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城市管理(城市建设与管理)局、局相关处室、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市灯光建设管理办公室: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常州市城市市容管理办法》,扩大整治范围,实现长效管理,创造整洁、优美、文明的城市环境,种好常州幸福树。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继续开展市容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据《常州市城市市容管理办法》,结合《江苏省城市容貌标准》和《江苏省城镇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设施设置技术规范》相关要求,本着“市区联动、全面整治”的原则,采取宣传教育、督促整改、清除治理、长效管理等方式,全面开展以市容环境为主题的专项整治行动。通过专项治理,进一步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努力打造精美常州新形象。
二、工作目标
坚持“点面结合、突出重点、属地为主、集中整治”的原则,有计划地组织开展户外广告、建筑垃圾运输、物业管理小区和其它市容专项整治等共4类9项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户外广告设置,维护建筑垃圾运输秩序,提升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水平,明显改善市容秩序和环境,切实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三、组织机构
市局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整治中的组织、指挥、协调、实施和考核工作,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市城管局局长 吴建荣
副组长:市城管局副局长 孙 骏
市城管局副局长 王志忠
市城管局副局长 王国明
成 员:溧阳市城管局局长 操文杰
金坛区城管局局长 王和荣
武进区城管局局长 金旭兵
新北区建管局副局长 章建伟
天宁区城管局局长 王明亮
钟楼区城管局局长 陈小峰
经开区城管局局长 顾向阳
市城管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 邹 青
市城管局政策法规处处长 曹 波
市城管局市容管理处处长 周庆华
市城管局监督考评处处长 赵夕荣
市灯光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 沈家文
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由市城管局王志忠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市局相关处室、市支队和市灯光办相关人员组成,负责整治工作的牵头、组织、协调和督查等相关具体工作。
四、职责分工
1.市局负责制定全年整治计划和方案,指挥、协调各项整治行动;
2.各辖市、区城管部门依据市、区执法分工负责各自辖区范围内的专项整治工作;
3.政策法规处(行政服务处)负责整治中的法律解读及法律保障,指导办理行政许可;
4.市容管理处负责把握整治标准,指导各区非机动车停放秩序管理工作;
5.监督考评处负责整治后的长效管理考评工作,落实考核工作;
6.市城管行政执法支队负责牵头各辖市、区城管(综合)执法大队开展好各项整治工作;
7.市灯光建设管理办公室负责指导和配合户外广告整治工作;
8.公安一大队和二大队负责专项整治行动中的执法保障。
五、整治内容及实施步骤
(一)户外广告整治
1.竖式标牌整治:整治时间为3月-10月,11月份组织回头看,适时纳入长效管理。各辖市、区局自行组织开展对城市街区两侧存在安全隐患的各类竖式标牌即时整改拆除,对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的各类竖式标牌进行清理,原则上除商业区商业性建筑、写字楼、餐饮美食文化街等,其他类型建筑不宜设置;店面已设置店招的,不得再另行设置竖式标牌。整治标准由市灯光办负责解释。(实施单位:辖市、区局,配合部门:局市容处、考评处、市支队、市灯光办)
2.高速公路沿线户外广告整治:整治时间为3月-11月,12月份组织回头看,适时纳入长效管理。市支队会同各辖市、区局对照市交通干线沿线环境综合整治“五项行动”工作中高速公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的要求,开展户外广告设施清理规范工作,全面完成指定区域内相关设施上的违法广告、宣传牌拆除任务。(实施单位:市支队、溧阳市局、金坛区局、武进区局、新北区局,配合部门:市容处、考评处、市灯光办)
3.移动车身广告整治:整治时间为全年,适时纳入长效管理。重点查处考评区域内未经批准利用交通车辆车身加载电子屏播放户外广告的行为。(实施单位:辖市、区局,市支队,配合部门:局市容处、市灯光办)
4.沿街橱窗乱张贴整治:整治时间为全年,适时纳入长效管理。各辖市、区局自行组织对整治区域内的沿街橱窗内外乱张贴进行整治,进一步规范电子屏的设置,彻底治理橱窗玻璃幕墙内外乱张贴现象。(实施单位:辖市、区局,配合部门:局市容处、考评处、市支队、市灯光办)
