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滨湖土地房地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变更事项备案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备案。变更备案的相关信息如下:
合伙人(股东)由“谈伟、朱哲峰、王伟林、余零零、裴慧霞、刘燕虎”变更为“谈伟、朱哲峰、王伟林、余零零、裴慧霞、刘燕虎、牟宗红”。
相关信息已录入备案信息管理系统,可通过财政部、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官方网站进行查询。
特此公告
常州市财政局
2021年3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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