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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征集常州市科技计划管理专家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96/2017-00032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科发[2017]99号 发布机构:市科技局
生成日期:2017-07-13 公开日期:2017-07-1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征集常州市科技计划管理专家的通知
关于征集常州市科技计划管理专家的通知
常科发[2017]99号

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科技专家的“智囊团”作用,提升科技管理水平,实现科学决策,市科技局决定公开征集常州市科技计划管理专家,充实完善市科技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在常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各有关机关、事业单位,各有关创新型企业及科技服务业机构,从事专业技术、管理、财务、投资等方面工作,热心科技事业,并愿意为我市科技计划管理献计献策的专家。
    二、基本条件
    1.公正诚信,廉洁自律,具有良好的科研信用和职业道德,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工作责任心强,能够以严谨的科学精神,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开展各项评价咨询工作;
    2.具有较高的专业学术水平和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熟悉相关领域或行业的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及国内外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动态,熟悉创新创业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范;
    3.热心为常州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完成科技专家库专家的各项工作;
    4.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院士、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若法定退休年龄大于65周岁的,则从其法定退休年龄;
    三、专家类型
    (一)技术专家
    1.高校、科研院所及事业单位技术专家
    (1)高校、科研院所:具有正高级技术职称,在相关领域开展专职研究工作5年以上;
    (2)事业单位: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在相关领域开展专职研究工作8年以上;
    (3)申请人员为本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主持过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不含兼职、客座教授及研究员等。
    2.企业技术专家
    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以上学位,在相关领域开展专职研究工作10年以上,在业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主持过省级以上重大科技计划项目。
    (二)管理专家
    1.政府、事业单位及高校、科研院所管理专家
    (1)担任政府机关或事业单位主要领导职务,主管或分管科技工作5年以上;
    (2)担任高校、科研院所副处级以上职务,主管或分管科技工作5年以上。
    2.科技服务机构管理专家
    担任省级以上创新、创业平台的高级管理人员,担任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学会)及科技类社会组织等的高级管理人员,在相关领域开展专职工作8年以上。
    3、企业科技管理专家
    担任市创新型领军企业副总以上职务,有过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经验,在业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主管或分管科技工作10年以上。
    (三)财务专家
    1. 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之一:
    (1)具有注册会计师、税务师资格证书或会计、审计、经济专业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有过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财务管理经验;
    (2)担任在常高校、科研院所、三甲医院、上市公司、大型国企等财务、审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有过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财务管理经验。
    2. 熟悉相关科技政策法规和经费管理规定,熟悉科研课题组织实施和经费管理的规律和特点;熟悉科研院所、高校、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和方法。
    3. 理解科技精神、具有战略眼光,且从事相关行业5年以上。
    (四)投资专家
    1. 熟悉科技、金融、财税、信贷等领域的专业理论知识、相关政策和规章制度,在金融、保险等领域具有副高级职称,理解科技精神、具有战略眼光,5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
    2. 天使投资或创业投资机构的主要负责人。理解科技精神、具有战略眼光,有科技型企业投资成功案例,5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
    四、信息征集
    (一)征集方式
    专家库专家信息采用在线填报、后台审核的录入方式,填写时必须对个人信息认真核对,如有弄虚作假等行为,将记入个人信用档案。
    (二)专家确认
    市科技局将对入库信息进行认真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专家进行确认并反馈信息。
    (三)信息维护
    各入库专家应该每两年对个人信息进行一次维护,以确保各类信息的及时更新。
    五、征集时间及联系方式
    征集时间: 2017年7月13日—9月30日
    联系人:李章林      E-mail: 83691743@qq.com
    联系电话:0519-88101380
    地址:常州市钟楼区广化街1号金谷大厦910室

 

                      
常州市科学技术局
2017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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