(二)建筑垃圾运输整治
整治时间为全年,根据市局安排组织长效管理考评。各辖市、区局自行组织对辖区内建筑垃圾运输处置中个人或者未经核准的运输单位运输建筑垃圾;工地出入口未使用冲洗设施、车轮带泥、抛洒滴漏等造成道路污染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集中整治,进一步规范建筑垃圾运输和处置。(实施单位:辖市、区局,配合部门:局市容处、考评处、市支队)
(三)物业管理小区整治
整治时间为3月-10月,11月份进行验收,12月份组织一次专项考评,适时纳入长效管理。各辖市、区规范提升考评区域内的住宅小区环境秩序,各辖市、区局选取10个有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结合省级、市级城市管理示范社区创建标准,对占用公共空间、毁绿占绿等行为开展整治。(实施单位:辖市、区局,配合部门:局法规处、考评处、市容处、市支队)
(四)其它市容专项整治
1.主次干道沿线市容专项整治:整治时间为3月-11月,12月份组织回头看,适时纳入长效管理。结合建立户外广告设施巡检监管信息系统,各辖市、区局在提升省级、市级城市管理示范路的基础上,由市局结合城市长效综合管理现状,在各单位上报道路的基础上明确具体的整治道路,整治道路两侧各类违章户外广告(店招标牌)和建筑物外立面无遮挡的空调室外机等设施,实现规范设置。(实施单位:辖市、区局,市支队、市灯光办,配合部门:局市容处、考评处)
2.非机动车停放秩序整治:整治时间为4月-9月,10月份组织回头看,11月份组织一次专项考评,适时纳入长效管理。出台《常州市非机动车停放管理办法》,明确管理标准和要求,各辖市、区局完成所有主次道路两侧非机动车停车区域的统一施划工作,建立日常巡查机制,组织对整治区域内已划线的沿街乱停放非机动车进行集中整治,重点整治大型商场、超市、菜市场、医院、银行和学校等单位周边非机动车乱停放现象,规范非机动车停放秩序。(实施单位:辖市、区局,配合部门:局市容处、考评处)
3.建筑物外立面附属设施整治:整治时间为3月-10月,每季度组织一次专项考评,适时纳入长效管理。在2017年整治的基础上继续推进整治工作,重点对城市高架沿线两侧建筑物外立面无遮挡的空调室外机加装机罩,对不符合规范设置的防盗窗、晾衣架进行整改,动员社区、住宅小区物业公司做好源头管控,避免新的违章行为产生。(实施单位:辖市、区局,配合部门:局市容处、考评处、市支队)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协作
此次整治任务重、时间紧,各相关单位和部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科学计划,研究制定具体方案报市局整治办备案,具体整治道路和小区范围由各辖市、区局报市局整治办批准后确定(见附件1)。要加强整治中的相互协调与合作,坚决杜绝推诿现象的发生,高标准完成各项整治工作任务。每月底各单位必须把当月专项整治工作完成进度情况报市局整治办(见附件2)。
(二)平稳有序,加快推进
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摸清底数,找准问题,要根据整治方案稳妥组织,倒排进度,做到不等不靠,加快推进;全面整治过程中,要逐条逐路逐个推进,确保整治全过程的公正和规范;对于易发群体性事件的事前要做好预案,处置时全力控制局面,及时上报,确保整治工作平稳有序取得实效。
(三)跟踪督查,强化考核
要加强整治活动的全程督察,市、区两级城管部门均要组织专门的督察人员,对整治行动的组织实施及整治后的效果进行跟踪督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治理过程中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尤其是要杜绝执法不公及整治后回潮现象,确保整治效果。市局在每项整治活动任务完成后,均要组织一至二次的专项考评工作,督促长效管理工作的落实。要强化督导检查,对整治工作措施不力、效果不好、突出问题不能解决、局面没有明显改善的地区,实施责任追究。
(四)隐患排查,积极整改
要认真开展市容安全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分类监管、强化整改,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对发现其它违法行为的应对应移交相关部门。
(五)加强宣传,维护稳定
要充分认识到舆论宣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整治工作开展前要广泛发放温馨告知书,争取行政相对人和广大市民的理解和支持,减少工作阻力,维护社会稳定。同时要借助舆论力量积极引导我市市容市貌向整洁、有序的方向发展,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通过宣扬正面典型、曝光反面事例,积极推动整治工作。
附件:1. //www.www9599116.com/upfiles/admininfo/20180213/20180213095421_43589.doc
2. //www.www9599116.com/upfiles/admininfo/20180213/20180213095445_40629.doc
常州市城市管理局
2018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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