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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常州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今冬明春全市农业系统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859/2015-00078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农发〔2015〕123号 发布机构:市农委
生成日期:2015-12-09 公开日期:2015-12-2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常州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今冬明春全市农业系统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各辖市区农林(业)局执行。
常州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今冬明春全市农业系统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常农发〔2015〕123号

各辖市、区农林(业)局:

    为切实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常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常消安〔2015〕13号)文件精神,我委制订了《今冬明春全市农业系统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常州市农业委员会

    2015年12月4日

今冬明春全市农业系统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今冬明春农业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确保全国、全省两会以及重大活动、重要节日期间的消防安全,制定今冬明春农业系统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一、工作时间

    2015年12月至2016年4月

    二、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农业系统发挥职能部门作用,认真履职,紧紧围绕农业生产、森林防火、单位内保等重点,建立完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提升全员消防安全意识,全力开展火灾隐患排查专项行动,督促指导农业企业、林场、场圃等农业系统的火灾防控工作,确保全市无重大特大农业行业、森林火灾事故发生。

    三、组织领导

    市农委成立由陈志良主任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农业系统火灾防控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督查农业系统火灾防控工作。

    四、工作安排

    1、农业行业生产企业、合作组织、园区火灾防控。各地要根据农业行业特点,认真组织开展今冬明春的火灾防控工作,落实火灾防控主体责任,组织有效的防火宣传,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排查火灾隐患,着重加强生产企业、秸秆收贮加工场点、沼气设施、涉氨危化品等易燃易爆场所的防火安全管理,指导督促做好冬季火灾防控工作。

    2、森林火灾防控工作。要按照《常州市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进一步完善森林防火工作体系,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巡查和检查指导,加大森林防火预警监测力度,发现隐患及时整改。适时组织开展防火培训和应急演练,做好森林防火物资储备、保管和火情归口上报等工作。

    3、系统内部直属单位火灾防控工作。要加强单位办公室、实验室、食堂、施工工地、出租场所等重点部位的火灾隐患排查,突出抓好供电、供气、供水、通信等重要设施设备的火灾防控工作。

    五、工作步骤

    工作部署阶段:2015年12月上旬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方案,部署落实火灾防控各项工作。

    工作实施阶段:2015年12月中旬-2016年4月,开展防火宣传、隐患排查、巡查和检查指导工作。

    工作总结阶段:2016年5月,总结今冬明春防火经验做法,建立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冬春季节,天干物燥,历来是火灾高发、易发时段,加之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集中,火灾风险剧增,各地务必高度重视,增强做好防火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以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本地实施方案,切实将火灾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2、强化责任落实,发挥工作合力。各地要建立防火安全工作责任制,层层落实,确保工作任务落到具体单位和具体人员,研究部署、协调解决农业生产企业、森林、场圃林场、工作场所存在的重大隐患整改,组织开展火灾事故隐患的排查,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到位、行动到位。

    3、加强巡查值守,提升防控水平。完善火灾防控制度建设,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执行农业森林火灾报告制度,加强防火巡查、督查力度,市农委将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督查抽查,推进全市农业系统火灾防控工作的全面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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