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号总第5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我局派出审计组,自2016年3月10日至3月31日,对常州市 2013年至2015年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的拨付、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
一、基本情况及总体评价
本次审计调查涉及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中的四项,即“节能及循环经济专项资金”、“两化融合专项资金”、“工商领域行业协会引导资金”、“央视广告专项资金”。2013至2015年,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拨付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共计11000万元。其中:节能及循环经济专项资金3900万元,两化融合专项资金1500万元,工商领域行业协会引导资金600万元,央视广告专项资金5000万元,共扶持370家企业、30家行业协会和405个项目。
审计调查情况表明,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在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强企业节能主动性,调动信息化、工业化改造积极性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2013至2015年,积极争取上级扶持资金,获得中央及省级节能及循环经济项目资金6689万元、两化融合项目资金4715万元,获得节能及循环经济专项资金和两化融合专项资金的项目总投资分别达到161561.20万元和103549.21万元,辖市区财政积极配套扶持,资金的杠杆和引领作用更加明显。
审计结果也反映,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在预算安排、使用和管理上还存在进一步调整和完善的地方。
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资金预算安排缺乏合理性,项目之间存在串用现象。2013至2015年,“两化融合”专项资金中有448万元用于信息化推进公共平台工作的安排,另有300万元用于基础设施建设;2015年“央视广告”专项中1000万元用作“小微企业转型升级为规模以上企业”扶持经费。
(二)部分专项资金未能做到专款专用。2013至2015年,工商领域行业协会引导专项资金中分别安排市工商联(总商会)30万元、市推进工商领域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经费40万元(截止审计日,已使用10.82万元)。
(三)专项资金的跟踪问效制度和监管机制需进一步完善。延伸发现部分企业对收到的专项资金的账务处理不统一、不规范,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
三、审计调查建议
(一)加强体系规范化,合理安排资金使用。市财政、经信部门在贯彻执行国家、省文件基础上,应重新整合和规范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的口径和范围,使之体系规范化,进一步提升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增强预算的科学性,探索分类管理。市财政、经信部门应进一步加强对专项资金的预算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对扶持对象要实施分类管理,适当降低准入门槛,推动全社会积极参与工业转型升级。
(三)完善绩效管理体系,促进规范化。市财政局和行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细化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办法,不断完善评价体系,明确绩效考核的认定标准。严格执行跟踪问效制度,建立由专家管理与行政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引导和促进作用。
四、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审计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常州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市经信委和财政部门认真进行了整改,对占用的专项资金均已上缴收回财政。此外还积极制定措施和办法,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专项资金的管理办法。
常州市审计局
2017年1月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