充裕,建筑结构牢固,内部设计科学,外观整洁协调,通风采光、保温隔热等条件良好。

2





2、配备与生产能力相匹配的标准化生产设备,有自动喂料、饮水、集蛋、挤奶、清粪等养殖设备以及湿帘、风机等环境控制设备。猪场配有母猪限位栏、高位产床、仔猪保育栏等设备,蛋鸡场配有专用笼具。奶牛场配有专用牛床、管道挤奶等设备。种鸽配有专用笼具。兔场配有专用笼具、食槽、自动饮水器。

2





3、有满足本场防疫需要的合格防疫设施和设备,包括:场区四周的围墙或防疫沟、防疫标志、出入场消毒通道(室)、消毒池、消毒器具、免疫器具、专用兽医工作场地和诊疗设备等。

2





4、饲料、兽药、疫苗等不同类型的投入品分类分开储藏,储藏设施完备,储藏标识清晰。

1





5、畜禽饮用水水源稳定,水质优良。除自来水外的水源应有水质检验报告且合格。

1





6、畜禽圈舍配有防鼠、防虫、防蝇等设施,或委托专业机构灭鼠、灭虫。

1





7、建有与生产规模适应的无害化处理设施,已纳入当地无害化收集处理体系的,应设有暂存设施。

2





8、建有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储粪池、堆粪场等,位置合理,并符合防雨淋、防渗漏、防溢流要求。

2





9、电力供应充足有保障,大、中型畜禽规模养殖场要求配有备用电源。

2





10、配备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对生产区、污水处理区等重点区域实时监控。

2





验收项目    (总分100分)

验收考核具体内容

满分

得分

扣分原因

四、饲养品种

优良

1、因地制宜选用高产优质高效畜禽良种,畜禽体型外貌特征符合品种标准,同批次畜禽整齐度和一致性良好。

2





2、种质来源清楚,引种手续健全。从国内引种的,应有供种方《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种畜禽合格证明和检疫合格证明等,从国外引种的应有《农业部种用畜禽遗传资源引进申请表》和报关单;种畜禽场及畜禽资源场应领取《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1





3、生产性能优良。能繁母猪年提供上市猪数18头以上,育肥猪达100公斤日龄170天以内;肉鸡按近3批平均数计算,成活率≥95%,白羽肉鸡料肉比≤2.0,快大型黄鸡(60天内出栏)料肉比≤2.2,中速型黄鸡(70-90天内出栏)料肉比≤2.6,慢速型黄鸡(100天以上出栏)料肉比≤3.2;蛋鸡、蛋鸭饲养日产蛋率≥90%维持15周以上,产蛋期月死淘率(鸡龄≥20周)<1.2%;快大型肉鸭料肉比≤2.3;肉用鹌鹑料肉比≤3.5;蛋用型鹌鹑年产蛋量≥240个;泌乳牛年均单产≥7000千克,乳蛋白率≥3%,乳脂率≥3.5%;肉羊繁殖成活率≥90%或羔羊成活率≥95%,商品育肥羊年出栏率≥180%;鸽年产乳鸽≥7对,乳鸽成活率≥90%;能繁母兔年提供断奶仔兔≥27只。地方畜禽品种及以地方畜禽品种为亲本育成的新品种符合品种标准规定的生产性能要求。

4





五、饲养密度

适宜

1、养殖规模与场区土地面积、畜禽舍建筑面积相匹配。

2





2、饲养密度为:种公猪限位栏≥1m2/头,能繁母猪≥5.5m2/头,育肥猪≥0.8m2/头;白羽肉鸡、肉鸭出栏体重<30 kg/m2,快速型黄鸡<25 kg/m2,鹅<20 kg/m2;笼养产蛋鸡≥400cm2/只,蛋用鹌鹑≥85cm2/只;奶牛一般≥6m2/头,采用自由散栏式饲养≥10m2/头;育肥羊≥0.8m2/只,种公羊≥4m2/只,成年母羊≥1m2/只;笼养种鸽≥0.12m2/对;公兔、母兔、后备种兔≥0.25m2/只,育肥家兔≥0.14m2/只。

4





六、养殖工艺

先进

1、有科学的饲养操作规程、岗位职责和生产管理制度,并执行良好。

1





2、养殖场区内人员、畜禽和物品等应采取单一流向,生猪、蛋禽、肉禽(鸽除外)、肉羊应在全场(小区)或单栋圈舍实行全进全出制度。

2





验收项目    (总分100分)

