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坛市汤庄电镀厂:
根据国家环保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环发〔2010〕54号)和省环保厅《关于公布江苏省第七批清洁生产重点企业名单的通知》(苏环函[2011]54号)要求,受省环保厅委托,2013年6月21日,我局会同金坛市环保局和特邀专家组成评估验收组,对你公司的清洁生产审核进行现场评估验收,评估验收组听取了审核单位情况介绍和咨询方审核评估汇报,经审阅相关资料并查看部分中高费方案的实施现场,形成了验收意见,现将验收意见印发给你公司:
一、金坛市汤庄电镀厂建于1979年,位于金坛市尧塘,占地面积3300平方米,现有职工130人,从事金属表面处理加工,2011年生产镀锌件55760平方米、镀装饰铬件35120平方米,年产值154万元。公司建有污水处理设施,废水经处理达到排放标准后排入尧塘河。审核前年新鲜用水量为2908吨、用电量56.54万度。
二、公司领导重视清洁生产工作,能够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培训,成立了审核工作小组,具有较完善的清洁生产审核计划,可持续性清洁生产方案明确。
三、公司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咨询机构——常州现代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开展了清洁生产审核,将镀装饰铬工序和镀锌工序作为清洁生产审核重点,提出了减少单位产品水耗和污染物减排的清洁生产目标,编制了清洁生产实施方案,并对其中的中高费方案进行了技术、环境、经济可行性分析,共提出清洁生产方案14个,其中无低费方案10个、中高费方案4个,实施率均为100%。审核报告编制质量良好。
四、根据审核报告,本轮清洁生产共投入资金588万元,重点实施了改造镀锌生产线、改造镀装饰铬生产线、废水处理系统改造、安装铬酸雾回收净化装置等项目,年产生综合经济效益256.5万元,单位产品的电耗、水耗、物耗均有下降,节电4.1万度/年、节水3000吨/年、节约铬酐0.5吨/年、减少六价铬用量3.5吨/年,减少废水排放2850吨/年、减少镍排放4.4公斤/年、减少铬排放2.6公斤/年、减少铬酸雾排放0.27吨/年,取得一定的环境和经济效益。
五、根据专家意见和现场评审考核,评分等级为良好,验收组认为,本轮清洁生产审核效果明显,达到市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的验收要求,同意通过验收。希望公司通过本轮清洁生产审核,进一步加强环境管理,建立持续性清洁生产审核机制,走清洁发展、节约发展之路。
常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3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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