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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2014年工作计划
索 引 号:014109840/2014-00008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市环保局
生成日期:2014-01-21 公开日期:2014-01-2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2013年度环保工作开展的计划,确定本年度主要环保工作
2014年工作计划
 


常州市环保局

(2014年1月21日)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为指针,认真学习市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按照苏南现代化示范区的建设要求,以生态文明为总抓手,进一步加快建设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立足“五位一体”、城乡一体,奋力建设让市民感受到的、共建共享的生态文明。

    一、主要目标

    (一)生态文明建设。修编、落实全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加快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建设,努力确保在省生态文明建设工程考核中位列第一方阵。

    (二)基本现代化环保指标达标。制订实施达标方案,确保完成基本现代化年度环保指标和任务。

    (三)污染减排。确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污染减排年度任务。

    (四)水环境整治。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确保完成全市太湖水污染治理和《市河水环境再提升规划》的年度目标。

    (五)蓝天工程。完成省“蓝天工程”计划目标任务,完成《常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年度工作,空气质量达标率有所提高,PM2.5等指标浓度有所下降。

    (六)生态绿城建设。全面开展全市生态绿城建设,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建设让市民感受到的生态文明。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在本系统全体党员中认真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教育党员、干部树立群众观点,弘扬优良作风,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各项任务要求,把作风建设放在突出位置,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凝聚起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力量。各单位各部门把组织开展实践活动与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和党员、干部履职尽责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既要把“规定动作”做到位,又要结合各自实际,使“自选动作”有特色。集中教育实践活动告一段落后,继续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实,巩固扩大活动成果。

    (二)全面推进生态绿城建设

    推进实施《常州“生态绿城”建设规划》,通过“增核、扩绿、联网”的手段,构建贯通全市33片生态红线区的生态网架,打造生态安全格局,营造生态人居环境,达到生态文明“百姓触手可及、亲身可享”的建设目标。2014年全面推进六大工程:一是生态源保护建设工程。全面落实《常州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根据省生态红线相关管理办法,制订、实施我市实施细则,实现各生态红线区生态功能提升与生态服务保障设施完善,逐步建立全市生态安全格局。推进开展生态功能区提升建设和生态服务保障设施建设两大类12项工程,逐步优化生态空间和国土资源开发,保障生态安全。二是郊野公园建设工程。推进建设宋剑湖湿地等5个郊野公园,依托原有农田林网、河湖水系,保持江南水乡村落的文脉特色,努力增加绿化节点,做大生态绿量内核。三是城镇公园绿地建设工程。推进完善中心城区公园绿地布局,完善节点公园绿地建设,凸显城市特色。启动建设丁塘河湿地公园、横塘河湿地公园、凤凰公园、皇粮浜公园等8个综合公园,推进运北路龙游路等16个街旁绿地建设,打造公园绿地10分钟为民服务圈。同时推进集镇绿化达标提升,金坛、溧阳、武进和新北的集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分别大于23.82%、28.42%、30.51%和30.94%。四是生态细胞建设工程。通过生态系列创建,构建多层次生态绿城建设格局。启动2个生态农业园、5个生态工业园,以及一批生态乡镇(街道)、生态村(社区)和绿色学校等示范建设。五是生态廊道建设工程。推进实施8个生态廊道建设工程,疏通各生态源间的水路联系通道,重点进行疏浚、拓宽、水质提升、河岸廊道建设,维护生态系统贯通性,保护生物多样性,增强自然环境的生态自净能力。六是生态绿道建设工程。推进实施34个生态绿道建设工程,形成基本覆盖市区的生态绿道网络,凸显绿色生态体验。主城区围绕水网打造环状都市滨水绿道,北部区域主要围绕小黄山生态源、新北森林公园等打造线形+环状绿道,南部区域主要围绕花博会、滆湖与环太湖生态源打造线形+环状绿道,并依托绿道建设生态驿馆(站)。

    (三)配合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进优化“美丽乡村”建设区域布局,以康居乡村、生态文明示范村、美丽乡镇创建为载体,推进沿江、沿河、沿湖、沿路环境整治和景观带打造。深入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整治规划保留行政村50个,完善改水改厕、污水处理、垃圾收集等设施,加强农村环境整治长效管理,改善村容村貌,提升农村环境品质。配合统筹推进村、水、田、林、路为重点的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保护乡土自然景观和生态环境。配合推进发展生态农业、循环农业、有机农业和多样化非农生态产业,增强农业生态功能。配合推进农村文化建设,将生态文明理念融入村庄建设和村民日常生产生活,努力打造宜居宜业、绿色文明的“美丽乡村”。

