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直属局、城区分局:
为认真贯彻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有关要求,大力开展我局“重大项目突破年”主题活动,有效推进我市“诚信常州”建设,在全市范围内营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和投资环境,增强企业信用理念和信用防范意识,引导企业建立健全信用管理机制,促进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依据《常州市企业信用(合同)评价实施意见》的规定,现就集中认定我市第十一批AAA级“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常州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法人、实行企业化经营管理的事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
2.企业成立满三个会计年度,处于持续经营状态,近三年均有主营业务收入;
3.企业建立信用管理制度,在机构、人员、职责上都落实到位,信用管理实现软件化管理;
4.近两年无不良记录或受行政处罚记录。
二、提交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常州市信用企业申报登记表;3.常州市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申报表;4.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5.企业信用征询函;6.法人授权委托证及合同管理员证书复印件;7.收入性、支出性合同复印件各一份,并附相关履约凭证(收入性合同:企业获得价款报酬的合同;支出性合同:企业需支出款项的合同);8.客户和供应商满意度调查表各三份(须原件);9.社会信誉有关证书复印件;10.常州市企业信用管理协会入会申请表;11.其他相关证明资料。
注: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且须一式三份,两份交市局,一份由各局留存。
三、认定程序
企业申请 工商辅导 材料上报 部门征询
信用评估 集中审核 现场考察 信用公示 授牌发证。
四、数量配额
此次拟认定的AAA级“重合同守信用”企业数量为60家左右,其中50家的名额直接分配给各局,具体配额为:武进15家,溧阳8家,金坛7家,天宁6家,钟楼5家,新北7家,戚区2家。其余将对各局报送的企业材料进行综合评审后,根据得分情况进行最终认定。
五、有关要求
1.认真组织。信用是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锐利武器,信用企业这一称号社会认可度较高。为此,各局要认真组织,在广泛宣传发动的同时,着力培育辖区重点企业,特别要对我市的上市后备企业(具体名单见附件)进行逐个宣传和发动,了解企业的申报需求,并及时做好记录,实现企业需求和工商服务的有效统一。
2.加强指导。各局要在熟悉信用企业申报标准、程序和材料要求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职能,做好对申报企业的业务指导和材料辅导,加强对企业信用知识的培训,帮助建立和完善现代信用管理制度。
3.严格把关。各局对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要对照标准,仔细审核,从严把关,确保按质按量完成辖区内信用企业的培育和发展工作。
4.及时上报。因前期各局的材料已陆续上报,申报材料的上报截止时间为2014年10月31日。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市局市场合同处联系,联系电话:81980065。
江苏省常州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4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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