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阳市农林局: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6年省级林业专项资金的通知》(苏财农〔2015〕231号)和江苏省林业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省财政提前下达2016年省级林业有关专项资金有关问题的通知》(苏林计〔2016〕20号)以及常州市农业委员会、常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省级林业专项资金的通知》(常农计〔2016〕59号、常财农〔2016〕8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将省级林木种质资源清查补助经费下达给你们。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林木种质资源清查外业调查设备购置,开展林木种质资源清查调查等补助,请加强专项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常州市农业委员会
2016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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