    (四)进一步深入解决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

    以人为本关注民生,努力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实现环境信访“一控两降两提高”工作目标(即控制信访总量,压降越级、重复信访量,不断提高结案率和满意率)。进一步推进信访工作规范化,将《常州市环保局环境信访颜色等级预警管理制度》充分融入《常州市环境风险信息预警办法》,提升环境信访的预警研判能力。推进信访事项三级处理制度,促进信访矛盾依法妥善解决。加强与其他部门合作,充分发挥市环委会的分解处置平台作用,强化属地管理,使环境信访吸附、化解在当地。在用好挂牌督办、领导包案等手段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市环境保护联动执法中心这个平台,通过与公、检、法联动,破解环境信访难题。

    (五)进一步狠抓污染减排

    确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4项主要污染物年度减排任务。一是完成一批减排重点工程:国电常州发电有限公司进一步完善脱硫、除尘提标改造工程,确保达到新的排放标准;10家热电企业全面完成脱硫、脱硝、除尘提标改造工程,并形成减排能力;武南污水厂、溧阳二污厂完成扩建工程,并形成减排能力;开工建设戚墅堰污水厂三期(4.5万吨/日)工程。二是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控制重点行业、产能过剩行业和“两高一资”行业的产能扩大,严格生态环境准入条件。完成热电企业整合,关闭第一热电厂和湖塘热电老厂;淘汰武进区中天钢铁、华夏钢铁、东方特钢,溧阳市瑞丰冶炼、三维铸造等企业的小高炉、小烧结、小电炉等落后产能。三是推进大力发展清洁能源,逐步提高天然气、非化石能源在总能源中的比重;各辖市、区结合“禁燃区”建设,大力推进燃煤炉窑的淘汰工作。四是强化管理减排。完成100家重点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推进完成50家企业的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加强对企业治污设施和各类污染防治工程的运行管理,充分发挥治理效果;加强在线监测设备的监督管理,大力推行治污设施第三方运行。

    (六)着力推进环境综合整治

    1.推进水环境综合整治。一是太湖治水。紧紧围绕3条入湖河道、15个河网水环境功能区断面水质达到国家太湖治理近期目标的要求,制订针对性整治措施,力争断面达标率明显提高。重点推进饮用水安全保障,确保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加强生活污染治理,提高污水收集处理率。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建设一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畜禽养殖场治理工程,并积极推广武进区礼嘉畜禽粪便集中处理模式。二是深入实施河道水环境整治。全力配合国家实施新沟河整治,带动我市上游区域整体水环境改善;加快推进澡港河综合整治工程,完成沿线百丈、圩塘等老集镇污水接管;加快实施永安河综合整治,加快改善武南地区水环境质量;制订、实施《2014-2016年市河水环境再提升规划》和《2014年市河水环境再提升方案》,进一步改善141条已整治河道水质,重点治理支流、支浜,提升澡港河等7条河道生态功能。

    2.推进大气环境综合整治。按照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要求,制订出台《常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明确各地区、各部门职责和任务,按时序进度全力推进。一是深化工业污染治理。推进重点行业烟气治理提标改造,6月底前完成火(热)电企业的提标改造,年内完成所有钢铁、铁合金、钆钢企业提标改造;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对建成区、各类开发区内10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烧高污染燃料锅炉实现清洁能源替代或淘汰;将禁燃区面积扩大至406平方公里,完成扩建范围内锅炉清洁能源替代年度任务;加快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加强化工园区废气整治,提高工艺装备水平,确保废气排放达标。二是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充分发挥非绿标车抓拍系统的作用,加强限行区管理,加快黄标车和老旧机动车淘汰;加强油气回收治理设施监管。三是开展扬尘污染综合整治。积极开展扬尘污染控制区创建活动,不断扩大控制区面积。强化施工扬尘综合治理,建设城市扬尘视频监控平台;在建成区范围内开展扬尘排污费征收试点工作,并推进形成对扬尘齐抓共管的管理模式。加强建筑渣土处置场建设,规范渣土运输处置作业,完善渣土运输车辆遗撒监控系统建设。提高道路扬尘控制水平,强化道路冲洗保洁考核,推进道路清扫与冲洗一体化运营,提高道路机扫率。四是加强大气监测预警和科研。完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建立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体系,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完成PM2.5源解析工作,加强酸雨、灰霾形成机理研究。

