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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下发《常州市露天烧烤、占道经营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517/2018-00009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城管执法〔2018〕4号 发布机构:市城管局
生成日期:2018-04-27 公开日期:2018-04-27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常州市露天烧烤、占道经营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关于下发《常州市露天烧烤、占道经营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辖市、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经开区综合执法局、局有关处室、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

    现将《常州市露天烧烤、占道经营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下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附件:常州市露天烧烤、占道经营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8年4月25日

附件:

常州市露天烧烤、占道经营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263”专项行动,加强城市市容管理,制止城区露天烧烤和占道经营等违法行为,创造整洁、优美、文明的城市环境。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露天烧烤、占道经营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指导思想

    依据国务院《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江苏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常州市城市市容管理办法》、《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实施意见》、《常州市提升大气环境质量强化管控方案》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相关要求,本着“市区联动、以区为主、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采取一手抓坚决取缔,一手抓整改规范的方式,进一步管控及解决影响市容环境和涉及民生热、难点问题,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

    二、工作目标

    坚持“突出重点、属地管理”的原则,有计划的针对露天烧烤、占道经营、露天焚烧垃圾等行为开展全面清理规范,对群众反映强烈、危害性突出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依法惩处,在全市创建生态文明环境,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三、组织机构

    市城管行政执法局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整治中的组织、指挥、协调和考核工作。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常州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王志忠

    成员:溧阳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党委委员 崔  宏

          金坛区城管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孙  斌

         武进区城管行政执法副局长   徐建峰

         新北区城管行政执法局局长   章建伟

          天宁区城管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钱  滨

          钟楼区城管行政执法副局长   郑树新

          经开区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徐益忠

       市城管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   邹  青

        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宣教处处长   印香俊

       市城管行政执法局法规处处长   曹  波

        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市容处处长   周庆华

        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受理处处长   吕  东

        市城管行政执法局考评处处长   赵夕荣

    四、职责分工

    (一)市城管行政执法局主要负责整治中的指挥、协调、监督和考核工作;

    (二)各辖市、区城管行政执法局和经开区综合执法局依据市局专项整治方案,负责各自辖区内专项整治工作;

    (三)市局宣教处负责联系新闻媒体,对整治行动进行宣传报道;

    (四)市局法规处负责整治中的法制保障和法律法规解释工作;

    (五)市局市容处负责制定整治标准,指导有条件的辖区规划设置统一疏导点;

    (六)市局指挥处负责受理12319平台涉及露天烧烤、占道经营的投诉举报,梳理违法行为的重点区域、集中路段和时间节点;

    (七)市局考评处负责对相关路段和重点区域进行考评,督促各辖市、区整改落实;

    (八)市城管行政执法支队负责牵头、指导和协调各辖市、区城管执法大队和经开区综合执法大队开展整治行动,做好执法督察工作;

    (九)公安综合执法一大队、二大队负责做好专项整治行动中的执法保障工作。

    五、整治步骤

    (一)调查摸底(4月30日前)。各辖市、区城管行政执法局和经开区综合执法局通过日常巡查和12319平台受理举报,摸清违法现象出现的时间、路段、数量等基础信息,建立一处一档违法信息库。

    (二)宣传发动(5月4日--5月15日)。一是行政指导。各辖市、区执法人员会同街道和社区工作人员提前介入,广泛进行宣传教育,发放行政指导建议书,帮助行政相对人提高认识;二是组织约谈。对重点区域和重点路段烧烤店和龙虾店等经营户开展集中约谈,告知管理要求和违章承担的法律责任;三是媒体助宣。充分依托媒体发布和推送相关信息,增强管理对象遵法守法意识,督促违法人员自行整改违法行为。

    (三)全面整治(5月16日--8月16日)。采取市区联动和各区自行组织相结合的方法,按照整治实施方案,组织执法人员开展集中整治,规范管理,对于重点区域和路段,要形成合力,加大整治力度;按照“分片防控、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建立相应的巡查机制和工作网络,创造条件部署执法人员进行定点驻守或安装监控探头。整治期间每周初向支队机动大队上报上周整治情况以及本周整治计划。

    (四)长效管理(8月17日起)。专项整治结束后,各辖市、区城管行政执法局和经开区综合执法局一方面要进行自查,对整治不到位的要组织整改,高标准的完成整治任务;另一方面要做好定岗定位网格化管理,落实长效管理措施,防止整治后“回潮”现象发生。9月份开始,市局将组织专项考评,经考评发现开展整治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通报和问责,专项考评结束后,将露天烧烤和占道经营的管理纳入长效考核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协作配合。各辖市、区城管行政执法局和经开区综合执法局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周密计划,扎实开展整治行动。既要坚持上下联动,又要加强与辖市、区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按照职责和任务分工,切实形成合力,积极推进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二)创新思路、严格整治。要认真研究分析露天烧烤和占道经营特点,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管理经验,积极创新工作思路,对固定门店和流动摊点实施分类分级整治。要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法标准,提升执法管理能力。要坚持注重严格执法与引导管理对象规范经营相结合,推动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三)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参与整治行动的执法队员要统一着装,配齐装备,执法队员行动要高度统一,服从指挥,现场处置要注重方式方法,确保自身和周边市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在执法行动中,要切实做好全过程纪录,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要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对于暴力抗法的违法当事人要坚决予以打击,但同时也要落实好执法过程中的维稳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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