验收考核具体内容

满分

得分

扣分原因

六、养殖工艺

先进

3、猪场实行自繁自养、人工授精,采用小单元饲养或多点饲养技术,仔猪早期断奶,商品猪适时出栏。蛋鸡采用叠层式或阶梯式笼养,蛋鸭采用网上或地面平养,蛋禽适时淘汰更新。肉鸡、肉鸭采用地面或网上平养,可辅以放牧补饲,适时上市。肉鹅采用舍饲或半舍饲,适时上市。鹌鹑采用笼养,适时上市或淘汰更新。肉羊采用高架舍饲,适时出栏。奶牛实行分群饲养,采用散栏或栓系式饲养,使用全混合日粮。种鸽实行自繁自养,采用笼养,适时淘汰更新。种兔、后备兔采用单笼饲养。

3





4、畜禽养殖场(小区)饲养种类应单一,生产区不应饲养犬、猫等动物。

1





七、动物防疫

安全

1、建有完善的防疫消毒、疫情报告、检疫申报和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制度,并执行良好。

2





2、根据当地防疫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免疫程序,结合免疫监测结果,适时修正、调整免疫程序。

2





3、重大动物疫病的免疫程序符合兽医业务部门的规定。强制免疫病种的应免密度达100%。

2





4、按照兽医部门监测工作要求,结合本场饲养规模,制定年度监测计划,监测比例和抗体保护率达到国家要求。2

2





5、建有完善的人员、车辆、畜禽、物料等出入场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2





6、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操作规范,并有详细记录。

2





八、投入品使用 规范

1、建有严格的投入品管理制度,并执行良好。

2





2、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使用应符合农业部相关规定,不得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物品。

2





3、使用的饲料和饲料原料应色泽一致,颗粒均匀,无发霉、变质、结块、杂质、异味、霉变、发酵、虫蛀及鼠咬。

2





4、兽药处方药应凭执业兽医处方进行采购,兽药使用应在动物防疫部门或兽医指导下进行,凭兽医处方用药,不擅自改变用法、用量。严格执行兽药停药期规定。

2





5、禁止使用垃圾场中的物质饲喂。

1





验收项目    (总分100分)

验收考核具体内容

满分

得分

扣分原因

七、粪污治理

      有效

1、建有严格的粪污处理制度,并执行良好。

2





2、根据不同畜种及现实条件,采用合理的粪污或垫料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工艺,工艺设计合理,能有效利用或处理全场产生的粪污或垫料。

2





3、畜禽舍内粪污或垫料处理及时有效,舍内空气质量及环境卫生较好,不影响畜禽健康。

2





4、养殖场应实行雨污分离,并保障粪污或垫料运输安全。采用排污沟或管道运输粪污,应防止外溢和渗漏,采用车辆或其他方式运输粪污或垫料的,应密闭有效,不影响环境卫生。

4





5、养殖场内环境良好,无粪污随意堆放现象,堆粪场、储粪(污水)池要做到不渗漏、不外溢,四周对外无排污口(达标排放或地方集中处理除外),不污染周围环境。

4





6、有稳定且匹配的农田、园地、林地等消纳地。粪污处理采用种养结合就地利用模式的,匹配的农田、园地、林地面积按存栏量计,原则上一个生猪当量不少于0.2亩。

3





九、生产管理

      规范

1、有1名以上经过畜牧兽医专业知识培训的技术人员。

2





2、畜禽生产技术规程健全,投入品使用、卫生防疫、安全生产、死亡动物无害化处置和粪污处理设施运行等管理制度上墙。

2





3、建有养殖档案管理制度,养殖档案应载明:(1)畜禽的品种、数量、繁殖记录、标识情况、来源和进出场日期;(2)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等投入品的来源、名称、使用对象、时间、用量和停药情况;(3)检疫、免疫、消毒情况;(4)畜禽发病、死亡和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情况;(5)污水、粪便处理设施运行及效果监测情况等。除特别规定外,所有原始记录应保存两年以上。

3





4、生产记录应进行汇总、分析,并用于指导生产管理。生长、繁育等主要生产指标高于当地相同畜种养殖平均水平。

3





合   计(得分达80分为合格分数线)

100





考 核 组 成 员 与 考 核 结 论

姓名

单   位

职称/职务

签名

(组长)

























































 考核结论:合格(   )   不合格(   )



附件2

2018年到期复检省级畜牧生态健康养殖示范场名单

企业名单

养殖畜种

备注

常州市保信畜牧养殖有限公司

生猪

2014年

创建名单

金坛米猪原种场

生猪

溧阳市社渚新塘畜禽合作社

生猪

常州市枫华牧业有限公司

生猪

常州新北区华发畜牧养殖场

生猪

江苏广大畜禽有限公司(种禽九场)