    3.推进土壤污染综合整治。一是开展耕地、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涉重企业周边土壤环境质量评估,划分土壤环境质量等级,完成耕地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土壤环境保护优先保护区域的确定。将土壤监测纳入例行监测,强化对农田和蔬菜基地的土壤环境监管,保障食品安全。二是严控被污染场地的土地流转。污染场地未进行环境调查及风险评估的,未明确治理修复责任主体的,禁止进行流转。形成与规划等部门的良性互动。污染场地开发利用为住宅、商业、办公、学校、公园等敏感性用地的,根据土地开发利用进程,及时完成治理修复,并经监测达标后,方可再次使用。三是严格控制新增土壤污染。建设项目在环境影响评价阶段应当对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情况进行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提出防渗、监测等场地污染防治措施;在竣工验收阶段对场地污染防治措施等进行验收。

    4.深入防治其他污染。推进噪声污染防治。加强核与辐射监管。强化固废危废规范化管理。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严格化学品环境管理。

    (七)推进生态文明制度建设

    服务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领导小组,强化对全市生态文明建设的统筹协调,加快建立全市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推动全市生态文明在行动深入开展。一是研究、落实全市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考核与问责制度。加大考核问责力度,强化考核结果的应用,让“生态政绩”显性化,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将生态文明理念切实引入决策全过程,结合各项工作建设生态文明。二是建立生态补偿制度。制订市生态补偿机制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全面开展生态补偿工作,让生态环境保护者受益。将生态补偿与各项管理工作挂钩,提升管理实效。三是研究、落实“谁审批、谁负责”的生态文明建设责任终身追究制度,严格实施各项生态环保准入制度。四是研究、实施旨在保护生态环境的流域性、区域性和行业性限批政策。五是完善环境经济制度。深入实施“绿色信贷”政策,加快实施环境污染责任险和试点排污权交易制度。实施排污费专项审计制度,用经济杠杆撬动企业实施治污减排、低碳增长。六是建立生态文明建设联动机制。完成《常州市生态文明示范市建设规划》修编工作,并提请市人大审议。由市生态办牵头,按照工作职能和管理权限,以条块结合的方式,将各项生态文明建设职能分解到各辖市、区和市各部门,每月考核点评,合力建设生态文明。七是建立生态资金保障制度,争取把生态红线区域保护等各项生态文明建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八是建立生态文明宣传倡导机制。党政机关带头,严格落实各项节约措施,推广绿色采购和绿色办公,推进电子政务。积极开展绿色机关创建活动。通过加快生态示范系列创建,努力形成全社会了解、支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浓厚氛围。充分用好各类新闻媒体、生态·常州互动平台等载体来公开信息、展示成果、接受监督、增强互动,引导市民共建共享生态文明。

    (八)进一步完善环境预警体系

    坚持创新举措,完善机制,完善全市“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环境预警体系。一是深化完善源头和过程监管。加快智慧环保建设,扩大对企业排污“技防”的覆盖面,坚持24小时联网监控,做到及时预警、快速反应、处置有力。采用一次规划,分期实施的方式,建设流域性的水质自动站和区域性的大气自动站,形成覆盖全市的公共监测网络。深入推进环境治理设施规范化整治及排污许可证的规范发放和管理工作,将企业环境信息纳入全市环境风险预警体系。通过区域限批、尾水湿地化处理、在线监控市区共享等手段,将污水处理厂的专项治理作为环境管理的重要抓手。继续实施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和对污染源的全覆盖监察,推进重点环境风险企业环境安全达标试点建设,完成40%的重点环境风险企业的达标验收。二是强化联动执法实施后果严惩。对照“两高”司法解释,进一步发挥环保联动执法平台的作用,提高联动执法效率,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开展企业人员警示教育、执法人员廉政教育和行政司法实践培训,提高企业的环境意识、法治意识和管理水平。通过省、市两级以及与中国人民大学合作课题的立项和研究,促进我市环保联动执法制度、程序、体系等内容的建立发展,保障行政执法与司法实践的对接。建立联动执法专项资金,成立市环境污染损害评估鉴定中心,更好地保障联动执法工作。按照省安排探索实施环境警察机制。三是健全环境预警应急体系。建立环境信息常态管理机制,完善能力保障机制,建立定期演练机制,加强对流域性和点源性环境风险源的监管,充分发挥预警体系作用,及时有效地消除环境风险,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保障环境安全。以人为本关注民生,强化环境信访调处,及时解决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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