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常州经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加强商业秘密保护工作,全面提升商业秘密保护水平,更好保障经营者合法权益,激发鼓励企业创新意识和创新激情,服务地区和企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增强企业自我保护能力促进商业秘密保护工作的意见》(苏市监竞争〔2020〕303号)精神,决定在全市开展商业秘密保护示范点、指导站(维权联系点)的培育建设工作。现将《常州市商业秘密保护示范点建设标准》、《常州市商业秘密保护指导站(维权联系点)建设与服务办法》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对照建设标准、要求,抓紧做好相关遴选、建设工作的推进和落实,市局将适时组织检查验收。
附件:1.常州市商业秘密保护示范点建设标准
2.常州市商业秘密保护指导站(维权联系点)建设与服务办法
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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