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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非公经济法治护航中心项目的立项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6-00234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2016〕317号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生成日期:2016-12-20 公开日期:2016-12-2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服务非公经济发展,做好法治服务保障,原则同意你局实施常州市非公经济法治护航中心项目。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非公经济法治护航中心项目的立项批复

市司法局:

    你局常司发〔2016〕132号请示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服务非公经济发展,做好法治服务保障,原则同意你局实施常州市非公经济法治护航中心项目。

    二、该项目位于常州市武进区长安路19号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检察院内。主要内容为对你局租赁的武进区人民检察院综合楼内部拆除(包括对建筑内部地面、吊顶、非承重墙体的拆除),展厅设计布展、功能用房装修工程及相关水电配套改造工程,总建筑面积2900平方米。

    三、根据常州市投资评审中心投资评审报告(估审〔2016〕06号),该项目估算总投资为750万元,资金来源由你局筹措解决。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项目的勘察、设计、建安、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当依法进行。

    五、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项目的各项前期工作,严禁建设装修或搭车建设装修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争取工程尽早实施。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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