肉种鸡

2014年

复验名单

金坛市儒林沁源养殖场

肉猪

江苏兴牧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肉种鸡

溧阳市上黄忠忠养猪场

生猪

常州竹箦红梅牧业有限公司

奶牛

溧阳市竹箦鹏程养殖场

生猪

常州市跃进生猪专业合作社

生猪

常州市武进好太太食品有限公司生猪养殖场

生猪

常州市八达养殖有限公司(西一池上小河沿养殖基地)

种肉鸡

注:(1)2018年到期复检省级畜牧生态健康养殖示范场详细名录(包括2014年当年验收合格和复检合格)请在江苏农业网-专题栏目-畜牧业专栏中下载。此份名单已剔除部分拆迁关闭场地,时间节点为2018年6月底。

    (2)因禁养区关闭搬迁、治理不达标等原因而被撤销示范场称号的由各地自行剔除。

    (3)2018年各地创建示范场的目标任务数以当年到期复检的示范场数量的80%核定。

附件3

江苏省畜牧生态健康养殖示范场验收申请表

(首次申请□ 复检申请□)

  创建单位名称:                  (公章)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电子信箱:                          

技术指导专家: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江苏省农业委员会制

填写说明

一、填报内容必须客观真实。

二、须用A4纸打印,并按申请表、文件资料的顺序装订成册。

三、申请材料一式三份,一份由申请单位保留存档,二份上报县级农牧部门。

表1 申请单位基本情况

申请单位名称



畜禽种类

生猪□  肉鸡□  肉鸭□  肉鹅□  蛋鸡□ 

蛋鸭□  奶牛□  肉羊□  肉鸽□  肉兔□

鹌鹑□  其他□

畜禽品种



品种来源



生产地址

       县(市、区)       乡(镇)       村

通讯地址和

邮编



与村庄、工厂、干道最短距离(米)



建场时间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移动电话



营业执照注册号或法人

身份证号



组织机构代码



畜禽养殖代码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代码编号



注册资本

(万元)



固定资产

(万元)



企业职工人数(个)



畜牧兽医

技术人员数(个)



养殖场占地

面积(亩)



现有畜禽舍

面积

(平方米)



上年出栏商品畜禽(头、只)



上年总产值

(万元)



现存栏畜禽(头、只)



现存栏种畜禽

(头、只)



表2 申请单位创建信息

畜禽饲养方式

网上平养□ 地面平养□ 笼养□ 

其他□

标准化生产设备

自动喂料□ 自动饮水□  自动集蛋□   

自动挤奶□ 自动清粪□  自动温控□

视频监控□

降温方式和主要设施



保温方式和主要设施



饮用水来源

自来水□ 深井水□  浅井水□  

其他□

饲料来源

购买□  自配□  部分自配□  

其他□

与周边的防疫隔离带

围墙□  绿化带□  河沟□ 

其他□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方式

深埋□ 化制□ 焚烧□ 化学处理□ 

其他□

雨污是否分离

是□ 否□

净污道

是否分设

是□ 否□

配套种植

农地面积(亩)



其中:本场流转农地面积



粪污处理方式

沼气发酵处理□  制有机肥□

还田作肥□      达标排放□ 

直接排放□      干湿分离□

发酵床□        其他□

备 注







表3 验收审核意见

县级农牧部门

初审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市级农牧部门

考核验收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表4 需提交相关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备注

1

营业执照复印件

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已注册的养殖场

2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

养殖场区位图

全部养殖场

4

养殖场平面布局图

5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备案表

6

动物防疫合格证

7

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登记表

8

养殖污染治理检查认定或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9

“两病”检测合格证

奶牛养殖场

10

种畜禽生产许可证

种畜禽场

附件4

2018年省级畜牧生态健康养殖示范创建考核合格单位汇总表

上报单位:                                                                      年  月   日

序号

县(市、区)

创建单位名称

地址

畜禽

种类

上年出栏(头、万羽)

当前存栏(头、万羽)

当前能繁母畜存栏(头)

养殖场占地面积(亩)

畜禽舍面积(平方米)

配套种植农地面积(亩)

总面积

其中:本场流转











































































































































































































































附件5

2018年省级畜牧生态健康养殖示范创建复检合格单位汇总表

上报单位:                                                                            年  月   日

序号

县(市、区)

创建单位名称

地址

畜禽

种类

上年出栏(头、万羽)

当前存栏(头、万羽)

当前能繁母畜存栏(头)

养殖场占地面积(亩)

畜禽舍面积(平方米)

配套种植农地面积(亩)

总面积

其中:本场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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