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翔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利用城市“储备”地块打造原生态绿地的建议》收悉,我局会同资规部门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您主要反映了部分长期未开发状态地块土地闲置及管理不善问题,针对城市“储备”地块,从管理模式和利用方式上提出了宝贵建议,对缓解我市绿地总量不足、提升“储备”地块形象、打造城市居民便捷可达的原生态绿地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常州市城市绿化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暂时不能出让或者开工建设的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人或者建设单位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超过三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超过六个月且具备绿化条件的,应当按照城市绿化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绿化。近年来,我局贯彻落实《条例》相关要求,积极推进闲置地块覆绿工作,改善“储备”地块生态环境,提高城市绿地总量,打造市民共享的绿色生态公共空间,为科学有效推动国土绿化高质量发展,建设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奠定坚实基础。
一、目前已开展的相关工作
1. 规划先行,优化绿地布局。我市出台《常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明确完善以郊野公园-综合公园-社区公园三级公园体系为主体,游园、口袋公园为补充的城乡公园体系。至2035年,基本实现“520”,即居民出行五公里到达郊野公园,居民出行二公里到达综合公园,各级社区生活圈公园绿地服务半径基本全覆盖,零死角。2035年中心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不小于9平方米,公园绿地、广场步行5分钟覆盖率95%以上。市资规局出台《常州市区社区生活圈规划》《常州市居民区生活圈配套设施标准(试行)》,从街道(镇)、基层社区(行政村)、街坊(地块)三个层级明确了生活圈配套设施配建内容和要求标准。依据各层级生活圈公共绿地控制标准,分层次在规划阶段落实生活圈的公共绿地。
2. 摸清家底,分区订制任务。2022年8月,我局根据市测绘部门提供的影像图和遥感数据,结合各辖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组现场摸底调查情况,拟定《常州市闲置地块覆绿工作方案》,下发《关于做好闲置地块绿化工作的通知》(常创生指〔2022〕4号),明确各区覆绿任务、主体、标准和时间。将闲置地块覆绿工作纳入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六大工程,截至目前,共完成109个项目、覆绿800余公顷。
3. 因地制宜,鼓励多方参与。坚持“政府组织、属地履职、企业尽责、社会参与”原则,闲置地块覆绿工作由各辖区人民政府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发动和鼓励闲置地块的建设用地单位开展绿化。因地制宜,分类实施,按照裸露地面类型、区域绿化现状,科学造绿,对具备覆绿条件的闲置地块进行覆绿。
4. 一地一策,形成经验做法。按照“应绿尽绿”的原则,各地对现有“储备”地块进行归类,“一地一策”,分类施策,如:金坛创新打造“绿树银行”,可暂存迁移时闲置的苗木,在需要时再取出来种植,实现苗木资源价值的最大化。在金坛大道两侧生态绿道,栽种的33棵大胸径香樟、7棵朴树全部来自于当地首个“绿树银行”的首次“放款”,可以为项目节省费用上百万元。钟楼区将具备绿化条件的闲置用地,按照“临时性覆绿、半永久覆绿和永久性覆绿”等3种类型,确定“谁的地谁实施,因地制宜、讲求实效、主管部门牵头”的原则,逐地逐块制定覆绿方案。同时,针对围绕中心城区居民密集区、主要道路节点、城市出入口和河道节点等重点区域,通过盘活社区、站点、道路周边等“小微空间”,着力打造“四季有花开、处处有色彩”的城市美景。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1. 市区联动,建立机制。我局将会同资规、住建部门,定期对城区“储备”地块摸排调查、实地踏勘、逐一复核、综合分析。各区根据地块性质和开发利用计划,结合周边群众需求(停车、休闲、增绿等),个性订制覆绿方案。将具备绿化条件的闲置用地,按照“因地制宜、适地适绿、提升品质、经济实用”原则,采取“永久绿化+临时绿化”的方式,逐地逐块实施闲置地块覆绿,为市民提供可休闲、娱乐的城市公共绿地空间。
2. 加强管护,确保成效。强化地块日常监督,地块权属主体、覆绿主体单位做好现场绿化管护,严禁人为踩踏、破坏地块等行为,确保植物成活和绿地整洁。
3. 长效管理,群众受益。坚持短期治理与长期管理相结合,加强已覆绿地块绿化日常管护,确保治理长期有效,逐渐形成长效管护机制。
在此,感谢您对绿化管理工作积极建言献策,期盼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促进我们把绿化管理工作做得更好。
分管领导:史小平
经 办 人:戚维平
联系电话:85682922
(注:上述个人信息由于工作需要经本人同意对外公布。)
常州市城市管理局
2024年6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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